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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手機使用者海里浪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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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一醉寶閣
他對金錢有什麼樣的價值觀,是否認同你的想法和意見,絕對是結婚找物件看重的要點。
如果這點不合適,結婚後錢會引起爭吵!
在相親中,你應該就已經知道了對方的年收入吧。
如果你認為“因為對方收入高所以沒問題的”,那就太天真了!
有很多人有錢但吝嗇。 (可能有錢變小氣的人不少……)
你根本不知道能不能因為對方收入高就能過上奢侈的生活,如果花錢的價值觀根本不一致,你一定會很生氣。
他可能會對你認為是必需品的東西產生抱怨,或者相反,他把錢花在你看來像垃圾的東西上。
這樣類似的情景會經常出現的吧。
在處理這個問題之前,你也應該隨口問問,“婚後錢誰管?”
即使你認為“對方收入高,婚後優雅地做全職家庭主婦就行”,做了這樣的決定後,也許你會收到固定的生活費,也許你可能正在面臨一個入不敷出的生活。
因為房貸和水電費會從賬戶中扣除,所以只會給你伙食費,那也只是一筆小數目了……。
你會感嘆“這點錢能吃什麼呢......”的機會不是零。
所以,不管對方的收入如何,如果你不知道該如何選擇,問問他對金錢的看法。
提前瞭解金錢的價值和婚後管理(無論是零花錢制度等),如果符合你的想法,就讓它成為婚姻的決定性因素!
2.是否有讓你尊敬的部分?
對方是否有讓你尊敬的部分也是選擇結婚物件的重要決定因素!
如果沒有對方身上找不出你尊敬的地方。
這樣的婚姻就會變得冷漠。
因此,你應該與能尊重你的物件交往。
說到相親,終極目標是結婚,所以需要多展現自身,達到互相吸引。
並且在以結婚為前提交往的時候,多仔細觀察對方的行為。
例如,他對工作的態度,他是如何對待服務人員等其他人的,或者你喜歡他什麼地方?有沒有讓你印象深刻的事件?
如果你看著那個人,你認為你會愛這個人,也是婚姻的決定性因素。
如果選擇他符合你想要的理想的人,比如年收入、職業、家庭結構,如果沒有你可以尊重的東西,他也就只是被賦予了“丈夫”的角色,僅此而已。
你會做你作為“妻子”應該做的事情,但你不會在那裡富有同情心。
心甘情願為了一個人所做的事與你應該做的事,性質完全不同。
表面夫妻都不會幸福的。
但如果有你可以尊敬的部分,那將是一個愛的契機。
即使你現在看起來不喜歡他,但也有可能今後會產生改觀。
所以,如果你想知道是否要和他交往結婚,請考慮他身上是否有你尊敬的東西。
3.是否對牽手有排斥?
你是否對牽手和肌膚接觸有排斥,是你本能的決定性因素。
如果你出於某種原因有抵抗或厭惡感,你應該及時止損。
繼續接觸對方只是浪費時間,因為它不是一個可以透過時間來解決的問題。
既然是相親,就要先看條件。
就算長得不好看,我覺得除非是生理上拒絕的人,都可以考慮下。
請在你期盼的條件中考慮“是否能牽手”。
因為那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領域。
即使再完美的條件,如果對這個人碰都不想碰,那就做不了夫妻。
你不可能和你討厭的人在一起。
即使你決定和他交往,口裡說著“條件應該是決定性因素”,你的厭惡感也不會消失。
即使你告訴自己應該習慣,也會變得更厭惡而不是習慣。
不可能本能地做一些條件無法涵蓋的事情。
因此,確保你能夠與對方有肢體接觸非常重要。
就算不是牽手,也可以輕輕碰一碰試試。
4.是否有安全感?
