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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黃金時代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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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手機使用者52485125616
結婚證是夫妻合法文字,有的夫妻分居多年未達成協議形成事實離婚,結婚證成了一紙空文,手裡拿本結婚證有什麼用!老婆在身邊才有用,感情確已破裂分居兩年可以起訴離婚,不過話又說回來如果沒有達到離婚的程度最好不要離婚,因為離婚對雙方都是一杯濃烈的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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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離婚律師王幼柏律師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屬於夫妻感情破裂,法院應當判決離婚的情形。
在離婚過程中,因夫妻感情不和而“分居”是很普遍的現象,很多人認為證明起來貌似也沒有多難。事實上,想證明“分居”這個事實,也許並不是你想的那樣簡單。當你們因為吵架、打架而分居已久,也沒有任何聯絡後,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到了開庭,你說雙方已經分居兩年多了。對方在法庭上說:對方所述不屬實,我們上週還一起過夜。遇到這種無賴了,估計你感覺像吃了蒼蠅一樣噁心。如果你沒有任何證據反擊,就算對方是在胡說八道,也無需成本,更沒有什麼法律責任。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分居是你主張的,必須由你來證明。如果無法證實,那麼你就需要承擔不利的訴訟後果。上述庭審情形,我們見得太多了。這也是很多當事人很苦惱的地方。
法律層面,分居要求夫妻雙方在兩個不同的地址居住。
只要雙方當事人真實本意離婚,達成《離婚協議書》後,可到婚姻登記處領《離婚證》,分清財產再分居,不需要分居以後再辦離婚。
一方不同意離婚,另一方堅決離婚。
分居兩年以上,可起訴法院判決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