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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K濤資本

    古人云:“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是,也有人說:人死債清,人都死了,他欠下的債也就不用還了,一個人突然去世之後,他的家人到底該不該還這筆錢呢,這個要分以下幾種情形:

    一、如果死者與家人是夫妻關係:

    1、如果是夫妻共同債務,則在世的一方有義務還錢:

    什麼是共同債務,就是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向銀行貸款或支付寶借貸用於夫妻二人共同生活的那筆資金,只要夫妻關係沒有解除,這筆債務在世的人就必須還錢!

    2、如果是夫妻一方單方面欠下的債務,另一方毫不知情也沒有共同使用,則在世的一方沒有償還義務!

    例如,一男子如果向銀行貸款或向支付寶借貸用於賭博、買彩票、花天酒地等個人消費,那麼,如果他突然去世,則這筆錢他的老婆是沒有義務償還的。除非是男子在借貸的時候女方也在場,並簽字自願承擔這筆債務。這也是為什麼很多借貸公司要求夫妻雙方都得到場並簽字的原因。

    二、如果死者與家人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

    如果死者與自己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關係,只要是沒有為他做擔保或自願替他還債,在法律上在世的一方是沒有義務還債的,如果是為貸款做擔保了或者自願還債,那就必須得還錢。

    三、死者遺產和撫卹金的處置問題:

    死者突然去世之後,他的遺產要先用來償還銀行或支付寶的債務,剩餘的部分則是按照繼承法中的繼承順序來繼承,如果是不足以抵債,則還多少是多少。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意外死亡,一般會得到一筆撫卹金及賠償,這筆錢是由家屬自己支配的,不需要用於還款。

    注:以上說的是正規渠道的借貸關係,如果是民間非法借貸,則可能要走其他途徑來處理!

  • 2 # 使用者5845462516368

    用換位思考耐方法想下,要是銀行人少了死人的債,那他肯定要你去開這證那證的,你要是說我是他親生子,或者我們是合法夫妻,銀行肯定說NoNo

  • 3 # 阿里粑粑519

    這個社會都是實名制,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和支付寶,都有家人還嗎?如果是房貸的話,家人還知曉,因為,房貸是家庭大事,必須透過家人的同意,還有坑人的事,人都死了,銀行和支付寶還在消費,家人還怎麼支付?碰到李鬼,上門要債,誰能再敢支付,只有透過法律程式,因為它是一個無底洞!誰都接受不了,人死了,把一切責任推到死了頭上,難道是公平嗎?家人對房貸的事可以認可,其餘的不認可,家人要有一個安全感生活吧!坑人的事不要賴到家人!讓人家好好生活吧!

  • 4 # 天門山283

    不該還,如該還的欠人家的錢是永遠還不完。如張三說久幾千萬李四又說欠他幾千萬某銀行又說欠幾億某某銀行又說欠億,怎麼樣還得清。因人死了那就是單方面的話

  • 5 # 雷永勝律師

    視情況而定,若逝者有遺產而且繼承人不放棄繼承的,則繼承者應在繼承的遺產範圍內償還逝者生前債務。

    若逝者無財產或者有財產繼承人均放棄繼承的,則家屬無需對逝者生前債務負責。

  • 6 # 鳳舞香羅

    古代很多說法確實有父債子還,由於制度的不同在以往的歷史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

    但是並沒有父債子還的說法。所以如果某個人突然說去世的話,他欠銀行或者支付寶的錢,就不需要還,只不過這是有一個很重要的前提。就是他完全沒有財產的情況下。

    或者很多人說他突然出去世,我把他的財產全部轉到別人名下,那麼等於就是沒財產了,不是等於不用償還。

    其實在現在大資料年代,你這樣轉移的話,就會要承擔一個非法轉移財產的罪名。

    除非那些銀行或者金融機構不去追究,不然的話。只要他把問題提交法院就可以透過資料核查到他死亡那一刻的財產情況,他有。多少財產或者多少物業完全可以查得到,並且可以評估當時的價格。所以這些錢肯定必須要手上用的,償還他在銀行或者支付寶欠款。

