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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親切夢想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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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人不會飛169592352
殺人償命,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是有時候這些道理到了一些老賴那裡就變了味,成了欠債不還,老子不管,當你覺得我要運用法律手段來維護自己的權益的時候你就會發現,執行遙遙無期,時間漫漫,真的熬不起,最後就算真的判你贏了,你一上訴,法院就會抓起老賴,拘留半月,一年可能就也執行,你真的會發狂,所以總得來說,老賴是咎由自取,社會所痛恨,但是殺人更是違法犯罪,希望快點抓獲嫌疑人,讓民眾安心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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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一葉之風
我能怎麼看?現在做老賴的成本太低。說說我自己的事:我們合作了多年的生意夥伴,今年3月份買了他一批貨,給他匯了92萬,說一星期到貨,半個月了貨還沒到,就開始催,在兩個月催貨過程中連款帶貨還了40萬。後來聽說他欠了很多錢,我只是其中之一。無耐就起訴他了,流程很慢,但沒有別的方法,因為之前我們有過交易,因此也形不成詐騙。前些天聽說他也離婚了。一無所有了。沒辦法,無論如何。也要把法院流程走完,等待判決。生意不景氣的年月,望各位謹慎行事,努力止損中,繼續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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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部人文地理
這是討債人被老賴逼到了懸崖邊上,採取的無奈之舉。討債人知道殺人肯定會以命抵命,所以決不是衝動殺人。而無賴們總以為以各種藉口拖著不還,就可以安然無事。不知道他們一次次地推諉,都在加速他們的失信,乃至最後失命。就如曾經有位同事借走我一萬,當多次索要未果時,竟然還咄咄逼人“警告”我:“我兒子是混黑社會的,你不要逼我太狠!”我當即反擊他:“今晚就來你家裡找你,喊你兒子一起等著!”
還有一個所謂的商會秘書長,四處拋頭露面,人模狗樣的出席各種會議。借了的錢從不說歸還,每次找他,都親切迴應:“您的錢一定會還的,待哪樁哪樁事處理完就給您。”但從來沒有兌現過諾言,更別說主動聯絡過。這是軟性的老賴。
所以,像這種討債人逐漸被老賴激怒,以致導致殺人了結,表面原因是老賴咎由自取。深層原因是社會誠信崩塌,老賴們不再以失信為恥。在社會管理層面,沒有建立對失信人的懲罰機制,使其失信成本太低,等等。都值得反思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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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申隨章1
首先,這是違法犯罪行為,將會得到應有的懲罰!再說,討債8年,時對方就是成心有錢不給耍無賴,還是確實遇到不可逾越的難度了,你殺了他也給不了你,現在你真殺了他也是拿不到錢,而且還搭上了自己的命。但不管怎麼樣,應該透過法律程式解決。殺人償命,欠債還錢的中國古訓,其實欠債還錢這一說應該賦予新時代的內容了。前些日子出臺的關於個人破產法就是承認現代經濟社會,投入產出,盈利虧損的常態。保護合理合法情況下的還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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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80後老茶人
這件事情足以證明了誠信的缺乏,在現在這個社會是多麼嚴重的問題。雖然這件命案可以說是屬於個案,這位仁兄因忍受不了而選擇這麼極端的做法,同時把自己也逼上絕路。但更多更多的討債無望的人,還是在默默的忍受著這種窩囊氣。真心希望國家能夠更加重視這一塊,重視個人誠信包括集體誠信的建設!包括這方面的法制的建設!必須要讓那些欠債不還的人在這個社會上無立足之地寸步難行。這樣才能減少這種悲劇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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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楊君波
有道是殺人償命,欠債還錢!
這件刑事案件包含了這兩條千古不變的道理!
