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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西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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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俗人唐
什麼叫事實婚姻?一個女的和一個男的在一起睡了10年但沒領證,能否認定婚姻關係成立?
如果能,那麼民政局、結婚證的價值在哪裡?國家還如何統計婚姻狀況?
如果結婚登記失效,那如果有個男的(女的)聲稱與對方有婚姻關係,就無法證實。如果承認是夫妻,是否意味著某些人能利用這個空子,以"夫妻共有財產"之名大肆斂財(比如陳)?如果不承認,是否某些人又能隨意拋棄配偶而不擔負任何責任(比如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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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莊平姐
他倆這種關係應該等同於婚姻。霍在伴侶期間獲取的財產應該平分。霍的進步女孩的付出應該有所補償。讓女孩有所補償。不然對女孩太不公平。這種渣男及渣男家庭會更有恃無恐。相信對霍而言,900萬算便宜他了。他媽那個別墅應該是霍的收穫,應該有女孩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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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歡脫的小鹿
談個戀愛就是事實婚姻了?匪夷所思。看了兩個人的作文,好像還是陳倒追的霍吧,追溯起來大約是2013年吧,那時的霍尊參加了中國好歌聲並得到不錯的成績,算是小有名氣吧,陳只是一個二流舞蹈演員,說給霍花了200萬她哪來的錢?真是造謠一張嘴,闢謠跑斷腿,關鍵還有這麼多人相信她。談個戀愛就不能分手了?就因為對方是藝人?還是在分手後一年就問對方要錢,一次比一次過分,網友口口聲聲說什麼九年的陪伴,九年的青春,難道男方就沒有付出青春,在一起很美好,分手了保留曾經的美好不是很好的人生經歷嗎?人來世界走一遭,什麼最重要,難道不是經歷?真心不理解這麼多網友支援女方向男方索要青春損失費,而且是900萬,如果談戀愛可以讓人致富,女人都不要工作賺錢了,去談戀愛吧,戀愛時有男方負責養家,分手了還有大額分手費。如果社會成了這樣,那些美好的價值觀該何去何從?我們的公序良俗又該作何反應?從小父輩就教導女孩們要自尊自愛自強自立,做一株積極向上的木棉樹不好嗎?非要做那些依附在別的樹上藤藤蔓蔓,都馬上2022了,女孩們的三觀難道都回到了1840以前?
再者,只是談個戀愛遠沒到婚姻那一步,都是普通凡夫俗子,不是什麼道德楷模,不愛了難道就不能提分手?結婚了還可以離婚吧,陳因愛生恨弄出這麼一出,殺敵八佰,自損一千,何苦呢?好聚好散不好嗎?還惡語相向,爆料揭底,觸碰道德和法律的底線,真是看的讓人氣憤,好在還有法律約束,讓那些碰瓷的,敲詐勒索的都付出代價吧,要不成本太低人人競相效仿,那如何了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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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硬漢愛聊天
這個問題讓我聯想很多,它不僅是個道德和法律的問題,個人以為更是個如何做人的問題。對他們的愛情糾纏不敢評說。但是我覺得他們還沒學會怎樣去愛、更沒學會不愛了該怎樣放下。說到提問中的問題,我想問,就是背信棄義了難道就得用金錢來補償嗎?女孩子的青春(男孩子就沒有青春嗎)?愛以失敗告終,耗去的是兩個人的青春時代,即使是錯的一方也付出了時間、精力和感情吧!真的牽扯別的原因,那我認為訴訟於法律也是最好的選擇。總之沒必要搞的這樣沸沸揚揚,情義不堪的。都還年輕,都還有未來的路要走,何必互毀?人生的路,何其艱難,一步走錯,可能影響人的一生。願年輕的生命一路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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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有些人以為,讓女的進了監獄,等於男的沒有錯就復出可待了。其實這件事情裡面包括了三個部份: 霍陳感情問題/霍本人道德問題/陳的“勒索”問題,不用嘗試混淆其中。現在有人開始高炒施小姐了,想把她塑造成為“低谷陪伴”的形象,實際上百害無一利且多餘。霍就是一隻被停牌的股票,能不能覆盤,何時覆盤,覆盤效果影響著投資人的信心和盤算。施小姐希望看到霍“東山再起”的時間恐怕有點長,而時間,永遠是驗證兩個人感情的試金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