    而且還有一點如果他的名下有汽車或者房子,你還需要過戶。所以這些的話你根本逃不掉。

    所以說我們沒有小心心裡,除非那個人真的沒有任何財產留下,這樣的話作為家人確實不用償還,但是隻要你有財產留下,那隻能優先償還你對別人的欠款了。

  • 7 # 文軍聊理財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應該由家人還嗎?有兩句話估計很多人都聽過,一句叫做:“父債子償,天經地義”,另一句叫做:“人死賬消”。對於這個問題,在我看來該不該還,要視具體的情況而定,不同的情況,有不同的處理方式,因人而異,因事而異。我分三種情況來說:

    第一種情況:家人沒有繼承相應的遺產

    按照法律規定,欠款人死後,無遺產留給繼承人或者其繼承人放棄繼承其遺產的權利,對於被繼承人生前留下的債務,是沒有償還義務的。但是如果被繼承人生前向銀行申請的這筆貸款,繼承人簽署了相關擔保合同,作為了該筆貸款的擔保人,無論繼承人是否選擇放棄遺產,都有清償貸款的義務。但如果家人既沒有對該筆貸款擔保,也未選擇繼承父親的遺產,就可以不用幫還。

    第二種情況:家人繼承了相應的遺產

    如果子女從父母那邊繼承了相關的遺產,那就要對父母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但這個責任範圍是有限制的,是以繼承的遺產為限,也就是說只需要承擔在自己遺產責任範圍之內的相關的償還就可以。舉一個例子:假如你的親人在生前欠款50萬,那麼家人對於死者債務的責任可能有3種情況。

    1,家人沒有繼承任何財產,那一分債務都不用償還;

    2、家人繼承了40萬的遺產,那麼子女就必須承擔起40萬的債務償還責任,剩餘的10萬不用償還;

    3,家人繼承了死者70萬的遺產,那麼就必須承擔起50萬的所有償還責任,剩餘的20萬才屬於自己的。

    第三種情況:

    如果死者的借款是用於改善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就不能認為這筆幾十萬的貸款是死者的個人債務,即使沒有留下遺產,同樣需要所有家庭成員共同償還的;而如果是因為子女未盡到贍養父母的義務,迫使死者舉債,那麼去世過後,子女同樣需要償清死者的債務。

  • 8 # 葛仲彰律師

    一個人突然去世,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是否應該由他的家人來繼續償還?這個問題的答案首先取決於他所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是他的個人債務,還是他和家人的共同債務。

    如果這些債務屬於他和家人的共同債務,那麼雖然他突然去世了,但是他的家人作為共同的債務人,仍然應當對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而如果這些債務屬於他自己的個人債務,那麼從法律上講,他的債務與他的家人無關,他的家人無需對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當然,如果他突然去世之後留有遺產,而且他的家人繼承了他的遺產。那麼,根據民法典的規定,他的家人應當在所繼承遺產價值範圍內對他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如果他去世之後,沒有留下任何遺產,或者雖然留有遺產,但是他的繼承人明確表示放棄遺產的繼承,那麼在上述情況下,他的家人也無需對他的債務承擔償還責任。

    綜上所述,這個問題的答案並不是固定的,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你可以參照上述幾種情況來對號入座,然後判斷他的家人是否應當對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承擔償還責任。

  • 9 # 人間的煙火味

    我有一個同學年僅30歲,因為肺癌晚期去世了,而去世之前把自己的信用卡刷爆、支付寶(借唄)全部借完,累計欠款差不多60萬元,當銀行知道這個情況後,做出了一個舉動讓他們一家措手不急。

    有一句話說得好,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但是對於一些借了錢但不幸去世的人,那這個錢到底是人死債消,還是子債父償又或者說是父債子償呢,可以說這裡面的關係是非常複雜,那最終的處理結果會是什麼樣的呢,我們一起來看一個真實的案例。

    這是我一個同學親身經歷的事情,為什麼我會知道的這麼清楚,因為他人生的後半部分所經歷的事情我基本都知道,因為那個時候我也經常去醫院看他,所以一有空他就會把這些事情告訴我。

