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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白先森Max

    《聊齋志異》確實是一部神書,作者蒲松齡腦洞奇大,所講的故事個個充滿新意,毫不雷同。書裡的一些設定和片段即使拿到現在來看,也是現代感十足,不會覺得過時、陳舊。

    《聊齋志異》裡的《野狗》篇,篇幅很短,描繪了一個恐怖至極的片段。

    立意之高,設定之奇,彷彿看到了好萊塢狼人大片兒的影子。

    哦不,應該是好萊塢大片兒有《野狗》的影子,畢竟蒲松齡的作品要早二百年。

    《野狗》講了個什麼樣的故事呢?

    話說在清朝順治年間,山東半島地區出了一個人物,起兵造反。此人名叫於七,本來是個農民,從他造反之始至結束,歷時十五年之久。

    於七本名樂吾,字孟熹,因排行第七,所以叫於七。

    於七是明朝崇禎年間的武舉人,他前後兩次造反,第一次被招安,十年後他不堪壓迫第二次造反,最終失敗。

    清庭為鎮壓於七之亂,大興株連和連坐之法,對該地區人民血腥屠殺。於七造反的事是清朝的史稿裡都有記載,確有其人。

    於七之亂,該地區死的人太多了,有一個鄉民名叫李化龍的,為躲避兵禍藏在深山裡。

    李化龍本來覺得兵禍已經過去了,山中沒有吃的,就趁著夜我從山中跑回村子裡。

    沒想到,好巧不巧,正好碰到清兵在夜間行軍。

    大兵們沒有發現李化龍,從他身邊走過去了。不過李化龍一時半會也不敢貿然爬起來。

    他睜開眼睛,忽然看到地上掉了頭的,斷了胳膊、腿的死屍,全都站了起來。

    沒錯,就像是美劇《行屍走肉》裡一毛一樣,死屍全都復活了。

    密密麻麻的死屍站立起來,就好像一片樹林。

    其中有一具死屍,頭掉了,還連在肩膀上,嘴裡說道:“野狗子來了,怎麼辦?”

    其他的知種死屍聽說,也紛紛吐槽道:“怎麼辦?怎麼辦?”

    說完,一大堆復活的死屍又撲通撲通倒在地上,沒有了聲音。

    李化龍嚇得混身抖如篩糠,正想試著爬起來,遠離這塊是非之地。卻看到一個怪物走了過來。

    這個怪物狼首人身,爬伏在地下啃死屍的腦袋,吸食死屍的腦漿子。

    李化龍害怕了,把頭伸進屍體的下面,不敢再露頭了。

    那怪物來到李化龍的身邊,使勁搬李的肩膀,想把李化龍的頭拽出來。

    李化龍死命撐著,就是不肯露頭。

    那怪物就把李化龍身上的屍體全部移走,李化龍的腦袋就露了出來。

    李化龍差點嚇尿了,手哆哆嗦嗦地在地上亂摸,被他摸到一塊碗大的石頭。

    趁著那怪物低頭啃他腦袋的當口,李化成大叫一聲,一石頭正砸在怪物的嘴上。

    怪物受疼,慘叫起來,聲音聽起來像是貓頭鷹。

    怪物受了石頭一擊,忍著疼捂著嘴跑開了,嘴裡吐的血流了一地。

    李化龍起身去看,在怪物吐的血裡找到兩個牙齒。

    這是兩隻尖牙,中間彎曲,端頭尖銳,足有四寸長。

    李化龍把兩隻牙齒收藏起來,拿出給別人看,誰都沒見過,沒有人知道這是什麼動物的牙齒。

    《野狗》這個故事,充滿了美劇《行屍走肉》的即視感,實在是太前衛了。

    蒲松齡真是一個偉大的作家。

  • 2 # 稗史候說

    蒲松齡小說最恐怖的不是《野狗》而是《屍變》

    蒲松齡的小說中,《野狗》這一篇的確很駭人。但他寫的是於七造反,官兵屠戮無辜的事情。官兵大肆屠戮,各個村莊都幾乎被趕盡殺絕。村民們被殺害之後,夜晚又有野狗前來吸食死人腦漿的事情。

    《野狗》這篇文章,描寫的是官兵的凶殘,統治者的暴戾和野狗子的貪婪狠毒。蒲松齡是借用了這個故事諷刺了官兵和如野狗子般的胥吏,那些到處刮地皮、吸食民脂民膏的醜惡嘴臉躍然紙上。其實,《野狗》這篇文章不算恐怖,真正恐怖的是《屍變》這一篇。《屍變》文章大意如下:

    老翁見車伕態度堅決,於是便告訴車伕們,房間倒是還有一個,但是就怕車伕們不敢住。車伕們說他們長年在 外漂泊運貨,什麼奇怪的事情都見過,荒山野店都住過,沒有什麼店是不敢住的。老翁於是告訴4個車伕,他的兒媳婦剛剛死了,屍體停在一間小屋子裡。兒子出門去買棺材還未回來,既然眾客官不害怕,那就勉強住一晚吧。老翁點著油燈,帶著4個車伕穿過巷道,把客人領到了這間小屋子裡。

    這是一間空間不大的屋子,桌案上點著昏黃的油燈,桌案後面有一頂帳子,帳子罩著一張床,床上是一襲紙被子,被子蓋著死者。由於屋子不大,靈床停在屋子中間,穿過靈床到裡屋有一塊案板,上面是臨時弄的大通鋪,4個車伕就在這個大通鋪上睡覺,勉強對付一晚上。

    由於白天奔波辛苦,四人一倒下去邊沉沉睡去,其中只有一個車伕總是睡不著覺,心砰砰跳個不停。在朦朦朧朧中,始終無法完全入睡。一直到半夜裡,這個無法入眠的車伕突然聽到了“嚓嚓嚓”的響聲。他睜開眼睛往靈床那邊一看,只見靈床前燈火亮堂,什麼東西都看得很清楚。

    不多久,車伕便感到女屍來到了跟前,因為她身上穿的紙衣服窸窣作響。因為躲在被子中間,這名車伕僥倖躲過了女屍的吹氣。到了後 半夜,女屍又先後起床三次,對躺在大通鋪上的其他三個車伕進行吹氣。

    《聊齋志異》原文中這樣寫道:

    四客奔波頗困,甫就枕,鼻息漸粗。惟一客尚朦朧,忽聞床上察察有聲,急開目,則靈前燈火照視甚了。女屍已揭衾起。俄而下,漸入臥室。面淡金色,生絹抹額。俯近榻前,遍吹臥客者三。客大懼,恐將及己,潛引被覆首,閉息忍咽以聽之。未幾女果來,吹之如諸客。覺出房去,即聞紙衾聲。出首微窺,見僵臥猶初矣。

