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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鶴舞蟬鳴破繭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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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玉林牛仔
利用曝光隱私形式恐嚇勒索已經觸犯法律,跟霍尊渣不渣沒有關係,已經牽涉到法律層面了,感情道德問題跟觸犯法律完全不是一回事。陳露以及背後團隊恐怕難逃法網,必定被法律懲罰,至於霍尊是否對錯,就由大眾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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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輝映清江
無罪無罪無罪。否則,如何清風正氣。陳露是被下套的。
欠人家的,不論隔多久,都是欠,不能被抹掉的事實,要回補償有問題嗎?答應給了,是私人之間的事。做成嫌疑,這全程由霍主導,符合那種指控嗎?
而且這樣的藝人被揭露,不應當支援嗎?否則如何揭露?這樣的公眾人物德方面的問題,只有公之於眾,才能被證實且使之下線。希望這次審理,確定陳露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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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潘龍江悔恨寫紅塵情歌
國家應該出臺法律規定:對那些貧賤男女朋友,貧賤夫妻,有一方突然發達了,有錢有名了,如果提出分手就一定要賠償弱勢群體那一方50%的財產。 這個社會不能縱容資本家剝削窮人的錢,又剝削窮人的感情和青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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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成人教育曾
敲詐勒索罪吧,《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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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彤彤37959
會受到什麼懲罰,我們說了不算,法律說了算。
兩個人,一個“渣”,一個“貪”。
戀愛一場,反目成仇,互相傷害。
可悲,可嘆,可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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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開心的語出成真
從曝光的事實來看,陳露被以敲詐勒索罪起訴應該沒有什麼懸念。男女在一起時,各自吸引者有之,圖財圖貌者有之,但是有一原則,各自是自願的,即使以後後悔,也只能友好協商,還得秉持自願原則,不違反法律。若以對方的短處要脅,謀取不正當利益,那就會受到法律制裁。
當前有一種很不好的風氣,男女在一起,若分開,女的就吃虧了,浪費了青春,男方應該在經濟上補償,好像男的就沒有青春一樣。男女平等,女方在擁有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男的也一樣,不然平等是一句空話。不論男女,在交往過程中,都需要對自己的判斷與選擇負責,不能後悔後就想索取不是自己的利益,最終會讓自己吃更大的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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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蘑古力Yu
可以借鑑陳昱霖的事情就知道了。
現在雖然是網路發達,大家都喜歡透過網路輿論來發表一些事情,但是網路也不是可以任意妄為的地方。這個姑娘傻就傻在太高調,這種事情曬什麼呢?好像很了不起一樣,高調過了頭就是啥了…成年人了私底下解決不好嗎?想想這些人的腦子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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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苦瓜真的難吃
今年8月,歌手霍尊與前女友陳露的糾紛引發社會關注,其前女友陳露在社交媒體公開霍尊與友人的聊天記錄,直指他存在出軌、不尊重女性、背後議論其他藝人等行為。事件發酵後,霍尊手寫道歉信,宣佈退出娛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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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國足擁躉
敲詐勒索 按金額 依據法律必須懲處 男女朋友分手 正常事情 如果不剎住這種風氣 道德將淪喪 看看陳露要錢時那個表情 真的是太可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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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的敲詐勒索,且性質惡劣、金額巨大,社會影響巨大,畢竟陳露還有可能幾千萬三觀盡失的腦殘粉支援,不予以法律重錘,道德譴責,今後社會風氣將敗壞成什麼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