    我這個同學和我是一個地方,只不過不是一個村,到了上高中的時候才認識,那個時候三年期間大家相處還是比較愉快的,而後就自個去到其他城市讀大學,在大學期間也相互有聯絡。而後大學畢業他去了南方工作,我則留在了上大學城市工作。這期間我們的友誼還是一直非常不錯的,他有時間也會到我這來玩,我有時間也會去他哪玩。

    工作幾年之後,自己的事業也沒有太大的上升,內心有一些不甘,所以就辭職了,過了沒有幾天就到我這來玩了,我就問他有什麼打算,他說先休息一段時間,順便考個證書。

    他在我在呆了差不多一個星期,就回老家了,而後再次見到他的時候讓我非常難受,因為他是坐輪椅來的。那是在前一天的晚上,他給我打了一個電話,問我有沒有認識腫瘤醫院的人員,我說要找一下,當時也沒有過多問他需要做什麼,後面我就告訴他有。

    然後第二天他就來了,當我見到他的時候,可以說是非常崩潰的,因為一個好好的人怎麼就突然坐上輪椅了,後面聽他說,是回到老家就開始發病,整個身體總是很痛,然後也吃不進什麼東西。在我們當地做了檢查,醫生懷疑是腫瘤,但不敢確定,讓他趕快轉醫院。

    所以就來到我們省會城市,這也就有了前面所發生的事情了,而後就安排他去了腫瘤醫院,這個時候也治療了一個月左右,但是這個費用確實是太高了,而他的家庭條件本身就不太好。

    為了能讓自己的生命繼續下去,他只能是走上這條不歸路,但不幸的是錢花光了,人也沒有了。

    也就是一個月之後,他就不幸去世了,等辦完他的後事之後,一個星期就收到了銀行催收和支付寶催收的電話,而他的父母就告訴對方,說他已經去世了,你不用再打電話來了,但是銀行不信,去到法院起訴。

    最終根據相關條例,法院判決人死債消,欠的這些錢都一不需要再還,只能是由銀行作為一個壞賬處理了。支付寶的欠款也是一樣,最終這個結果也讓他父母喜極而泣,欠的債不用還了,也算是讓老兩口放下心中的擔憂了。

    可以說銀行這個做法,也算是有一點人道主義,正所謂人死債消,說得也是這個意思。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的錢由誰來還,銀行的處理方式又會是什麼?

    這裡需要分為兩種情況,一個種是金額不大的處理方式,一種是金額非常大的處理方式。

    一、欠錢金額不大,銀行的處理方式(五萬元以下)

    如果一個人突然去世之後,這個金額並不是很大,那自然也是不用還的,也不會讓其家人幫他還,因為有一句話是這樣說的,人死債消。

    這也算是銀行的一種人道主義,畢竟人都不在了,你在要求別人還這個錢是不是有點過份,再者說每個銀行都會有一個固定的壞賬比例,那你只要把這個錢作為一個壞賬處理,自然就可以處理好。所以這個時候絕對不會由其家人還款。

    當然這裡會有一個前提,就是沒有惡意提支,是需要正常的消費,你不能出現你明明知道自己生命要結束了,還特意去把這個錢給弄出來,那自然是不行的。如果有這樣的情況銀行肯定會讓還的,就算不要你父母還,也會執行你名下的財產和存款,會申請強制執行還款的。

    二、欠錢金額非常大,銀行的處理方式

    如果是金額比較大,這個界限就是五萬元以上的,那在這樣的情況銀行是一定會起訴,不管你是不是惡意透支,還是說正常使用,因為像這樣大的金額銀行是沒有權利處理的。再一個就是有相關的規定:

    根據信用卡條例規定,個人信用卡欠款達到5萬元以上,銀行有權進行起訴還款,同時還需要償還相對應的利息和罰金。

    所以在這樣的情況銀行的處理方式只是能起訴,那最終是會由其家人還,還是說作為壞賬處理呢,這個就要分三個方面來看。

    1、名下是否還有財產

    如果說名下有財產,那銀行起訴以後,肯定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這一點是自然的,正所謂欠賬還錢天經地義,你名下有財產自然是需要執行的。

