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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230128525

    我們能否既 “ 存在 ” 同時又 “擁有 ” ?

    研修會上有人向雷爾提出這樣的問題 : “ 雷爾您對關於擁有物質財富的問題怎麼看 ? 我們生活在一個極度消費的社會中 , 我們怎麼才能不陷入 “ 必須擁有 " 的陷阱裡呢 ? ”

    確定自己都希望擁有的界限這是個人的自由但必須知道人們往往是被他們所擁有的東西佔領了 。

    我曾讀到過一句名言 : “ 擁有財富的人並不是富翁 , 對自己需求越少的人才是真正的富有 。 ” 因為你錢掙得越多 , 就越覺得缺少錢 。

    “ 一無所有 ” 比 “ 大量擁有 ” 更有價值 , “ 不佔有 " 者從來不是毀滅者 。

    假如你擁有了超過你真正所需的物質財富 , 因此 , 你也就得花費更多 , 浪費大量的精力 。 你必須更多地操勞 , 更小心翼翼地經營籌措你的財務 。 這是個惡性迴圈 。

    如果只擁有自己生活的必需品 , 那麼你就是個自由的 人。

    這並不表示應當一貧如洗 , 什麼都不擁有如果有些人既擁有許多的財富 , 又能完美地過幸福生活 , 那是最完美的 。

    但無論在什麼情況下 , 我極力奉勸大家千萬要避免搞什麼分期付款的信貸 , 因為這樣做把活生生的人變成了奴隸 。 按自己的情況 , 量力而行的購買 , 要比搞信貸購物好得多 。 例如 : 先買一輛小汽車用上幾年 , 待積蓄到必須的款子後才買一輛更新穎 、 更漂亮 、 功能更好的新車 …… 儘管這樣做得等待若干年時間 。

    信貸的代價太大了 …… 它就像給你戴上了手銬 , 你把整個生命的三分之一花在勞動上以養肥這幫信貸公司 。 我們所購得的東西只給我們曇花一現的快樂 , 並使我們遠離了真正的幸福 。

    社會為我們製造了一些無用的 “ 需要 ” , 它試圖讓我們相信缺少了一定的物品 , 我們便什麼都不是 , 我們的社會地位就不能被社會統治集團所承認 , 這就是當今政治經濟體制奴役人的方法 。 這種與 “ 擁有 ” , 相依附的體系推行了 “ 擁有 ” 和 “ 知曉 ” , 阻止了 “ 存在 ” 的發展 。

    當然我們應該學習 , 學習是重要的 , 但我們必須避免盲目追究事實尤其重要的是認識到不應該知之過多 。 有那麼一些人知之甚多 , 擁有多種畢業文憑 , 但他們什麼都不是 。 甚至 , “ 知之甚多者 ” 往往是極端不幸福的人 。 我們越是認為自己是 “ 知之甚多 ” , 偏偏越是 “ 知之甚少 ” , 因為知識阻礙了我們去 " 存在 ” 。

    凡是 “ 存在 ” 著的人 , 既不是 “ 知曉 ” 的奴才 , 也不是 “ 擁有 ” 的奴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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