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小賢看體育

    NBA評選周最佳還用看?

    一覺醒來又不是哈登

    不是我說,進入11月份以來,聯盟對哈登的待遇不是一般的差,作為聯盟第一的球隊,當家球星!周最佳都評不上?

    承然聯盟要樹立新的球星,但是樹立新的球星前提下能不能使新的球星在戰績還是資料上媲美哈登?沒有,這樣的評選太黑暗!

    上上週:火箭3勝0負,哈登場均33分6.7籃板12助攻2.3搶斷;西部周最佳約基奇場均22.7分13.3板5.7助2.3斷,掘金3勝0負

    上週:火箭2勝1負,哈登場均38.3分4.3籃板8.3助攻1.7搶斷;西部周最佳唐斯場均20.3分12.3板2.0助,森林狼3勝1負

    上週哈登場均得分比唐斯多了18分!

    這是什麼概念?森林狼夏天最重要引援吉米-巴特勒上週場均18.5分

    哈登一個頂倆,這麼明顯的差距還是拿不到周最佳,佩服佩服

    這都不算什麼,在NBA直播時打出了球員資料排行榜

    場均助攻榜,沒有哈登

    場均得分榜,沒有哈登

    直接把得分王、助攻王哈登除名是幾個意思!而且這種失誤不是一次,也不是一天了。

    MVP是媒體評選的,媒體就是這樣對哈登的嗎?說哈登遭遇不公正待遇不過分吧。

    今年NBA的贊助商換成了鉤子,作業阿迪的球星,難道是刻意打壓?登哥受委屈了!

    但是我們支援你!

  • 2 # 叡墨雜談

    繼聯盟在上週把周最佳頒給掘金的約基奇和活塞的哈里斯之後,本週的周最佳最終也歸屬了“哈士奇”的唐斯和猛龍的德羅贊。連續兩週沒有頒給事實上東西部最佳球員,對於火密來說,哈登也連續兩週在戰績和個人資料雙雙佔優甚至優勢明顯的情況下失去“本該”屬於他的榮譽。

    第四周周最佳約基奇獲獎時帶隊資料:三戰全勝,場均22.7分13.3板5.7助,三個主場,對手分別是籃網、雷霆和魔術;哈登三戰全勝,場均43分5.6板11.3助,對手分別是爵士、騎士和灰熊。

    第五週周最佳唐斯獲獎時帶隊資料:四戰三勝,場均得到20.3分12.3籃板2.0助攻,投籃命中率為55.4%(官方加個命中率在這感覺很奇怪);哈登同樣四戰三勝,場均貢獻35.3分4.5板10助,命中率43%。PS:看來之所以這週週最佳不是大鬍子是因為哈登命中率不如唐斯!此外,東部詹皇本週同樣表現搶眼,東部評選同樣有爭議!

    結果呢,老天都看不下去了:14號約基奇獲獎當天就被開拓者大比分擊敗;而今天狼崽子同樣被黃蜂虐的體無完膚!

    無論聯盟是有“潛規則”:一名球員一個月內不能超過三次周最佳(詹皇連續三週得過周最佳),還是為新星造勢、為小球市造勢,這個“周最佳的”的評定都難以服眾,更是缺乏公平、公正!

    對於哈登和火箭來說,所受的委屈更多,這段時間,登哥得分、助攻雙雙聯盟頭名卻屢屢“消失”在電視轉播的官方資料榜上,甚至是全國直播的比賽!有球迷開玩笑說,“哈登已經被聯盟開除”、“就連火箭的比賽都沒有了”(火箭最近連休四天)。

    也許我們可以用,“哈登不在乎周最佳”“提攜下後輩無可厚非”之類的話來自我安慰或者自我消遣,不過,對於登哥來說,或許也真的不計較這些小得失。但是,如果接下來的“月最佳”也被“黑”了呢,又或者遙遙領先一個賽季的MVP又被突然爆發的某某搶了呢?

    好的,我們登哥不在乎個人榮譽,接受採訪的時候都說了,他更在乎球隊的輸贏和戰績!但如果連贏球都可能被“黑掉”呢?但我接下來要說的可能就不僅僅是“陰謀論”了,有可能這就是火箭和哈登保羅要面對的實際問題!