如果你還沒有到交往的階段,你可能不知道是否有安全感,但這是選擇結婚物件的決定性部分。
如果你和一個感到不自在並且讓你感到很累的人在一起,那麼對方不適合你。
在是否決定交往之前,你應該已經和對方約會過好幾次了吧。
剛開始還是一段新鮮的關係,所以當然會有一種緊張感。
然而,有些緊張是令人愉快的,有些則是精神上的疲憊。
如果是前者,還可以接受,但如果是後者,就應該及時止損。
不知為何,僅僅在一起就覺得很不舒服,嫁給一個不安的人就會變成地獄。
這種感覺沒有特別的理由。只能相信你本能的感覺。
但是,相反,一個人因為某種原因而感到一見如初,卻是一個很大的決定因素。
如果你決定和一個人交往,應該找一個能慢慢接納真實自己的人。
這樣才會有安全感!
即使沉默也不會感到不舒服,或者感覺相同的人進行接觸。
5.是否對預想的未來想法一致?
結婚意味著“尋找終身伴侶”。
如果是這樣,你們設想的未來必須儘可能相似。
如果婚後發現不一樣,你只能忍受或者離婚。
所以,在交往之前,問問他預想的未來是什麼樣的。
例如,結婚後,你自己設想在家給他生兩個孩子。有一天能換一套大房子,讓你能夠專注於育兒和家庭。
不過,對方卻想在你婚後生完孩子馬上回歸工作。由於公司在市中心,他想租住在附近的房子裡。父母年紀大了,他想回父母家,和父母住在一起。
如果你們設想的未來有如此大的不同,那將會產生問題。
因為這是一個與你預想完全不同的未來。
你們仍然可以談論生孩子和住什麼樣的房子,但有很多事情你不能放棄。
如果你要像戀愛結婚一樣,透過逐漸瞭解對方的背景來結婚,如果是相親途徑認識的,關於未來的預想必須事先知曉。
因此,建議你將婚後想要建立什麼樣的家庭以及想要創造什麼樣的未來,作為選擇結婚物件的決定性因素。
6.是否在一起感到快樂?
相親中認識的物件,當你煩惱是否該交往時,說明你還沒有喜歡上對方。
所以請將你們在一起是否感到快樂作為決定因素。
即使沒有心動感也沒問題。那不是判斷愛的唯一標準。
當你想到你喜歡的人時,你可能會認為應該會心動不已,或者只是想想都能讓你心痛。
但這種感覺只是戀愛的表象,而且這種感覺不會持續很長時間,通常會在你結婚後消失。
所以你不必太在意這個心動。
就算一開始沒有戀愛的感覺,只要在一起很開心也沒有問題!
因為培養愛是“開心”的。
我想更多地和他在一起,因為我覺得“在一起很開心!”我想再次見到你。
如果你變成了一個“無聊的人,相處起來沒有樂趣”,那就會越來越冷了。
你永遠不會厭倦和一個總是讓你笑的人在一起,對吧?
所以,交往的決定因素是在一起是否開心!
即使你還沒有任何戀愛的感覺,開心對你的婚姻來說也是必不可少的。
如果你專注於這一點並將其作為決定性因素,你將能夠選擇一個好的婚姻伴侶!
總結
這次介紹的結婚物件選擇標準,所有的決定性因素都缺一不可!
因此,我建議你儘可能多與人接觸交往。
不要抱有很高的理想!
這些也只是一個“決心”的問題,避免今後會有後悔的情緒!
女人比男人更現實,所以希望你能選擇一個靠譜的伴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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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瞭解,他是不是別人的。屬於別人決對沒興趣,互相感興趣。對方是否很在意這份結果。如是對方總裝嫩.誰都會失去興趣。人與人相處,是適時的做法,適合的人就會開出美麗花朵。別相信書上說的,愛是靠等。愛不是靠等,是用心和行動做出來的花。興趣就象含苞的花,要雙方用心澆水呵護。這朵花會開出來。只有一方用心。這花就會不在,枯了死了。不同人有不同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