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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長子爹爹

    題主所言邏輯不通,我見解如下。其一,物業的標的是房屋所在區域房屋座落所在是不可分割的,自然的,不可移動的。其二,業委會是所有業主透過一定程式選舉的代表組成的自治組織,每位業主具有相應的權利與義務,是不可分割的。我猜題主是想所謂自治就是不繳納物業管理費吧,這可能嗎?所以結論是不允許的。

  • 2 # 婚慶袁強

    1.物業服務到位,還是交給他們打理小區管理。

    2.物業服務收費不到位,不合理,那就成立物業委員會,自己鼓搗

  • 3 # 風趣喜子哥

    世界上任何人來到中國的土地上都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這是聯合國和各國制定的規定。小區管理也是一樣,我們允許有任何不同意見的提出不同的看法,小區可以改進提升。

  • 4 # 不要說出來

    我們小區現在流行一種說法,物業很窮,業委會很撈錢。因為物業費要分成給業委會、小區停車費要分成給業委會,所以物業管理差,導致不交物業費的人增加,形成惡性迴圈。

    而業委會除了從物業分成,另外收廣告費、擺攤費等。而且對進小區擺攤的人進行欺壓,例如給彈棉花的只給成本價拿走棉被。這些收入都無公示,由業委會成員瓜分。

    業委會並非業主們選出來的,歷史留下來的。據說業委會的一把手早搬離小區了。

    這世上沒有做不到,只有想不到的。自已花錢買房,辛苦一輩子成為房奴,還要花錢請人來管自己,還成了爺!

    小區群裡經常有人說,門禁過期了不讓進小區。有人去重錄門禁,要求先交物業費,否則不給辦。業主委屈的說,我的車停樓下被劃了、我家搬進來盜了幾次、房屋漏水就在外牆抹抹防水,還是漏,公示費用十幾萬,錢到哪去了呢?物業給了我什麼說法呢?

    小區開盤時曾是以園林景觀設計,獲獎作品聞名。現在小區面目全非,環小區活水小溪填的填、佔的佔,樓前建垃圾場,越建越髒。成了周邊小區居民口中的農民公寓。房價一直最低,白瞎了這麼好的地段和設計。

  • 5 # 孤舟遊歷翁

    社會大家庭,脫離不脫離,都得去執行。只要還正當,脫離毫無意義。

  • 6 # 悠閒飛機9H

    可以的,已經有業主這麼做了!

  • 7 # 關鍵是教育農民

    願意當雷鋒,老賴們會笑暈在廁所

  • 8 # 金戈神牛

    物業管理應該有政府部門來接管,形成社群街道這麼一個級別的管理機構來進行社群管理,這樣效果一定會比現在要好

  • 9 # 冷雁鳴空

    居民個人不可以要求脫離小區物業和業委會,居民個人也無法進行自治。

  • 10 # 水木石6

    可以入戶門以裡 不就是你自己治理嗎?你也可以僱傭保姆委託他人打理。付費就夠了。

  • 11 # 健康才快樂2008

    你只能自治你自己能掌控範圍內的部分,公共部分還是要與大家一起共同治理。

  • 12 # 網路成果

    由政符管理最好,公平瓜公正合理

  • 13 # 自由的溪流ct

    我看行買房時交大修基金,社群交衛生費,業主們只要愛護設施,廣告佔地費和公用地停車費積贊起來找專業技術人員維修。物業公司有些事情還得找專業人來維修這樣省了不少事。

  • 14 # 明232454377

    為家國情懷而呼喚!!!

    凡住區就必有物業,凡物業必有其主,物業管理利在長治久安是根本!

    強勢全民消費物業管理服務公司(中間商)與社群管理不僅地域重合,硬體共享,而且以人為本的宗旨相同,其最終目標完全一致的事實無從迴避。那種被稱為“物業”的主要功用恰恰就是能使人群實現相對穩定的聚合。營造一個使各類犯罪分子聞風喪膽的社會環境,要充分發揮基層派出所、街道辦、社群、居民委員會、居民物業管理自治組、居民(業主)及社會志願者的作用,要依靠、扶持使之發展狀大,長效社群管理聚集功能,成為社群建設生力軍。

    社群組織是以社會互助為基礎的自治組織,社群人群相對穩定的聚合延伸社群文化的方方面面,穩定安寧、睦鄰友好、公共環境衛生潔淨、綠草如茵,公共秩序自覺性遵守、互相監督等提升居民的生活質量、環境溫馨和諧、市民素質、社群文明程度的提高,是社群文明建設的根本目標。以社群整體範圍為特徵的人性化管理,從而構築一個個外在環境與內在情感統一的住宅區。利國利民!呼喚更多的民眾投入社會事務的實踐中來!懷抱家國情懷共育安居樂業幸福感滿滿的大家庭!為子孫後代著想!!造福人類千秋大業!!!

    *管理是人類運用己掌握之理_知識,形成制度,有序地管人、管物、管財、管環境,以期實現最佳目標的迴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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