欠債不還必須透過法律途徑解決,而不是採取私刑。法治國家絕對不能容忍草菅人命,私刑取代法律。透過起訴,由法院強制執行,老賴最終還是要還錢,雖然花了更多的時間成本和可以忽略不計的經濟成本,但結果是最好的。
無論什麼理由非法奪取別人性命也將罪責難逃,死刑不用考慮。錢不但要不到了,自己的命也沒了,虧大了!得不償失的做法。
血案也再次警告那些沒有誠信的流氓無賴騙子之類,人無信而不立,不要惡意消費別人對你的信任,輕則鋃鐺入獄,重則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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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老韓閒聊
首先,黃某某槍殺2人,犯故意殺人罪和非法持有槍支罪,兩罪並罰,當執行死刑。
其次,即使受害人是黃某某所稱老賴,債權人也只能透過司法途徑收回欠款,而不能採用非法手段收債,更不能意氣用事,以殺掉老賴來表達心頭之恨。
在法治社會,"有法可依,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執法必嚴"。由於多種原因,債權人走司法程式,有時也實現不了自己的權利,此時,債權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也不能以暴制暴,以違法對抗違法。這也警示我們,債權是有風險的,不一定能變現,事前要做全面評估。
欠款收不回,只是“折財",而現在黃某某可能人財兩空,毫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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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摺紙挑戰吉尼斯
雙方各打五十大板吧。
首先,這年頭,老賴的生存環境越來越差,但依舊有人不自知,言而無信已經習以為常,如果沒有因此吃過苦頭,很難懸崖勒馬浪子回頭,反而會因為掌握了特權而洋洋得意。
但世道輪迴,積的惡多了必遭天譴,不一定在哪一輩或者哪一世,所以福禍相依,飛來橫禍都是正常現象。
廣為人知的“我爸是李剛”坑了李剛,“怎麼跟李書記女兒講話的”李書記前妻坑了李書記,最近大火的“保時捷女主打人反被打”或許會讓女主的公安廳廳長老公吃點苦頭,這都是囂張跋扈的後果。
我們不提倡“仇富”、“仇官”,畢竟社會需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但透過吸食別人的鮮血到達財富或權貴頂端又不修德的人群令人憎惡。
一言以蔽之:“德不配位必自斃。”
其次,如果是一個討薪不成被迫與老賴同歸於盡的老實人被逼梁山的故事,可能更能引起大眾的同情,因為我們國家有保護弱者的傳統。
但你卻在殺人前炫耀你的殺人工具,等同於你很享受殺人的刺激,是預謀殺人。無論被殺者是什麼貨色,殺人之事都不是值得炫耀的事情。你炫耀了,說明你也不是什麼心慈手軟之輩!
一個有殺人傾向的人確實如警方通報的那樣,危險係數極高。
最後,如果雙方都不是弱雞,就讓警察蜀黍判去吧。吃瓜群眾,最愛看惡人全滅的戲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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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思想的眼睛1
社會矛盾激發暴力行為,這和誠信體系建設有關,打黑除惡也應把惡意欠錢不還行為列進去一起掃除,我們政府目前開展了清理政府部門欠款活動,但形式不規範,各地做法不一,力度不齊,清欠有時是任務,是責任,甚至還有個別公司在響應號召時假清真賴,一萬元只還四千就清賬,如果不同意那就分二十年還清,反正我做計劃了,也有做法了…,這勢必會啟發個別賴皮狗更加賴。因此,要加大誠信體系建設力度,這就是說把誠信納入法律體系建設,嚴歷打擊老賴,讓公信力成為人們的一種榮譽,一種形象,一種良好品德。很多社會中留存下來的不良現象都要有預防措施和法規,不要在地無端的暴力行為做為引起人們和社會重視的因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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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聰明麵條
說幾句,借錢是爺,要錢是孫子!
身邊不少朋友,借錢給朋友,錢要不回來,自己賣房子替他們還債,還有因為錢要不回來,自己事業破產!
身邊也有老賴,有錢不還,用父母的卡在外面愉快的生活,很滋潤!
殺人肯定是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受到法律的嚴懲。作為老賴也要嚴懲(涉及違法放貸,另論)!
還是靜聽官方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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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小魚蟈蟈王
一個49歲的人討債8年,難以想象這個中年人在這8年當中忍受了多麼大的壓力。這些壓力來自家庭方面的會折磨的人會對生活失去希望。
當然這種極端的做法是非常錯誤的。你在8年當中痛苦的生活,老賴拿著你的錢愉快的生活了8年然後付出生命的代價。可是你什麼也沒有得到,只是發洩了對生活的失望,得不償失啊!
還是解決問題的方法用了最簡單,最方便的方法來結束這一切!
還是一句話,能理解,絕不贊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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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小小木棉花
目的合法,手段非法,結果犯罪。得不償失。
現實生活當中,各種各樣的人都有。為了保護勞動者和誠信守法者的合法利益,國家頒佈實施了《合同法》、《勞動合同法》、《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並制定了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或者實施條例。為了更好地實施上述法律法規,最高法院也先後出臺了一系列司法解釋。這些,都有力地促進了對勞動者和誠信守法者的合法權益的保護。
當然,現實生活中也有人置國家法律規定於不顧,昧著良心從事著巧取豪奪的事。欠債還錢本是天經地義的事,可在有些人的眼裡,正好顛倒過來了!變成欠債不還是天經地義。有些黑心包工頭,拿著工人們的工錢偷偷跑路,導致工人辛苦幾個月甚至一年分文工資沒有得到!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頓。
對這樣的行為,我們的國家一向是嚴厲打擊。每年年末,各級黨委和政府都組織了大規模的清掃行動,公佈了舉報和投訴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接待和處理有關農民工工資拖欠、兌現問題。在國家的幫助下,絕大部分農民工拿到了自己辛苦的收入,順利地回到了家。
對於那些黑心奸商,欠債不還,或者拖欠工資不給,我們主張依法處置,反對暴力催還。可以將其扭送至公安機關,或者將其扭送到當地法院、司法局,交給政法機關處理。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智慧。這也是華人民群眾的一種傳統做法。中國1979年刑法頒佈實施期間,很多案件都是人民群眾採用這種方式進行,最後由國家有關部門裁決處理的。
以暴力手段討要欠款或者工資,做法不可取。往往要不到錢自己還觸犯法律。
本案中,49歲男子本是受害人,現在卻因討債殺害了兩名老賴,還公開炫耀自己的持槍照。自己已經犯了兩宗罪,故意殺人罪、非法持槍罪。即使債討要回來了,也沒有機會享用了。
得不償失!
