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信步走自己路

    如果是這樣,為圖省事,直接找到房東,由房東出面解決。

    租房子的可能不會管你這一套,房子不是他的,也不是他故意整得漏水,這有直接找到房東。

    剩下的什麼原因導致,房東自己處理去。

    當然你如果是個熱心腸的人,你可以幫忙修復或幫分析一下什麼原因,再看看自己的損失程度,和房東好好協商一下,儘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抬頭不見低頭見的,能不打官司就不打,因為那樣會勞民又傷財!

    最後不行,那沒別辦法了,只能走官司!

  • 2 # 亮劍說法

    樓上租房戶對樓下住戶提出的索賠數額持異議,雙方可委託或單方委託具有合法資質的鑑定機構進行鑑定,憑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要求樓上租房戶進行賠償。

    樓上租房戶對鑑定機構出具的鑑定報告有異議,在法定時效內可自行委託鑑定機構重新鑑定。

    當協商,走完鑑定程式後,樓上租房戶拒絕賠償樓下住戶損失時,樓下住戶拿著拍照的證據,鑑定報告去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法院判決樓上租房戶賠償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 3 # 創臣地板陳永泉

    這種情況經常發生,一般樓上住戶都會承擔,但你的情況有所不同,因為不是房子的主人,是租戶,所以你最好趕緊把賠償的事情解決了。

    因為租戶租金很少,而不是房子的主人,搞不好租客搬家,事情更加扯不清楚。

    所以你去居委會,把房東,租戶一起找來,把賠償的損失解決好。

  • 4 # 鄭侃雜事

    剛裝修完的房子被樓上水淹了還不賠該怎麼辦?

    我認為和租戶溝通不了就先找物業,讓物業與房東聯絡呀!租戶看到造成的損失太大他隨時有開溜的可能,但房東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啊,他房子始終在你樓上呀!根據《民法通則》一百二十六條規定建築物上的懸掛物,安置物等對樓下公私財物及人生安全造成損失的產權所有者和管理者應該負民事賠償責任,這裡說的產權所有者就是房東,管理者就是租戶包括物業,你只需要找房東,至於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的你家被淹,是誰的過失劃責任是房東的事!如果房東不負責任,你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只需證明水淹事故不是因你的原因造成即可!

  • 5 # 侓師講法

    針對上面提出的話題,律師說法助理的觀點是;裝修完的房子被樓上給淹了,樓上租戶不賠,先蒐集相關證據,去和樓上房東、租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去人民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房東、租戶賠償相應的損失。

    現在很多人遇到侵害到自己合法權益時,不去積極去搜集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去諮詢或聘請專業律師去爭取自己的合法權利,而是動粗,採取一些野蠻行為去解決問題,這是違法也是不可取的。

    還有就是忍氣吞聲,委屈求全,事不關己,高高掛起,遇事躲,閃,寧可受欺負也不敢說一聲。

    就拿上面的話題,房子裝修被樓上給淹了,樓上租戶不賠,做為受害者先把被淹的地方進行拍照,留存證據,找到房東和租戶先擺事實,講道理,把利害關係講清楚,房東和租戶拒絕賠償損失,聘請專業律師去法院起訴,要求人民法院判決房東和房法賠償相應的損失。

  • 6 # 傻姑瞎說

    建議找主家,碰上這種情況一定也要有自己也有損失的準備,即便心有不甘也沒辦法,誰碰上誰鬧心,家主、租客、你三方商量,找得淹水的具體原因:

    一、是因為租客忘了關水龍頭,導致把樓下淹了,而樓下又剛好剛剛裝修,這種情況損失比較大,租客應該負主要責任,賠償佔大頭,如果租客沒錢,你只有找房主協商,賠償各讓一步。

    二、因房主原來的水龍頭都是漏水的,租房子給別人時沒有換好的,導致水龍頭漏著漏著就徹底壞掉了,這種情況該主家負主要責任,租客沒及時反映情況,也有賠償責任。

    三、鄰里鄰居的,發現這種情況誰也不願意,本著和睦相處,就不要各自竟可能最大化的為自己著想,各退讓一步,錢財人做來,房價可不便宜,不是白菜,想買就買,想換就換,鄰居不好住著也不舒坦。

  • 7 # 好較真的風趣哥

    既然都把樓下給淹了,樓上也好不到哪去。嗯,是應該通過物業找到房主,共同協商解決,是誰的責任誰承擔,實在不行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 8 # 凡人閒聊

    分清責任,房主與租房戶負連帶責任

    剛裝修完的房子,說的很明確,被租房戶給淹了。為什麼給淹了?

    1,可能停水,租房戶忘關水籠頭,接著睡覺或者出門。由於樓板抵不住水泡,水流至樓下給淹了。

    2,租房戸可能使用水寵頭不當,使用衛生間水箱不當,跑水,來不及關閉水閥門,水流至樓下給淹了。

    3,租房戶明知水籠頭關閉不嚴,有滴水現象。出門時間很久,不間斷滴水,匯流成"河"流入樓下給淹了。

    前1~2,是租房戶的直接責任。第3,明知水籠頭關不嚴該換新的,應向房主反映,而未反映,也由租房戶負不可推卸的責任。

    4,房主有協助租房戶使用好水籠頭提醒防止跑水的義務。在租房合同上應明確因租房戶的原因,造成鄰居損失的,由租房戸承擔。沒寫這條的,由房主賠償部分損失。

    5,如果水籠頭失效需要更換,租房戶己反映而當耳旁風,這個跑水給樓下淹了的損失由房主承擔。

    結合此例,如果是1,2,3種情況,租房戶不賠,屬於租房戶無理"耍賴"行為。

    如果是第4種情況,租貸合同沒有規定的,造成樓下損失的,由房主和租房戶負連帶責任。房主賠償30%損失,租房戶賠償70%損失。

    如果是第5種情況,由房主賠償。

    租房戶不賠,怎麼解決?

    根據相鄰關係的原則,樓下住戶與房主和租房戶協商,協商不成,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房主和租房戶共同賠償樓上跑水所造成的經濟損失。

    在這裡友情提醒:

    1,房主在出租房屋時,租房合同應寫明,因租房戶原因,造成鄰居損失的,應由租房戶賠償。沒寫的由房主負次要責任,賠償30%損失,租房戶負主要責任,賠償70%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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