    不管是房子、還是車子,或者說一些存款,只要是能夠償還債款,那必然都會申請執行的,雖然說這個方法不太好,但是銀行也是受害的方,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

    大家會有一個疑問,如果說欠的錢和名下財產不相等時,那會怎麼處理,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優先處理,比如:你欠50萬,但是名下的車子和存款加起來只有40萬,那還有10萬是沒有辦法償還的,銀行肯定就會給免去這10萬欠款,

    如果說你的欠款是40萬,但是資產有60萬,那多出20萬銀行也不會要,他只要拿出他的本金和利息就可以了,所以說銀行只要他自己那部分,如果實在償還不起了,那肯定只能是免去這一部分錢了。

    2、是否作為家庭開支

    能不能成為銀行的壞賬後期不需要償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情況,就是這筆欠的錢有沒有作為家庭開支,比如:有沒有借款買房,有沒有借款買車,有沒有夫妻共同消費、或者說其他家庭開支,如果有的話那自然也是需要償還。

    舉一個例子,如果說這套房子是利用這個欠款買的,那自然這套房子就會成為強制執行的標的,如果說夫妻有大手大筆購買一些奢侈品的消費,那同樣妻子也是有這個責任需要償還的。

    如果說有用作父母的一些生活,那父母也是需要承擔責任的,如果真正想要免除這筆欠款,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不能作為家庭開支。

    如果說沒有任何的家庭開支,全部都是去世者一個人的消費行為,那這筆欠款就不會牽扯父母和妻兒。

    3、是否有擔保人

    再者就是名下有沒有擔保人,如果有擔保人那這筆欠款一定會讓擔保人去償還,特別是信用卡往往都會有一個這樣的擔保人。所以在這也建議大家千萬不要給別人去擔保。因為這筆錢最終還不上就是你的責任了。

    如果說上面這三種情況都沒有,那銀行最終的處理也是當作壞賬處理,因為沒有錢可以還,而且也不可能子債父還,只能是預設為人死債消,這也只能是銀行自認倒黴。

    可以說人死比天都比,從人道主義出來,銀行也要免除這個欠款的情況。這也算是給去世者一個好的答覆和安慰。

    上面這兩種情況就是銀行的處理方式,而我同學雖然說是用的大額信用卡,但是他是屬於他自己治病用,再一個就是名下也沒有財產,也沒有作為家庭用,同時也沒有擔保人,那自然就是屬於一筆壞賬了。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支付寶的錢由誰來還,支付寶的的處理方式又會是什麼?

    一般來說欠這種第三方平臺的處理方式,基本和銀行是一樣的,但是沒有銀行這麼複雜,因為銀行想要把這筆欠款當做壞賬那是需要層層審批的,只有得到上面同意之後,才可以做為壞賬處理,但是支付寶不一樣,他是屬於第三方金融平臺,所有借出的錢都是可以自己做主的。所以他們的處理方式自然是不一樣的,

    第一步肯定是催收,在這個時候當了解到借款人去世以後,第一步就是催收,這個催收自然就是向其父母或者說妻兒進行催收,因為在他們的眼中並沒有所謂是否有共同消費,或者說其他情況。

    第二步就是上門核實情況,當催收之後沒有什麼用,或者說你詳細說清情況之後,那他肯定會上門核實,如果情況確實屬實自然也是會免除的這筆欠款的。

    在這多一句,像這種第三方借貸平臺,一般是不會去法院起訴,最終這筆款還不上,肯定就是成為了他們自己的壞賬,肯定也不會有什麼強制執行,或者說凍結的你的存款,這一個是第三方無法做到的。

    所以最終支付寶的處理方式肯定就是當作一筆壞賬處理,同時出於人道主義也會免除這筆借款,正所謂人死債消,不可能一直去找其家人要這筆錢,這隻能是自認倒黴。

    最後:

    在我們國家一直流行一句話,那就是人死債消,不管欠銀行多少錢,只要沒有能力還款,那肯定就是一筆壞賬,因為這也是銀行的一種人道主義。畢竟人死為大,有什麼事比一個人離開還重要呢。所以在這也希望大家能夠理性消費,千萬不要提前消費。