對於本案中被殺的兩個老賴,一樣的,也是得不償失!要知道,好人不是沒有脾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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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霾中白鶴
按理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像農民工辛辛苦苦打工,欠他們的錢不給,既不合人情,也不合天理。但同時現在又出現了許多違法的借貸,如網路高利貸包括校園貸,各種套路貸,賭債,一些非法經營買賣的欠債,這些恐怕就是債主的責任了,也難以償還,報道有不少校園貸的學生為此自殺,這種情況下受保護的不應是債主,應該是受害者。如果遇到糾紛覺得自己有理,應該走法律程式,經過法院判決,要求對方償還,而對方不願償還的那就是老賴,有時熟人之間借錢,礙於面子,手續不全,有時會被別有用心的人賴賬,這種人也很可惡。但無論如何為了錢丟掉幾條性命,對債主和討債的人都是雙輸。所以國家既要懲罰那些老賴,也要取締非法借貸。保護守法者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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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奮鬥59200670
這是政府對要帳人出理不公平不去及時出理、出事了在去補救、現在雖然是法治社會但還不完善、對老賴治法不嚴、老賴橫行天下、老賴的死這是他們負出的代價是大快人心的、這樣老賴還敢這樣做嗎、希望政府加快整治老賴、老百姓的血汗錢是不容老賴糟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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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彩頭哥自媒體
當今社會欠債的已然成了大爺,要錢的淪為孫子,老賴們種種手段轉移資產、變更公司、變更法人、各種理由不還錢,令人深惡痛絕,現在老賴氾濫成災,這是社會的悲哀。
很多債主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死的心都有,到公安以合同詐騙罪報案公安不給立案,說是經濟合同糾紛問題,到法院起訴又要花費用,審理過程遙遙無期,到拿到判決書的那天,早就沒有財產可執行了。
所以只怪自己沒有謹慎,防人之心不可無害人之心不可以可,吃一線長一智,吃虧是福,願在未來的路上,一路謹慎。衝動是魔鬼,未來的路將會越來越寬!
所以建議法院採用簡易程式儘快給老百姓解決問題!第二個強力不要衝動!不要衝動!
感覺我講的不錯的請給個贊再走哦!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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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智慧飛速旋轉的輪子
老賴該死,這都是被逼的。你不讓我好過,你也別想活。說明什麼問題?說明現在國家對老賴太寬鬆了,所以老賴越來越多了,越來越猖狂了。建議實行老賴連坐制度,子女不能享受國家福利,既然享受了老賴的錢就應該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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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沉浮210527829
只希望國家出臺更嚴厲的法律嚴懲老賴 讓他們不敢賴 才能避免後面嚴重的後果 現在的老賴根本不把法律親情友情誠信放在眼裡 只要能借到 我就敢不還 唉 國家出手吧 刻不容緩 老賴太可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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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文立建
這種事情太多了,一六年銀川一男子,也是討要拖欠的工程款多年未果,最後瘋狂了就報復社會,在元月六日早上,坐公交時,往車上潑汽油,把公交車燒了,造成公交車上幾十人受傷,公交車報廢的殘案。令人非常痛恨肇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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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18062549667
老賴死有餘辜,只可惜被害人變成了罪犯,賠了夫人又折兵。現在,只所以社會風氣這麼壞,就是諸多的老賴沒信用造成的,人與人之間冷漠丶互不信任,遇到真正需要幫助的人,不幫,道德上過不去,幫了,又怕錢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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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欠錢這是一個社會普遍現象,兩名老賴被殺實則天意,也是對老賴的一種警示:別不信不敢的,就怕有敢做的,為人做事還是老實點好,低調點好,別人的血汗錢該給人家的還是給人家,老是裝在自己腰裡不安全,哪天讓人算上啦,什麼都沒有啦。唉!這人也是要錢要急啦,玩起命來了,窮人缺的是錢,沒錢不能生活不能養家,但兩條人命沒啦,老兄這可違法啊!我覺得老賴該死活該,但殺人是要償命的,不該做的太過分。天命,欠錢的老賴可要都注意啦,還錢才能一家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