    車伕跑到縣城東郊,突然看到了一座寺廟隱約聽到有敲木魚的聲音,於是便急急敲打廟門。可是廟中的人並不知道門外是什麼人,以為是強盜所以遲疑不敢開門。當車伕回過頭來時,發現女屍已經接近他只有一尺遠。

    車伕幾乎嚇破了膽子,他急中生智躲在一棵大白楊樹後面。女屍從左邊撲過來,他就躲去右邊;女屍從右邊撲過來,他又躲去左邊。女屍始終抓不到車伕,於是愈發顯得暴怒。此時傳來幾聲雞叫,女屍奮力撲向車伕,車伕巧妙躲過,女屍保住樹幹僵立在了原地,再也不動彈了。《聊齋志異》原文是這樣寫的:

    “屍暴起,伸兩臂隔樹探撲之。客驚僕。屍捉之不得,抱樹而僵。”

    天漸漸亮了,廟中道人出門見車伕倒在地上,將其抬到裡面搶救,經過一番調理之後,車伕又活了過來。問起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車伕把情況一五一十地全部說了出來,眾人聽後皆以為此事絕對不可能發生。為了驗證車伕所言真偽,道人們往樹幹處一看,果然發現有一具女屍僵在那裡,女屍手指插入樹幹之中,已經深入寸許。

    倖存的車伕痛哭流涕,他對縣令哭訴道:“我們一起四個人出門,如今就我一個活著回去,鄉親們怎麼會相信我呢?”縣令沒有辦法,只得給他寫了一封證明信,並給了他一些銀兩送他回去。

    這個故事收錄在《聊齋志異》裡的前幾章,屬於《聊齋》裡最經典、最恐怖的故事之一。這篇文章令人印象深刻,並且成為今後文學作品和港臺電影中恐怖故事的經典橋段。那麼,我們不禁要問,這件恐怖事件到底是真是假?目前對這個故事人們有兩種截然不同的觀點:

    一、這是一個山野村夫編制造的故事,不過是一種民間傳說。有人認為,這個故事太過離奇,完全超越了人的常識和極限。試想一個已死之人如何能夠起床吸氣,並且還追著車伕到處跑?從生物學上來說不可能,沒有一點可能。因此這不過是舊文人蒐集的一些民間傳說編造的罷了,不足以採信。

    二、這是一個真實的恐怖故事,這是被記錄下的殭屍原型。有人認為,修道之人所說的殭屍形態是存在的,故事中出現的這種情況並非是杜撰,女屍的這種情況已經屬於殭屍。而為何會造成屍變,具體原因不詳。很有可能是四個車伕帶了什麼東西犯了禁忌。這種說法相當玄乎,有人深信不疑,有人卻嗤之以鼻,究竟是真是假,沒有定論,因為我們都沒有見過殭屍。

    一是老翁兒媳剛死,車伕便進入旅館投宿。既然車伕以前住過這個小店,應該知道此地只有這家小店,晚了過去肯定沒有房間。所以,不排除車伕是故意這樣做的。二是車伕自己所說,山野荒村都露宿過,為何偏要選擇一個停屍的房間?出門的人都很講究忌諱,四個車伕為何不選擇在旅店其他地方打尖,為何偏要這間停屍房?

    三是倖存的車伕沿著街道跑,不敢去叫沿街商鋪開門,理由是害怕被殭屍追上,於是往城外跑去。這是車伕的一面之詞,為何不往城裡跑去?因為城裡人多,也許還能遇到一些未睡覺的人或者打更人,向他們求救不是很好?往城外跑去,大半夜的不怕再遇到別的恐怖事情?

    四是車伕說自己去拍寺廟的門,道人們以為車伕是強盜,所以不敢去給他開門。這其實是蒲松齡故意透露的一個細節,實際上車伕極有可能真的就是一名強盜。

    老翁以客滿為由拒絕,但四人堅持要住店,交談之間有人故意引導老翁讓他們去住停屍房。老翁見四人不怕,所以便將他們帶去停屍房住,而這就是四個車伕想要達到的目的。四人當夜便住在了停屍房中,並且著手盜取老翁兒媳之屍。

    在這個過程中,也許老翁兒媳長得貌美,四人之間為價錢和售賣出路產生矛盾。幾個人商議無果,無法達成一致的情況下,最後那一名活著的車伕殺死了其他三個人,他用下毒、或者窒息的方式將其他三人殺死,然後揹著老翁兒媳之屍離開。因為揹著屍體離開,所以車伕不敢往城裡走,而是往城外走。

    車伕在走到城東郊時,卻出現了意外。車伕之所以能一個人殺死其他三人,可能是用了讓人致命的毒藥,這種毒藥也許能讓人麻醉致幻,也只有先麻醉了其他三人才能輕易動手殺死他們。但是車伕在放毒時,自己多多少少也中了毒,當走到東郊之時,冷風和熱汗交織在一起,車伕所中之毒發作,於是便產生了幻覺。

    一具屍體是不可能追趕人的,這是最起碼的常識,屍體要能走動,那是因為有人在讓它們走動。同樣的道理,我們也可以認為活著的車伕懂得趕屍之術,但由於被自己施放的毒藥致幻,他失去了將屍體運出去的時機,一直處在幻覺之中,以為是女屍在追趕自己。當天漸漸亮了,藥效漸漸散去,車伕醒來後知道自己無法將屍體偷走了,於是便編了屍變的故事,偽造了現場。

    參考文獻:《聊齋志異》、《屍變》

  • 3 # 春風渡雨

    郭沫若於1961年為蒲松齡故居題寫對聯:寫鬼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骨三分。

    老舍題詞:鬼狐有性格,笑罵成文章。

    全中國人大常委原副委員長鬍厥文題詞:落落巨集才未得申,揮筆弄墨染風塵。意彌性摯開金石,天順人和狐鬼馴。繡口錦心有若無,生花彩筆假猶真。千篇恩愛悲歡劇,易俗移風勸世人。

    蒲松齡創作的《野狗》在文中對背景已經進行了設定,也就是開篇的四個字:“於七之亂”。那麼我們先來看看什麼是於七之亂:

    於七之亂是指清順治年間山東半島地區於七領導的一次頗具規模的農民起義,從起事到最後失敗,起伏持續達十五年之久。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而於七之亂的背景是順治十六年年,鄭成功為了恢復明王朝,揮師抗清,激發了北方各地農民的起義。

    康熙元年春,起義失敗後,於七突圍跑到嶗山東麓,先給人家當傭工,後為避難跑到華嚴庵出家當和尚,先得法名通澈,受戒時又獲法號善河。他在眾和尚中頗有威信,70歲時被舉為方丈,他享高壽,老死在華嚴庵。現華嚴寺寺外還立了於七的雕像。

    故事背景就是這麼個背景,我們在來看這個故事具體怎麼講的:

    於七之亂,殺的人多得數不清。鄉下人李化龍,從山中逃回來,正碰上晚上過大兵。害怕受到殺身之禍,他急切間無處藏身,便僵臥到死人堆裡佯裝死人。大兵過完後,李化龍還沒敢爬起來,睜眼一看,忽然見掉了頭斷了胳膊的屍體,都站了起來,像小樹林一樣。其中一具屍體,已經斷了的頭仍連在肩膀上,嘴裡說道:“野狗子來了,怎麼辦”其它屍體也一起亂嘈嘈地說:“怎麼辦”一霎時,都撲哧撲哧倒下了,隨即一點聲音也沒了。

    李化龍戰戰兢兢地才想爬起來,就見一個獸頭人身的怪物,正趴在死屍堆裡吃人頭,挨個吸人的腦子。他害怕被吃,便把頭藏在屍體底下。怪物來撥弄他的肩膀,想吃他的頭,李就用力趴在地上。怪物幾次都沒能得到他的頭,就推去蓋在李頭上的屍體,使他的頭露了出來。李害怕萬分,慢慢用手摸索腰下,摸到一塊石頭,有碗那樣大,握在手裡。怪物找到了李的頭趴下就想啃。

    李突然跳起,大喊一聲,用石頭猛擊怪物的頭,結果打中了它的嘴。怪物像貓頭鷹那樣大叫了一聲,捂著嘴負痛跑了。它路上吐了一些血,李化龍就地檢視,在血裡找到了兩顆牙齒,中間彎曲,末端銳利,長四寸多。拿回村給別人看,誰都不知道那是什麼怪物。

    故事寫了三個群體:1、思想清醒、知道反抗的李華龍。2、有思想但極為混沌的死人堆。3、大軍過後的野狗子。

    李華龍是有思想的,所以他最後能夠用石頭打傷野狗得以逃脫。屍體也有思想,但極為麻木,所有的屍體都在問“怎麼辦”?但問過後卻都躺在地上不發一言,等待事情的發生。野狗子不吃人肉,卻只吸食腦漿,何嘗不是隻要你的思想。

    蒲松齡是明末清初人,做為一個讀書人,見證了明朝的滅亡,異族的當道,你要說他沒有想法我認為是不可能的。蒲松齡以一種非常隱晦的方式,將他的反抗思想夾在了他的故事當中。就我認為,這則故事當中蒲松齡的反抗就是針對清朝的“文字獄”。

    清代文字獄貫穿整個清代250年左右,頂峰時期自順治開始,中經康熙、雍正、乾隆四朝,歷時140餘年。少數民族入主中原掌權的清朝,對漢人的思想控制極嚴,而清朝的“文字獄”所針對的,就是漢人“反清復明”的思想。

    文人學士在文字中稍露不滿,或皇帝疑惑文字中有譏訕清朝的內容,即興大獄,常常廣事株連。清代的文字獄保守估計200餘起。除了極少數事出有因外,絕大多數是捕風捉影,純屬冤殺。而我們知道的最有名的,就是雍正年間的“清風不識字,何故亂翻書”這個典故。

    我覺得,蒲松齡在這個故事當中所要表達的就是這個思想吧!

  • 4 # 江雨燕

    看了一下,其實覺得還好吧,說駭人也談不上。其實蒲松齡很多這種“鬼神精怪”的場景都屬於視覺描寫,這在恐怖片中屬於在視覺和聽覺中營造一種恐怖的氛圍。中國產片就是這種通病,鬼怪一般都刻畫的很醜陋,發出一些怪異的聲音。

    然後又寫“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首,遍吸其腦”,其實仔細一想你會發現,蒲松齡的這篇《野狗》活脫脫就像一出在描寫喪屍似的。這些屍體會說話,然後還有一頭獸首人身的“野狗”跑來吸他們的腦子。

    從文體表達上來看好像很恐怖,但其實拍出來的話就是一出喪屍片,其實除了讓人感到噁心,也不是那麼恐怖,相信沒有人把《釜山行》當成恐怖片來看吧。

    其實蒲松齡的志怪小說乍一看好像都是寫的鬼怪之事,但其實都是以“陰間”映照“陽間”,寫“鬼”其實都是在寫“人”。因此讀蒲松齡的這些故事非但不會覺得恐怖,反而還能在這些“鬼故事”中發現很多人間的氣息,人情和規則。

    譬如《聶小倩》明明是一個鬼故事,但偏偏又讓人那是一出愛情故事,非但不覺得恐怖,甚至還有一種“人鬼情未了”的浪漫和童話般的純潔。

    蒲松齡一個專門寫志怪小說的人,其實我覺得他還是很Sunny積極的,他的故事都是在批判人性,批判世間的荒誕和陰暗。因此在他的筆下,那些鬼啊,陰間啊,反而比人更加重情重義,更加善良。

    其次蒲松齡寫這些故事也不是寫出來嚇人的,人家是在歌頌美好,歌頌善良。

    從這一點來看,其實《野狗》反而是蒲松齡很差勁的一篇作品,因為很短,而且就寫了“野狗”吃人就沒有,主要是批判動亂給人民帶來的苦難吧。

  • 5 # 暮有文化

    於七當初造反被鎮壓的時候,官兵為了殺一儆百,殺人如麻,手段極其殘忍。當時各個村鎮裡,人心惶惶,大家四散奔逃,生怕被當成造反的賊人。

    有個叫做李化龍的鄉民,從山中跑了回來,正巧碰到夜間官兵行動捉拿反賊餘孽。他當時害怕極了,生怕官兵將它不加區分地當成反賊殺死。倉皇間,無處躲藏只好藏在死人堆裡,假裝死屍,等官兵走之後,他這才敢鑽出來。

    李化龍尋著一個方向準備返回村鎮,忽然看見屍堆裡那些殘頭斷臂的屍體都紛紛站了起來。像一根竹子一樣站得筆直,其中一個屍體腦袋聳拉在肩膀上,嘴裡嘀咕道:“野狗子來了,該怎麼辦啊?”這時其他的屍體都紛紛應聲答:“野狗子來了,該怎麼辦啊?”

