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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丫小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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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畢大費
馬克思在《資本論》中說過一句著名的話:
“如果有10%的利潤,它(資本)就會被儘可能使用;
有20%的利潤,它就活躍起來;
有50%的利潤,它就鋌而走險;
為了100%的利潤,它就敢踐踏一切人間法律;
有300%的利潤,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絞首的危險。”
由此可以推論,
任澤平既然以125萬月薪,任職恆大,
他至少要幫恆大每月掙回137.5萬元的淨利潤,
他們的合作,才能順利成交。
既然他們現在已達成合作,
說明,雙方對於此點,均無疑義。
SO,
如果你有本事幫你們公司每月賺回一個億,
你也可以找你的老闆,
談每個月9000萬月薪的問題。
請不要廢話,說有一個億,你不會自己掙,幹嘛要分一杯羹給公司?
你必須知道:公司提供給你一個龐大的掙錢平臺,
提供財力、物力、團隊,
並且以資質、信譽幫你背書,
這是他們要求分一杯羹的充分理由,親!
我只能說我很後悔沒有在經濟學這個專業上一條道走到黑,不應該走的時候東張西望,雖然可能我不東張西望,一條路走到黑,終其一生也不能達到任先生的高度,但看到恆大的這份任職書的時候還是仰天感嘆:悔不當初!
還有就是不得不再次感嘆許老闆的慷慨,當初恆大行政Quattroporte夏海鈞拿著2.7億元的年薪的時候我就已經見識過一次許老闆的大方了,現在任先生的年薪再次重新整理了我對於許老闆的認知,125萬的月薪,1500萬的年薪,只每月的個稅都有54萬多,人家上交的稅都比我的工資多,你還要我說什麼?
最後來點雞湯,能者多勞。少年們,前路艱辛,我們仍需努力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