回覆列表
  • 1 # 幸福李敬華

    既然通姦三年,還告對方通姦罪。這是沒道理的,不能成立的。何為通姦,雙方同意,相通相成的事。與搶奸性質不同,何罪之有,只是道德問題。

  • 2 # 直爽葡萄mu

    通姦三年還用“被”對方“通姦”這是什麼邏輯?通姦是雙方自願,不存在“被對方”強迫脫光取樂的一說!你與對方各半責任!對方也用同樣說詞對你一樣適用!你是通姦一半責任!要告把自己也列為被告。

  • 3 # 熱心手機使用者白雲飄飄

    通姦是在雙方自願的情況下進行的性行為,沒有誰強迫誰,只是雙方在生理上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各取所需,應該不是違法行為,只是道德底線的問題,一

  • 4 # 填道通平

    從字面解釋:被是強,通是同,被通姦一詞狗屁不通,通姦是雙方相互取悅又有 悖道德的行為,不屬刑事範疇,而強奸則屬於犯罪行為,而兩者的最大區別是:違背婦女意志逼迫婦女就範或你情我願,一種是刑事犯罪,一種是道德行為,哪可同日而語?

  • 5 # 馬煩哥

    從這個命題就有不解,是否被通姦人有智障,或男方用糖果誘騙而被通姦三年?!這是可以追究法律責任的,如果一切正常通姦這麼長,後又反咬一口強姦,應屬兩性亂倫,兩人都可按治安管理等處理!

  • 6 # 老超38

    如果被對方強迫發生性關係三年這種情況可以告對方強姦罪,但必須要提供所收集和保留、儲存對方強迫發生性關係的證據。

  • 7 # 深秋曲豆

    首先,非常明確地告訴題主,你所說的通J罪,現在已經完全不存在了。所以,你想告對方通J罪,根本是不可能的了。

    在我們國家舊的《婚姻法》裡,確實是有過通J罪這條罪行和罪名的。過去,對於均有家室的男女之間自願發生關係,按照過去的《婚姻法》,男女雙方的行為確實是會被判定為通J、犯下了通J罪。

    今年上半年,我們國家新的《民法典》正式頒佈實施,同時,也宣佈舊的《婚姻法》就此廢止。而在新的《民法典》裡,已經沒有了通J罪一說。也就是說,通J罪這一罪名和罪行,就正式壽終正寢了。

    所以,題主你現在想告人家通J罪,也已經完全沒有辦法再告了。

    再說了,題主你說自己被對方通J了三年,在法律上,這是根本不可能存在的事。因為,通J,指的是男女雙方在你情我願的情況下發生關係,完全是雙方自願的,不可能存在被迫、被動的情況。

    題主你所說的自己已經被對方通J了三年,真的是完全站不住腳的事,就更別說想去告人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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