    李化龍何曾見過如此恐怖的場景,大駭之下,不知該如何是好,正在這時,突然那些屍體直挺挺倒下,天地之間一片寂靜無聲,連蟬鳴鳥叫聲也消失了。

    李化龍趴在屍體堆裡一動也不敢動,剛想起來忽然看到一個怪物走了過來,那怪物長著狗的腦袋,人的身子,慢吞吞地朝著屍體堆前行過來,他碰到了第一個屍體後,俯下身子用鼻子嗅了嗅,隨後就咬向那死人的頭,李化龍用餘光看到,那怪物牙齒極為尖銳,用力一咬,那人頭上就多了一個孔洞,隨後怪物便吧唧吧唧的吸食起腦髓來。

    李化龍害怕,於是把頭藏在屍體底下,那怪物過來撥動李化龍的肩膀,想找到他的頭,李化龍用力趴著不讓怪物找到,那怪物將蓋在李化龍身體上的屍體推開,隨後李化龍頭就露了出來。

    李化龍把心一橫,想道:橫豎都是死,何不拼了?於是手在腰底下摸索到一塊碗口大小的石頭,緊緊握著,那怪物剛彎腰正想咬他,李化龍突然站了起來,大喝一聲,向怪物的頭上砸去,正好打中了他的嘴巴,怪物像貓頭鷹一樣叫喚著,捂著嘴忍痛跑了。血水順著他的腳印流了一路。

    李化龍見怪物走了,內心也安定了下來。湊近一看,從血水中找到兩顆牙齒,仔細看牙齒,才發現牙齒中間彎曲,兩頭尖銳,大概有四寸多長,於是李化龍便將這牙齒裝在腰間返回了莊子裡。

    李化龍返回莊子以後,找了一個年紀大的人拿牙齒給他看。那長者大駭道:“這莫非是傳說中野狗子的牙齒?”

    李化龍問道:“這野狗子究竟是何物啊?”

    那長者又說道:“傳說這野狗子,以吸食腦髓為生,這怪物狗頭人身,行動迅捷,幸虧你當時機敏過人,不然肯定要命喪在他的尖牙利爪之下。不過,既然你因禍得福,那麼這兩顆牙齒也可以當作你的報酬了。”

    李化龍又問:“這牙齒究竟有何作用?”

    那長者說:“那野狗子專以人的腦髓為食,渾身上下充滿著怨念,可以說,他的牙齒上聚集的人的精氣神,這也是那野狗子身上最值錢的部分,你將他打一個孔,用線穿起來帶在身上,一般的鬼怪是難以靠近的。”

    李化龍如獲至寶,趕緊把牙齒收了起來,後又尋了一個能工巧匠,製成一個掛墜,掛在脖子上。

    本來百里之內,因為於七造反的事,死傷者頗多,所以時常有怪事發生,但自從李化龍得到這野狗子的牙齒後,整個村莊裡再也沒有什麼怪事發生。大家知道此事後,都說是李化龍的掛墜起了功效。

    後來李化龍又不知從哪裡學到一兩手道術,專門給人去驅鬼,做法事,一時間竟博得了一些好的名聲,被人尊稱為捉鬼大師。

    暮有話說

    李化龍本是普普通通的村民。但卻因禍得福,得到了野狗子的兩顆牙齒,這也改變了他的命運。可能有人會說,他的這一切都只不過是運氣使然罷了。

    但我們不難發現,倘若當初李化龍在面對野狗子之時只是簡單的認命,不再反抗,那麼就不會有後面的事情發生。所以說,李化龍能有後來的這些成就,和他本身的智勇是分不開的。

    這也告誡我們在面臨絕境時,千萬不要認命,去想辦法爭取一線生機,也許有時你的一些決定,你的一些勇敢,將會徹底改變整個事情的走向。

  • 6 # 減水書生

    先講一下這個故事。

    明末清初之際,在膠東地區爆發了一場持續很久的農民起義。起義軍的領袖叫於七,所以這場起義被稱為於七之亂。

    正值武力巔峰的清軍,當然不允許起義愈演愈烈。真實的歷史鮮有什麼懷柔招安,多是高效率的暴力屠殺。所以,清軍對於七之亂的手段就是暴力屠殺。

    於是,清廷派重兵撲滅於七之亂。在膠東地區,大興連坐族誅。凡是跟起義軍有一丁點兒關係的人,直接物理消滅。往往一天之中,就在演武場公開砍死幾百人。很多村鎮、甚至城市,都遭到了血腥屠戮。據當時故事描述,“碧血滿地,白骨撐天”,甚至在大白天都能見到鬼。

    這是故事的背景,即於七之亂。

    故事的主角叫李化龍,為了躲避清兵的屠殺,於是跑到了山裡。到了深夜,他才敢從山裡走出來。但還是趕上了正在殺戮行軍的清兵,於是躲進了死人堆裡。

    清軍見人就殺,滿地都是砍殺倒地的百姓和起義軍。等清軍殺完人、走光了,李化龍還是不敢起來,繼續在死人堆裡趴著不動。

    就在這時候,一個個斷胳膊、斷腿和斷腦袋的屍首,突然立了起來。這就是殭屍啊,集體起立復活了,還不是一個,而是殭屍如林。

    其中一個殭屍,脖子被砍斷大半、腦袋掛在肩膀上,哀嘆著說:咱們可怎麼辦啊?野狗子就要來了。不僅殭屍復活林立了,而且還有帶頭說話的,這節奏嚇不嚇人。

    而其他殭屍也參差哀嚎了起來:怎麼辦啊?

    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

    然後,如林立起的殭屍們,突然又倒在了地上,不動了,四周靜得可怕。

    估計李化龍都嚇傻了,於是趁這個檔口,準備趕緊溜之大吉。但是,已經晚了。殭屍們唸叨的野狗子已經來了。

    不遠處,一個獸首人身的怪物出現了,挨個扒弄這些屍首,然後伏下身、吸食人腦。李化龍是真心不敢看了,於是又爬到死人堆裡,不敢出聲。

    但,怪物野狗子還是到了李化龍跟前,撥開李化龍的肩膀,想要啃噬他的腦子。李化龍嚇得不敢看,只能把腦袋往死屍堆裡猛扎。

    但,野狗子鍥而不捨,把周邊屍體都推開了,就認準李化龍的腦袋了。

    推開屍體後,李化龍的腦袋終於露了出來,野狗子準備饕餮一番。

    期間,李化龍已經嚇得手足無措了,雙手四處摸索,在腰間處摸到了一塊碗口大的石頭。

    就在野狗子張口欲食之時,李化龍爆發了最後的求生本能,突然一躍而起、大喝一聲,然後手起石落,砸中了野狗子的血盆大口。

    野狗子哀嚎一聲,撒腿就跑了,血吐了一地。李化龍大著膽子檢視滿地的血跡,從中撿到了兩顆四寸長的獠牙。拿著兩顆獠牙回到鄉里,給鄉人們看,但所有人都不知道這是什麼怪物身上的東西。

    蒲松齡用浪漫主義的手法描寫狐仙鬼怪,於是處處風月無邊。但這一篇《野狗》就真得沒有風月,而只有恐怖了。

    清兵殺人盈野,恐怖;殭屍林立復活,更恐怖;野狗子吸人腦髓,恐怖到了極限。所以,整部《聊齋志異》中,當屬這篇的恐怖指數最高。

    而且,在當時人讀來,可能更感恐怖。因為蒲松齡的老家,就是於七之亂的活動之地。而於七之亂的時候,蒲松齡也就八九歲。所以,清兵殺人、四處鬼火,當地百姓心有餘悸,成了他們抹不去的民間記憶。

