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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默默2503

    這種情況個人認為法律還需完善。給人打或親密的人受到傷害,一般人都會處於憤怒激動之中,包括會出現失控情緒拼命反擊。事後需要向對方賠償真的感到委屈。真的感到不合理。

  • 2 # 邊防海魂

    別人打你,是別人錯了,你打回去,你也錯了,別人打斷了你一根指頭,你打斷別人兩根指頭,所以你要賠一根。見於他先動手,對你賠錢有點不合情,但是合法。法比情大。

  • 3 # 勇者海燕8u

    中國法律規定,受到別人侵害,自己可以正當防衛,但是防衛不能過當,由於過當造成對方傷害,是要進行賠償的。防衛的程度,應該和他僈害你的程度相匹配。實踐中,這種情況也難以把握,是否防衛過當,這要根據具體情況,由相關部門作出裁定。

  • 4 # 東北虎爺好咧咧

    倆人打架有人打得重有人打得輕,打重的人容易把人打傷,打得輕或會打之人不會使人受傷,至於誰先打的都不重要,關鍵是你把人打傷了,打傷人就得賠償。如果打你的人把你打傷了,他同樣也得賠償你。此事談不上正當防衛。正當防衛是在你的生命受到威時,你進行反擊打傷或殺死他,你屬於正當防衛,但前提是打你的人必持有兇器。

  • 5 # 龍風語

    嗯…首先要介定這個人是無理取鬧或者先動手摺或是一個精神患者與醉酒耍瘋者…當侵犯我們人身自由甚至拿了兇器攻擊我們時…當達到警戒線當生命安全受到威脅傷害時!潛意識已經讓我們奮起對抗捍衛我們的生命這就是前提!我個人想這應該是正當防衛和受法律監督與認可吧…?!但反過來,如果對方辱罵和動手了,並沒有拿傷害人的武器什麼的…!只介乎雙方拉扯和摔碰並沒有達到傷害我們生命安全線時,那我們就不應認為對方先動手和要傷害我們…就痛打和置對方什麼的…!我們可以憤怒可以適當忍讓和最後反擊但我們要控制住情緒也要造可為止別傷害到對方…更不能有過激行為…!當造成対方身體嚴重受傷或什麼的…那我們原本正當防衛就會演變成防衛過當…!那法律上是不允許的…!我們由受害者變成了傷害者!所以我們在現實生活中有時真的很難避免不會碰到這些突發情況…因此我們在碰到特發事情時要冷靜面對…能忍讓躲避就忍讓馬上躲避再報警!相信法律就是法律!我們不能越線!別人越線我們就拿起法律武器和正當防衛捍衛我們合法權益和生命安全!!個人淺見!不代表其他立場!!

  • 6 # 知足常樂。

    答:在中國境內行政法規內應該屬於民事糾紛中肢體衝突類,與刑事案件中的自衛還擊行為還是有距離的,不能混為一談。回答完畢。

  • 7 # 幸福善財童子

    兩人打架,那叫鬥毆,勢均力敵,如果拿東西打架,那就又不一樣了,那可能傷得很重,還有一情況是年齡有差距,戓者對方練個武術,那你拫本不是對手,先下手的一方,可能下手會重些,雙方受傷的層度,傷得輕的,要賠錢給傷得重的,還有是誰先動的手,這一點很重要。

  • 8 # 老歸山林隱

    我個人觀點,不一定正確。有人先打你,用手(不說極端的情況)。這時候你的人身安全受到傷害,能不能為了保護自己而反擊?這是肯定的。於是雙方開打結果雙方鼻青臉腫(情況不嚴重)。警察叔叔來處理,一般認定互毆。從你的角度講,是被打在先被迫保護自己,並且是正在被傷害,符合正當防衛的5個要求。但是取證很難(除非有監控,有證人),警察叔叔不會在這種事情上面花太多精力,反正事也不大,按照責任輕重劃分責任!所以,遇到這種情況,要麼你不還手,收集證據,報警走司法程式。當時你吃點虧,事後處理要對方賠錢,拘役,判刑,就看你的心情!要麼你還擊,然後各自承擔相應後果。

  • 9 # 困了又困

    正當防衛是有限制的,過度了就要賠償。

    而且其實這是兩個說法,你正當防衛只是說你無罪,但並不代表你不需要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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