  • 10 # 蝦米觀生活

    我同學因病離世,他生前欠了銀行的20萬元。當銀行工作人員追討到他家中時,他家裡的人才知道事情的真相。

    我有一個高中同學,由於身體過度勞累,才三十歲出頭就患上了腸肝癌晚期,一家人陷入了極度的悲傷之中。

    在我的印象裡,同學熊偉是一個特別靦腆的人,學習上非常刻苦。我們都知道他從小沒有爸爸,爸爸在熊偉讀小學時出意外離世了,是他的媽媽辛苦把熊偉和姐姐拉扯長大的。

    都說窮人家的孩子早當家,熊偉看到媽媽如此辛苦,放學後都會回到家幫媽媽做家務,做飯、洗碗、搞衛生,小小年紀的他早已得心應手。

    在學習上,熊偉從來沒有讓媽媽操心過,成績一直是班上名列前茅。高中畢業時,熊偉考上了當地重點師範大學,他的願望是能成為一所高中的人民教師,耕耘在教育的土地上,傳播自己的知識。

    大學畢業後,熊偉被當地的一所重點高中聘請,在高中擔任了一名數學老師。由於熊偉工作表現優異,所帶班級成績都是年級前列,熊偉很快成為了學科組帶頭人。

    工作後的第三年,熊偉組建了自己的家庭,很快有了孩子。媽媽幫著帶孩子,夫妻兩人都在上班,一家人過得充實而幸福,日子越過越順了。

    就在一切都慢慢走入正軌時,意外突然發生了。熊偉在一次學校的體檢中檢測出身體異常,需要到醫院進行進一步檢查。

    經過一系列的各項指標檢查後,熊偉被確診為肝癌晚期。這個訊息就像晴天霹靂般砸向了這個本不富裕的家庭。

    熊偉被檢查出癌後,並沒有告訴自己的家人,特別是他的媽媽,他不想媽媽勞累了一輩子現在還要為自己操心。

    熊偉積極配合治療,希望病情會有所好轉,這個時候的他真不能倒向。下有襁褓中的嬰兒,上有70歲老母,自己必須堅強挺過去,千萬不能倒下。

    熊偉堅信現在的醫療越來越發達,只要積極治療,一定會有所好轉的。可是,治療的費用實在是太高了。熊偉的工資很快就見底了,每個月的工資都花在了吃藥上了。

    為了不耽誤治療,熊偉在各個銀行都申請了信用卡,還在支付寶上辦理了幾筆貸款,總共有20萬元。熊偉心想如果花完這些貸款還沒好轉的話,自己就決定放棄治療。

    有時天意就是如此捉弄人,當你想要好好努力的時候,它偏偏給你重重地來一擊。經過半年的保守治療,熊偉的病情不但沒有好轉,還日漸惡化。沒過多久,熊偉就帶著遺憾離開了人世。一家人陷入了深深的悲痛當中,尤其是他的媽媽,白髮人送黑髮人,幾度暈了過去。

    過了兩個月左右,熊偉所欠款的銀行打來了電話。熊偉的妻子接到電話後感到非常震驚,因為他並不自己熊偉有在銀行借款。

    幾日後,銀行的工作人員來到了熊偉的家中,瞭解了熊偉的實際情況,得知熊偉的欠款都用在了自己的治病上面,並沒有用於其家庭開支當中。

    加上熊偉名下並沒有任何遺產可供拍賣來償還欠款。銀行最後將這筆欠款做了壞賬處理,沒再追究其家人的責任。

    一個人突然去世了,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應該由家人還嗎?

    由上面的事件中可以得知,如果一個人生前欠了銀行的錢,而且這筆錢只用在了自己身上,其家人沒有償還責任。但並不是說一個人突然去世了,他欠銀行和支付寶的錢就不用還了,這個問題還得分以下幾種情況來看。

    1、從欠款的用途來看

    一個人去銀行借款,肯定是有某種用途,不然借錢做什麼用呢?如果說這個人借款是為了自己消費,比如賭博、娛樂、治病等等,而不是用在家庭共同開支當中。當這個人過世後,其家人可以證明自己對欠款並不知情且欠款並未用在家庭共同支出中,其家人對死者的欠款不具有償還責任。