    故事總要隱喻一些東西,即便是荒誕的故事,我們也會強加某種隱喻。其實,我們可以認為故事的隱喻就是:屠人性命的清兵,與食人腦髓的野狗,是一樣的恐怖。而在這種恐怖之中,再會浪漫手法的蒲松齡也幻化不出風月無邊了。

  • 7 # 別酒流年

    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野狗》說的是鄉民李化龍遇見一個狗頭人身的怪物在吸食死人的腦子,李化龍一石頭將怪物打走了。

    狗頭人身的怪物,吸食死人腦漿,這個畫面確實很是驚駭。但是在這篇小說中,你再仔細琢磨一下,這還不是最令人恐怖的,最令人心裡打顫的另有其事。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遂無聲。

    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首,遍吸其腦。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於七之亂,是清朝順治年間山東半島地區於七領導的一次頗具規模的農民起義,起伏持續達十五年之久。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這在《清史稿》、 《山東通志》、 《續登州府志》、《棲霞縣誌》都有記載。就是《聊齋志異》之中也有數篇小說提到了這次起義。

    簡單贅述一下故事情節。

    於七之亂時,鄉下人李化龍,從山中逃回來,正碰上晚上過大兵。因害怕遭受殺身之禍,李化龍便躺到死人堆裡佯裝死人。大兵過後,李化龍仍不敢貿然起身。這時候旁邊斷臂缺腿的屍體,都站了起來。其中一具頭已經被砍了只剩下肉皮連在脖子上的屍體說話了:“野狗子來了,怎麼辦?”其它屍體也一起亂嘈嘈地說:“怎麼辦?”一霎時,屍體又都倒下了,沒有了聲音。

    這說明什麼?人比鬼可怕,兵禍比怪物可怕。怪物可以打跑,但是兵禍呢?

  • 8 # 雲經典

    只聽得其中一個發聲說道:“好怕呀,野狗子要來了,怎麼辦!?”其他死屍也紛紛應聲,都說害怕,都問怎麼辦?

    自然,無人應答。說完這話,他們便又紛紛倒地,月夜重歸寂靜。

    李化龍目擊這一幕,嚇得牙齒打顫,正要起身逃走,卻又一眼瞅到有個怪物過來了。

    那怪物,獸頭人身,去啃死屍腦袋,一個接一個地吸乾他們的腦漿。

    眼看著怪物伏下身來,被動等待就難逃一死,他急忙用手在身下摸索,正好摸到一塊碗口大小的石頭,便悄悄握在手中。

    怪物剛露出獠牙想來啃,他猛然一躍而起,大喊一聲,用石頭狠砸那怪物,正好砸在它的嘴上。

    怪物發出貓頭鷹般的叫聲,捂著嘴就逃,還吐了一口血在路旁。

    李化龍後怕不已,見怪物逃得無影無蹤了,方才鬆了口氣,走近那攤血去察看。

    只見,血中躺著兩顆彎而尖利的牙齒,有四寸來長(約13釐米)。

    他便帶回鄉里去給大家看,卻沒人認得它們來自於哪種生物。

  • 9 # 洛克笑笑

    初看感覺就像是一部明末清初的喪屍小說,但細品會發現裡面的故事寓意極其深刻,最為駭人的是故事中的場景都是對現實的隱喻。

    鄉民李化龍遇見了一件離奇的事,一個獸首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腦子,極盡殘忍之能事。李化龍奮力自救,致怪物受傷逃去。

    《野狗篇》看似是簡單的屍體鬼怪說,其實是作者對現實的看法。鄉下人李化龍代表的是一類人群,屍體是一類人群,最後的野狗子更是對滿清另類的表達。

    故事中開頭就寫了於七之亂,從而奠定了自己的故事走向。於七是一個年輕有為的人,早早的就考上了武舉人在民間的威望很高。

    在清兵進關之後,於七舉兵反抗但是不敵。最終也是在部下們的掩護中逃脫,一生就此退出舞臺,到了寺廟做了一個和尚。

    這就是表現了《野狗篇》的背景,一個戰亂年代的紛擾不斷,最為突出的就是民。

    故事中,屍體起來說野狗子來了怎麼辦?

    這個點就像是國家破亡的時刻,民眾們的反思和作者的故事引導。之後的屍體們更是在互相商議,但是更多的確實怎麼辦的疑問。

    之後野狗子的登場更是突出了問題,屍體們紛紛的倒下,野狗子開始去吃屍體的人頭。這樣的情形就像是國家破滅時候的慘像,也暗示了為了國家而起義的群眾落幕。最後戲劇化的一點出現了,李化龍為了保護自己的頭顱不被野狗子吃。

    站起來用石頭打爛了野狗子的嘴,讓野狗子落荒而逃。從這點來說又表現了一個人民覺悟的正確性,雖然起義失敗了,但是這樣做的事情是正確的。

  • 10 # 文化渣子

    “畫鬼畫妖高人一等,刺貪刺虐入骨三分”,說駭人,不過是故事在某方面與現實社會產生了聯絡。

    《野狗》這篇小說講述了於七動亂的時候,那時被殺死的人到處都是,一片悽慘景象,鄉民李化龍遇到一件離奇的事,一個狗頭人身的怪物在吸死人的腦子,李化龍奮力自救,怪物被打掉兩顆牙後逃走。

    順治五年,他領導起義農民佔據鋸齒山,後來清政府籠絡招撫, 授於七棲霞把總。

    順治十八年,於七不堪壓迫,再度起事。

    康熙元年春,起義失敗後,清廷株連興獄,對該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

    “殺人如麻…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

    渣子說

    《野狗》這個故事發生的背景是於七之亂,反清復明,農民起義此起彼伏,死傷無數。

    文中的“死人堆”便是指起義中死去的人。

    而死人堆中的屍體,看到野狗子來了,紛紛叫喚“怎麼辦,怎麼辦”,其實也是在另一個面說明,清兵來了,怎麼辦怎麼辦?

    現實就是,屍體在反抗中,被野狗子幹掉了,暗指農民起義失敗,並遭到了毫無人性的屠殺。

    野狗啃人頭,也暗指滿清朝廷對大量起義民眾處以斬首之刑。

    而李化龍打掉了野狗的利器:四寸多長的牙齒,不過是作者想通過故事的描述,表示強權是可以被打敗的,期望“野狗”被打跑,能夠恢復漢人政權。

    這裡的《野狗》不再是故事,而是血淋淋的歷史,是漢人對滿人侵略的壯烈反抗史!

