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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第一奇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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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湖湘子弟
好糾結的民事調解!扯到關係就是未來的家中人是當事人,牛是動物,沒有利益關係,隨性而發,毀棚是動物界的常規意思,作為人是可以奈何不了的!損害身利益遷怒於動物,甚致傷其性命,主觀意義上講,是故意行為,牛是耕地勞動者,明文規定是不可以殺害的,可以入刑法典範嚴處的!打死牛的損失超出棚子的損失!理應陪嘗牛的大用價值觀!並負債刑法!如果還有聯親的可能,通過當地村委並司法所作出相應的調解結果!兩家共同出資再建涼棚,對牛的陪償大於牛的價值!再不平衡,對男方有不利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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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心若止水146104610
牛把大棚毀了,那是牛的不是;人把牛打死了,那是人的不是。人,怎麼能跟牛一般見識?
賠不賠償,如何賠,那都是小事。關鍵是透過這件小事,讓你看清了所謂親家的人品、人性。
希望你勸其女兒,解除婚約,遠離暴君。試想,如果你女兒嫁過去,若是有什麼過錯,豈不是要受盡折磨和苦難?與其遭罪,還不如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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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想好再說無大錯
我看了你反映的情況。我覺得你家的牛沒有管養好,出去損壞了別人的物品,依據民法通則你是應當賠償受害人家損失的。說明你的過錯在先。但是,受害人家本應當報案追究牛主人的責任和賠償問題,卻一怒之下把肇事牛給打死了。使本來有理有據的一方,瞬間轉化成過錯方啦!那怎麼處理這件事呢?我有如下處理方法僅供參考。前提是以和為貴,協商解決問題。都是本村鄰里,特別是事後都知道對方是誰家了。所以,雙方請村書記或主任的協調下,本著互相退讓的姿態,實事求是,公平評估損失,進行賠償。但是,如果我是你的話,還想娶人家姑娘做兒媳婦,就主動去跟親家說:“我不該沒有管養好牛,是我先錯了。我應當賠償你家的大棚損失。但是你們家把我家的牛給打死了。按理說,應當賠我牛的損失。可是,現在咱們是親家的關係啦,一家人不說兩家話,損失是咱們自己家的。那就算了吧…”順便還可以開一句玩笑話:“如果親家覺得過意不去,那就少要點彩禮吧。”哈哈,就把事情和諧圓滿解決啦。否則,處理不好,會影響親家關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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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四三二一二三四
牛1萬多,好的大棚估計更多。覺得大棚損失大,就不做聲了,覺得牛損失大,多要彩禮啊,面子裡子都不是問題,有這麼低情商智商需要為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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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晨風絮語
你家的牛真聰明,不但認識女婿家,還認識他家大棚,進去不管三七二十一腳踩頭撞就把好端端的大棚毀了。
看來這牛通人性,對你把女兒嫁給這戶人家有意見,因為不會表達,只好用自己的命去抵制這場婚姻。可惜方法欠妥被大棚的主人打死了,實屬可惜。
要怪就怪你沒在牛頭上貼個標籤,女婿不知道這牛是未來岳父家的,否則借他三個膽都不敢下如此狠手。
事已出了再埋怨誰都無用,為了不讓矛盾激化,不讓自家的牛白白做出犧牲,本官做出如下判決:
1、牛擅闖大棚,毀人菜地,有錯在先。本應罰牛主人賠償大棚損失或者出錢重新搭建。
但因是未來的老丈人,實屬不敢,特免予賠償不再追究。
2、女婿家出於憤怒把牛打死情有可原,屬於正當防衛,況且牛的死是牛主人疏於看管所致,故對牛的死因負主要責任,打牛者不需要賠償。
3、鑑於牛對主人家忠心耿耿,去女婿家毀大棚出於護主心切,不得已而為之,故不再追究牛的責任。
綜上所述,願兩家兒女儘快喜結良緣,女婿到孃家行使牛的責任,下地種田輔佐媳婦孝敬岳父岳母。
媳婦嫁到婆家,用自己的勤勞換婆家大棚的損失,兩好並一好,親家之間其樂融融。
這就叫不是冤家不聚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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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承美
不小心把牛打死了?這小心可真夠狠的,牛都能打死!
這麼狠的人家,女兒敢嫁不?
你家牛毀了人家大棚,你給人家賠,必須的。
人家打死你家牛,也應該賠你家,也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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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巧兒執著
這牛是頭神牛,想阻斷你家姑娘嫁過去,自己用生命證實你家訂親女婿家的人有多狠,牛毀了大棚是不對,就算不知道牛是你家的,他家應該找牛的主人談賠償,不應該一氣之下把牛打死,這要是你家女兒嫁過去,有了過錯,還不受到家暴嗎?各賠各的,然後解除訂親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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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籃天白雲W
首先你的牛把人家大棚毀了,那是牛主人的責任,女婿家把牛打死了,那是他家的責任,不管是什麼關係,都要分清是非,該怎麼辦那看兩家的意願了,按理來說牛不是人,毀壞了別人家的東西,牛主人進行陪嘗損失,而大棚主人不該把牛打死,也要陪嘗,拆合出來損失,找補一下就可以了。至於是準親家,那誰也別追究了,正好結婚有牛肉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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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豫農春秋
俗話說打狗還得看主人呢,何況是未來岳父家的牛,你把岳父家的牛打死,說明你沒把岳父家的人放在眼裡,你和一個畜生較勁說明你和畜生一個級別,試想,誰家的姑娘敢和一個畜生生活一輩子啊?
回覆列表
先把婚約取消了,牛毀了大棚,主人也沒說不賠,還能能把牛打死,這是什麼樣的家庭,這樣的親家不做也罷,就怕你女兒過去受氣。另外財產損失要互賠,就算不知道牛是你家的也不應該打死,知道是你家的更不應該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