    如果說死者生前的欠款是用於家庭房子裝修、給妻子買奢侈品、家人一起去旅遊等等,那就屬於家庭共同支出,那死者的家人就有義務承擔這筆欠款的償還義務。

    2、從遺產的角度來看

    一個人生前欠有銀行貸款,這個人名下有相關資產,比如房產,存款等,那這些資產就屬於遺產。銀行有權向法院提交申請拍賣遺產來償還欠款,遺產的價值如果超過了欠款數額,多餘的部分可用於死者家屬來繼承。

    當遺產的金額少於銀行欠款時,家屬願意放棄遺產的繼承權時,家人對死者生前的欠款不承擔償還義務。

    3、從死者的家人來看

    死者如果有妻子或丈夫,死者的生前欠款,妻子或丈夫有沒有責任償還,取決於他們是否對這筆欠款知情,並且這筆欠款他們有花費或享用,如果是,死者的妻子或丈夫有責任償還這筆欠款,視為共同債務人。

    如果是死者的子女或父母,在欠款中沒有明確是共同債務人,也沒有對這筆欠款做擔保人,則不需要償還這筆欠款。反之,則有義務償還這筆欠款。

    總而言之,一個人突然去世,其家人如果對欠款知情,或做擔保,或享受了這筆欠款的話,那就需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家人對欠款並不知情,也不是擔保人,對這筆欠款的用途並不明白的話,其家人對這筆欠款沒有償還義務。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一個人欠了錢卻突然離世了,很可能會給家人帶來很大的麻煩和困擾。所以在生活當中,我們儘量不要去提前消費,養成好的生活習慣。

    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應該如何管理自己的財務不提前消費呢?

    1、腳踏實地,不盲目消費。都說按飯量吃飯,不提前消費,不追求奢侈生活,平靜度日。不要明明一個月就賺1000元,還要花費3000元,不夠就去提前消費。時間一久,就會惡性迴圈,所欠的錢就會越來越多,要填的洞就會越來越大。

    2、在生活上一定要有計劃。不要一花工資就做月光族,賺的錢不夠,還去借點錢來花,這可不是一個好的習慣。在生活上一定要有計劃,不過度消費。什麼該買什麼不該買,都要計劃。很多年輕人這次花工資沒幾天就花完了,接下來就借錢過日子,等著下次花工資,還完上個月欠款又很快沒錢了。沒有計劃是很可怕,是永遠沒有錢可以存的。

    3、養成儲蓄習慣。工資多少不重要,學會儲蓄最關鍵。哪怕一個月3000元,一個月存1000元也是可以的,日積月累,只會越來越多。養成一個儲蓄的好習慣,積攢財富,錢就會越來越多,當緊急情況下需要用錢時,就不會慌亂,就不會過著吃了上頓沒下頓的日子。

    寫在最後

    任何人過日子,都要有計劃有安排,切不可盲目度日,得過且過。養成良好的儲蓄習慣,在一定的時候可以抗禦風險,給家人帶來一份保障。

    如果無計劃過日子,總是提前消費,債務的牆就會越壘越高。一旦發生緊急情況,就會毫無抵抗能力。如果一個人突然去世,生前欠了銀行或支付寶的錢,很可能會給自己的家人帶來很大的麻煩,不但不能給他們留下點什麼,還要給他們帶來困擾,這確實有點說不過去。任何人都是有責任的,不僅是對自己,更是對自己的家人。

  • 11 # 上進小馬說

    1、如果繼承人不具備還款能力,銀行會看死者有沒有財產或者遺產,如果有可能會抵欠款,若沒有,一般也就算壞處理了吧。

    2、如果持卡人是因為意外死亡的話,可能會得到一些賠償款,此時若家屬能配合,銀行可能還可以收回一些欠款,但若不願配合,而且欠款確實比較大,銀行也只能起訴到法院透過法律來解決了。

    因為目前中國現在關於去世後信用卡的欠款如何還也沒有明確的規定及說法,所以,如果持卡人死亡的話,銀行雖然會盡可能的去催收這筆欠款,但若實在追不回來,也只能算壞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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