  • 11 # 一蓑煙雨看人間

    這篇小說主要描寫“於七之亂,殺人如麻。”八個字,交代了清政府對百姓的殺戮,後邊通過鄉人李化龍為躲避清兵,藏在屍體堆裡,然而屍體沒有害怕清兵,卻怕一個野狗要來,這讓李華龍吃驚,後來果然見到野狗來,並且鑰匙李華龍的腦髓,李華龍奮起反抗,這才保住性命。李華龍將撿的狀如野狗的牙齒拿給被人看,眾人皆不知道為何物。

    故事就是這樣,情節顯得有起有落,思想內容自然是作者暗諷當時的社會現狀。

    但是從駭人這樣的角度來看,這一篇應該不是最駭人的,蒲松齡寫的聊齋志異中,寫了很多妖狐鬼怪,或為情而來,或為仇而去,不乏情義之畜生,也有狡詐之官吏,更有名色財利之徒,混沌在白天和黑夜之間,無非是行屍走肉,乾的事見不得人的勾當。如果從蒲松齡的整個小說400餘篇看,駭人的故事不少,這個只能是其中之一,如果一定要選出“最”,就要根據作者的意思來選,而不是按照文字的意思選,就是不能照文選文。

    作者的意思本來是鬼都可怕,死屍也不可怕,可怕的野狗,意思大有“苛政猛於虎”的意思,而這個野狗之所以可怕,是因為它不吃人的血肉,而是吸食人的腦髓。

    作者意思明寫野狗,實質是暗指當時政府的黑暗無道,草菅人命,平定於七之亂後,清政府大搞株連,殺了許多當地百姓,對被殺的人還要採取挖心剖腹之酷刑,這樣一種殘忍的手段,能用什麼可比擬?作者實在找不到可用的東西來代替,只好暫時用“野狗”稱之,但是最後,李華龍拿著這個所謂的“野狗”的兩顆牙齒給眾人看時,眾人皆不知道這究竟是個什麼東西

    知道了作者的這個意思,我們就知道了什麼是最駭人的了?

  • 12 # 華夏一老卒

    蒲松齡的很多作品都從側面反映了當時真實的歷史:

      蒲松齡長期生活在農村,當時吏治的腐敗、社會的黑暗,戰爭的殘酷、民族征服的血腥不僅耳聞目睹,而且有切身感受。滿清入關,生靈塗炭,蒲松齡是山東人,1661年已經20多歲,正好經歷了於七之亂,又是淄川人,對謝遷之亂也肯定是耳熟能詳,其時景象必如阿鼻地獄,清代大興文字獄,山東士人敢怒不敢言,所以蒲松齡只能打個擦邊球,等風聲過了,藉著一些奇聞異事,記述當時的情景,雖然他似有所指,卻又言必不盡,不敢說出真實想法,只能讓後人去揣測了。他的多部作品包含了明清易代之際的駭人內容。除 《野狗》外還有《公孫九娘》、《韓方》、《張氏婦》、《鬼哭》、《鬼隸》等。

    《野狗》講述了淄川鄉民李化龍的一段驚悚奇遇。開頭交代背景時間為“於七之亂”,故事中,屍體起來說野狗子來了怎麼辦?這個點就像是國家破亡的時刻,民眾們的反思和作者的故事引導。之後的屍體們更是在互相商議,但是更多的確實怎麼辦的疑問。這就是在天下大勢已去的無奈,這種深深的悲痛感難以掩蓋。

    一轉眼,人間淪為地獄。我想這才是蒲松齡心底要說的吧。

    此外《鬼哭》中的“城破兵入,掃蕩群醜,屍填墀,血至充門而流。公入城,扛屍滌血而居。往往白晝見鬼;夜則床下燐飛,牆角鬼哭。”

    《鬼隸》中的“北兵大至,屠濟南,扛屍百萬。”

    《張氏婦》中“南征之士,養馬兗郡,雞犬廬舍一空,婦女皆被淫汙。”

    .....................................

    從字裡行間暴露出滿清統治者在入關前後,殘暴屠殺漢族人民群眾的歷史事實。

    另據史料記載,在闖關東的大潮中,蒲松齡的七世孫蒲價人攜帶家眷離開家鄉來到瀋陽。臨終前,蒲價人按照祖上的規矩,把《聊齋志異》手稿傳給了大兒子蒲英灝。當時盛京將軍知道蒲英灝是蒲松齡的後裔,便向他借閱 《聊齋志異》手稿,蒲英灝無奈之下先借出半部手稿,在依克唐阿歸還後又借出另一半手稿。沒想到的是,依克唐阿進京後病死北京,所借的半部手稿從此杳無音訊,它的下落至今還是個謎。

    也不知全本中有多少不為人知的血淚記載?

  • 13 # 二胎老師說教學

    於七之亂,清兵殺的人多得數不清。鄉下人李化龍,從山中逃回來,正碰上晚上過清兵。他害怕被殺,於是就藏到旁邊堆積如山的屍首裡。

    等到大兵過完之後,他一時還不敢起來,就在這時原先躺在地上的屍體,都紛紛站起來了,其中一個頭都快掉的屍體說:“野狗子就要來了,我們該怎麼辦呀?”其他的屍體也跟著複合著說“怎麼辦?怎麼辦”?說完之後就都啪、啪、啪的倒在地上,再也沒有聲音了。

    過一會兒就看到了一個狗頭人身的怪物過來了,他挨個的吃地上屍體的腦子,李化龍害怕的把頭藏到了屍體的下面,這個怪物就一直想把他的頭給弄出來。

    躲無可躲的李化龍抓起地上的石頭,就砸在了這個怪物的嘴上。怪物嚇的跑開了。李華龍追過去,發現地上有一攤血,血裡有兩顆牙齒。

    他把這兩顆牙齒拿回村裡,大家都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怪物。

    為什麼說這篇文章最恐怖?

    於七之亂,指的是清朝順治年間,山東的一位明朝武舉人於七所發動的農民起義,持續時間長達15年。在此期間死傷無數,更恐怖的是在起義失敗之後,清政府株連興獄,幾乎殺光了此地所有的普通老百姓,以絕後患!

    其次,怪物食人腦!

    李化龍看到一個獸頭人身的怪物在吸食人腦。人腦被古人認為是人的靈魂之所在,他們認為人死了實際並不可怕,只要靈魂還在,那麼就可以投胎轉世,再世為人。可是現在出現了這樣一個怪物,把人的靈魂都給吃了,那這個人就徹底的消失於世間,再也沒有轉世的機會了,這對古人來說比死還可怕!

    三、兵禍比怪物更可怕

    李化龍是在從山上躲兵禍回來的路上,知道將要有清兵路過,當他知道這個訊息後,他是非常害怕的,為什麼呢?因為這些清兵一定會不分青紅皁白的把自己所過之處的活人全部殺死。那些堆積如山的屍首就是他們所殺,人在那樣一個時代是沒有任何生命安全保障的。

    再看李化龍,聽到有清兵的時候嚇的是裝死人,藏身屍堆,即使清兵過去了,他還是不敢動。但當他看見屍體都站起來,看見死人說話,他竟然不是那麼的害怕。

    當這個連死人都害怕的怪物要吸食他的腦子,他也敢反抗,甚至擊退了怪物,這說明在他心裡清兵比這個怪獸還要可怕,還要喪心病狂!