    時間回到2008年11月7日,火箭開拓者常規賽,比賽進入最後讀秒階段,先是姚明打成“2+1”給開拓者留下了0.8秒。開拓者暫停回來後,布萊克發球,羅伊內線兜出空中接球、落地、轉身、跳投三分“絕殺”,整個過程一氣呵成!問題的關鍵就在於,現場計時員的計時器啟動慢了,事後ESPN專欄作家約翰-霍林格在文章中,對羅伊絕殺火箭隊的那一球表示了質疑,霍林格質疑的地方在於羅伊絕殺的時間問題。霍林格在文章當中指出,“看上去似乎羅伊絕殺火箭隊那一球在時間上把握得很好,球一觸手馬上就投,然後我們在賽後也對比賽錄影進行了回放和定格,我們觀察的結果顯示,羅伊從接球、跳起到出手投籃,他總共花了1.6秒鐘的時間。”霍林格同時也指出,“有可能出現問題的原因就是現場的計時員在按計時錶的時候動作延遲,沒有在羅伊接球的一瞬間就開始計時,也許正如長期撰寫開拓者隊專欄文章的專家德懷特-賈尼斯所說的那樣,‘我希望那個計時員在後面會一直為開拓者隊計時’。”

    NBA鼓勵這種英雄主義,他們不會抹殺這樣一個經典的絕殺。

    如果僅僅是常規賽的一場輸贏倒也無妨,火箭輸的起,比如本賽季輸灰熊的第一場球,裁判的哨子就值得商榷!那如果是季後賽呢?

    時間回到2005年4月24日,季後賽首輪火箭對陣小牛,客場98-86、113-111連贏兩場,姚明在前兩場比賽中表現非常搶眼,首戰受困6次犯規被罰下的巨人只得到11分8個籃板,但第二場比賽他拿下了全場最高的33分8個籃板,力壓諾維茨基(26分),成為火箭2-0領先的功臣。在接下來的兩個主場,火箭只要能夠拿下一場就基本確定晉級第二輪,因為NBA歷史上還沒有一支球隊可以在0-3落後的情況下完成逆轉。此時,小牛隊老闆馬克·庫班急眼了,他連續向大衛·斯特恩和官方施壓,表示姚明等人的移動掩護和防守是非法的,要求聯盟嚴加吹罰火箭。

    果然,在第三場豐田中心主場比賽中姚明受到了重點“照顧”,當時的4名裁判(3名主裁判和1名候補裁判)分別是斯科特·福斯特、傑西·凱西、蒂姆·多納西與貝爾尼·福耶爾。姚明在比賽中11投7中狀態奇佳,卻吃到了全場第二高的5次犯規!僅次於隊友雷恩·鮑文(6次犯規被罰下),結果導致火箭在第四節19-28淨負9分,最終以102-106四分被逆轉。那天姚明總共只打了34分鐘,得到15分10個籃板5次犯規,比賽中屢次被裁判吹罰移動掩護犯規和走步違例。

    多納西在入獄前向警方交代:“當時,有支D球隊(小牛)在0-2輸掉前兩場後,那支球隊的老闆C(庫班)然後向聯盟抱怨說,裁判縱容了對手的非法防守。隨後一名NBA主管告訴裁判總監說,在接下來的比賽中,裁判們必須對那名老闆說的‘非法防守’的人Y(姚明)嚴格判罰,隨後裁判總監向各位裁判頒發了判罰的詳細說明。”

    結果大家都知道了,火箭3-4輸掉系列賽,麥迪的“首輪魔咒”也有人為因素!(同樣遭此迫害的還有07年的太陽,西部季後賽第二輪太陽對馬刺)

    更可怕的是,多納西有可能只是聯盟故意放出去以樹立自身“公平、公正”形象的犧牲品!要知道,斯特恩最大的成就就是帶領NBA聯盟順利轉型商業聯賽,既然是商業,在商言商,利益至上,老美只講法律不像華人還有道德自律!所以近幾年我們屢屢能看到聯盟製造的“七場大戰”,英雄球。這也能從另一層面解釋上賽季MVP的歸屬問題!

    即使貴為球員工會主席的保羅,也被製造過“514慘案”!(為避免口水,筆者表名觀點:只承認存在爭議,不站隊!)

    時間回到2014年5月14日,快船雷霆西部半決賽G5“天王山之戰”,終場前2分鐘,小喬丹因掩護犯規“六犯離場”,最後44秒快船領先7分!最終,11秒威少搶斷保羅,後終場前6秒造成保羅三分犯規,三罰三中帶走比賽!爭議點在於威少搶斷是否犯規?保羅三分防守是否犯規?這兩點,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筆者糾結的是,比賽最後,判罰標準是否統一,按常理最後的時間應該交給球員決定而不是裁判(裁判直接影響了最終結果)!PS:雷霆進入下一輪明顯要比快船更具吸引力和話題性!

    所以,如果僅僅是“周最佳”被“黑”、MVP被“搶”、排行榜“消失”可能我們還能接受,但如果就連比賽都失去了公平、公正了呢?

    我想,這才是我們更該擔憂的事情!

    原文章連結https://www.toutiao.com/i6490707686823297549/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文科生可以學會計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