    總之,這個故事最可怕的就是給我們講述了這樣一個事實:在動盪不安的年代,不僅活著的人活不下去,就連死人也死不安生!

  • 14 # 鹹魚茶館

    蒲松齡這種鬱郁不得志的文人,最喜歡在小說裡面含沙射影抨擊清朝,所以看聊齋志異不能光看故事本身,還得結合背景去解讀。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

    蒲松齡一開頭就非常機智的暗諷清朝,但又讓你抓不到把柄。

    何為“於七之亂”,於七是清朝一個農民起義軍首領, 明崇禎武舉人。順治五年於七佔據鋸齒山。七年攻寧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政府籠絡招撫,授於七棲霞把總。順治十八年 於七再度起事,以鋸齒、昆嵛、鰲、招虎諸山為根據地,活動範圍及於棲霞、萊陽、文登、福山、寧海等縣。康熙元年春,於七潰圍逃去。後避難到華嚴庵出家當和尚,七十歲時被舉為方丈,老死在華嚴庵中。

    於七倒是得了善終,但他起義時控制的地方百姓就遭了殃,當時清廷株連興獄,對這些地區人民進行血腥屠殺。

    所以蒲松齡用“於七之亂,殺人如麻”,作為背景交代,你既可以理解為是於七義軍殺人如麻,也可以理解為清軍反攻倒算殺人如麻。耍筆桿子的人都有這種小機靈,蒲松齡更是高手中的高手。

    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 兵過既盡,未敢遽出。

    這裡其實是在撓統治者的癢癢肉,叛軍被打敗,天朝大軍過境寸草不生,李化龍害怕被當做叛軍砍腦袋,所以在屍體堆裡面裝死。當時清朝統治者剛剛入關,對於反叛者毫不留情,蒲松齡這麼描寫自然很受清朝統治者歡迎,我們的隊伍威武雄壯,誰反叛誰作死。

    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

    這時候屍體全部站了起來,有一個腦袋掉了連著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張口就說“野狗子要來了,咋整?”

    其他殭屍表示沒轍,然後繼續倒下裝死,當然他們本來就是死的。

    然後來了一個狗頭人身的怪物,開始吸食屍體的腦髓。據說這個設定後來被老外抄襲,做成了《植物大戰殭屍》

    全劇終。

    整個故事裡面五個要素:於七敗逃——清軍過境——死屍說話——野狗吃人——門牙兩顆

    連在一起就是:別惹大清,否則讓你死得沒頭沒腦。

  • 15 # 情報總動員

    因為有反清的意思

    甚好的小說。

    一、一開始的「於七之亂」是反清起義,「殺人如麻」四字,貶意十足。主角八成也是一份子,從「山中竄歸」,遇見大兵夜行軍,怕丟了小命,只能藏身屍堆。

    換言之,是自找的苦吃。

    二、屍體堆積,他藏身於內,遇見屍體說話,又遇見食屍的野狗。從頭到尾,就是一次又一次地「死裡逃生」。

    從文章開始迄今,短短兩段,已是生死交關四次,真是倒黴透頂了:

    於七敗亡,清軍追剿,死屍說話,野狗一隻

    三、這是一篇很好的「商業娛樂」讀物,短短數百字,竟有「背叛 + 逃亡 + 殭屍 + 異形」。確是太好的「寫作範例」,作者堆砌一個又一個的高潮,就是要你喘不過氣來。

    要我說,若問這小說有啥意義,其實很簡單,就是「舔」上層結構的「癢處」來的

    君不見,全文飽含「教訓」,不停地告誡你:

    別作亂臣賊子,好好服從大清統治,別若禍上身……

    為了再強調真實感,文章最後,不惜加上「兩根牙齒」云云,非常盡職。(小說筆法,發明一個「物證」,從故事幻境,穿透到真實世界,強調「不是故事,而是實事」。)

    四、最後再說一點:

    蒲松齡寫「聊齋」,是康熙19年事。「於七之亂」前後數次,最後一次,是康熙元年事。

    我認為,這文章的「政治警告」意義,是毋庸置疑的。

  • 16 # 綠野萍蹤01

    《聊齋志異》原本就是志怪誌異,專門講鬼怪狐仙的故事,“駭人”是肯定的。其中,《野狗》一篇也確實很駭人。但是,故事中那個專吸人腦髓的獸首人身的怪物,卻又不是野狗。而且,這個怪物又化作了“鴟”樣怪鳥,倉皇逃竄了。

    這就十分的奇怪了,題目說好了的是寫野狗,為何故事中又不見野狗呢?蒲松齡先生到底是在寫什麼呢?

    故事的背景是於七案

    《野狗》的開篇,交代了故事背景,說是“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這件事是歷史真實存在的,也就是發生在順治五年(1648年)的於七起義。既然是“起義”,必定是正義的行為,於七反抗清廷的暴行,兩度起兵造反,給立足未穩的清廷以沉重的打擊。但是,蒲松齡卻並沒有這麼看待這段歷史。

    蒲松齡說,於七起義是“於七之亂”,而且,“殺人如麻”。因而,鄉民李化龍為躲避兵禍,藏在了死於兵禍的屍體堆裡。到了夜晚,殭屍都詐屍了,紛紛站立起來的死屍“林立”。可見,於七一案的確是“殺人如麻”呀。

    在這樣的夜晚,豈不是太駭人了嗎?

    史家評價,於七起義在給清廷以打擊的同時,對無辜百姓造成的傷害,也是令人震驚的。那麼,蒲松齡所說的“殺人如麻”到底是指於七,還是在譴責清朝政府呢?

    在《公孫九娘》中,蒲松齡有這樣的表述:

    於七一案,連坐被誅者,棲霞、萊陽兩縣最多。一日俘數百人,盡戮於演武場中。碧血滿地,白骨撐天。上官慈悲,捐給棺木,濟城工肆,材木一空。

    大概,《公孫九娘》中的這段描述,應當是於七起義失敗之後,清廷對此案的清算。康熙初,於七失敗逃亡,為追捕義軍首領,牽連了非常多的無辜之人。《野狗》中所說的鄉民李化龍,大概也有害怕被牽連而藏身於殭屍之中的。

    其實,《野狗》中也提到了李化龍是在“大兵宵進”的時候,才去躲避“炎昆之禍”。聽說“大兵”晚間即將到來,便去避禍,這就說明那些死屍並非是“大兵”所殺。那麼,造成“林立”死屍的,恐怕就是於七的隊伍了。

    死屍詐屍說:“野狗子來,奈何?”,這就是指“大兵宵進”這件事了。

    兩個細節對比,蒲松齡既不滿清廷的濫殺無辜,也不贊同於七之亂給無辜百姓帶來的傷害。

    《野狗》之所以駭人,首先是因為戰亂所造成的恐懼。其恐懼的程度,足以使人忘卻對殭屍鬼的本能恐懼,情願與殭屍為伍,也要逃避“炎昆之禍”。

    滅其肉體,吸其腦髓,清初確實十分駭人

    無論是於七殺人如麻,還是清廷濫殺無辜,禍及鄉民,蒲松齡都是從人文理性的高度,評價了這個歷史事件,我覺得是十分有道理的。然而,接下來發生的故事,卻又是另外一幅十分“駭人”的畫面了。

    到了夜間,“野狗”果然來了。剛才那個開口說話的屍體害怕野狗,自問“奈何”。經此提醒,眾殭屍一齊陷入恐怖之中,紛紛驚懼道“奈何?”。可以想象,“奈何”的聲音一定是低微與顫抖的從殭屍的口中發出的。看來,這些殭屍活著的時候,就曾經目睹過野狗的殘暴與恐怖。

    殭屍們的話尚未落音,便齊齊倒地,繼續“裝死”。李化龍見殭屍都倒下了,正想站起來,卻只見一個怪物不期而至了。李化龍很清楚的看到這隻怪物長著野獸的腦袋,卻是人的身子——不是野狗啊!

    這隻怪獸走到殭屍旁,俯下身體,開始咬齧屍體的腦袋,吸乾了腦髓。

    李化龍大懼,立即把自己藏在了殭屍之下。即便如此,也沒能逃過怪獸的眼睛。這隻怪獸扒拉著李化龍的肩膀,試圖去吸他的腦髓。

    李化龍趕緊伏下腦袋,而那怪物卻把屍首移開,李化龍的腦袋便暴露了。在這生死存亡的要命時刻,李化龍奮起反擊,用一塊碗大的石頭猛烈擊打怪物。李化龍這一擊,擊中了怪獸的嘴。這個怪物頓時如“鴟”一般的嚎叫,倉皇逃走了。

    這一節故事,比開頭描述的場景更加駭人。人都被殺死了,“野狗”卻沒有放過他們,還乘夜前來吸盡他們的腦髓。腦髓被吸,等於是把人的精神氣都吸走了。這樣的事情比死去更令人可怖,迷信轉世投胎的古人,是最懼怕這樣的事情的。即便是死,都乞求全屍,何況腦髓呢?

    那麼,這隻連死人都不放過的怪獸為何要吸死屍的精髓呢?它又為何不像一隻野狗呢?

    蒲松齡厭惡戰爭,更警醒清廷

    戰爭造成了“殺人如麻”,禍及無辜,蒲松齡以林立的殭屍製造了恐怖的場景,講了一個十分駭人的故事。這是在告誡那些挑起戰爭者,他們對百姓造成的傷害,所導致的結果是十分恐怖的。

    蒲松齡更站在時局的高度,強烈譴責清廷的民族政策所帶來的深刻危害。

    上文講到,故事的題目是《野狗》,但故事中出現的怪物又不像野狗。它是人的身體,腦袋卻不知是何物。蒲松齡沒有描述怪獸的長相,卻以“鴟”的嚎叫,隱約的告訴讀者,這是一隻怪鳥的頭。

    野狗、“鴟”,其實這兩個符碼講的就是清廷。

    傳說努爾哈赤有一隻忠犬,救過他的性命。因而,清人不吃狗肉。努爾哈赤的先祖愛新覺羅·布庫裡雍順的出世,也被神話,說是有一隻鵲(究竟是什麼鵲呢?)吐了一顆紅色仙果,這顆仙果被一個仙女吞下,便為滿清誕下了先祖。

    蒲松齡寫《野狗》但卻是一隻獸首人身的怪物,被李化龍擊中嘴巴後,便被打回原形。原本,清廷的家世與鳥類有關。

    滿清入關後,推行強硬的民族政策,對待漢人除了殺戮之外,就是洗腦。蒲松齡的這則故事,寓意便在於此。

    同時,蒲松齡警告,若是繼續推行這樣的政策,滿清就得被打回原形,重新去吃鵲兒的仙果吧。因為,“李化龍”奮起反抗了。

    我以為,那隻吐出紅色仙果的鵲兒應當是一隻烏鵲,說白了就是一隻烏鴉。滿清是十分崇拜烏鴉的,這件事在《滿洲實錄》中就有記載。

    鴟,原本指的是非常凶猛的鷂鷹,與鵲同屬於“扁毛”之類。蒲松齡以此來形容當時令人恐怖的局勢,與寫《野狗》而不見野狗的筆法是一樣的。

    蒲松齡寫這則故事,只是借用了兩個“野狗”、“鴟”這兩個符碼,並非是譏諷滿清的神話,而是在抨擊清初的現實。因而,李化龍撿到了兩顆怪獸口中掉落了牙齒之類的東西,這兩個“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的怪物件,誰也不知道是什麼動物的牙齒。

    因而“李化龍”的強勢反擊,清廷對漢政策便逐漸緩和了起來。大概,這也是這篇《野狗》所希望看到的結局吧。

    我想,這兩顆牙齒一個是於七的,另一個大概就是清廷的吧。

  • 17 # 月淡風青

    這篇《野狗》不能細思,細思極恐。恐怖來自兩個方面:視覺上和心理上。現在的恐怖片大都是這個套路。為了能說清楚,先簡單介紹下劇情。

    山東的於七,不堪清廷壓迫,率領山東好漢起義。雙方持續十五年之久。那倒黴的當然就是安分守己的百姓。兵過如梳,匪過如篦,這是為劫財,殺人只是順帶的事兒。殺人如麻,除了說明殺人多之外,還說明百姓命同草芥。

    在兵匪拼命拉鋸的日子裡,可能是山裡過得太苦,也許是家難以割捨,鄉民李化龍在晚上偷偷進了村。不湊巧,正趕上官兵進剿。因為是剿匪,難免殃及池魚。(我已經替他們想好託詞了)李化龍久經兵匪,心裡自然早有辦法,他躲進了死人堆裡,臉上借了點別人的血,裝成了死人的樣子。這個辦法很聰明,現在人也經常用它,方便極了。

    官兵走遠了,李華龍為保險起見,沒有著急出來,萬一有跑肚拉稀的兵呢?結果兵沒看見,卻看見了讓他寒毛倒豎的一幕,地上的屍體齊刷刷地站了起來,斷頭的,斷臂的,斷腿的,斷成兩截的,在晚風中搖曳,像極了秋天的高粱地。

    俗話說:人有人言,屍有屍語。其中一個腦袋還連在肩上的一位慢聲說道:“野狗子要來了,咋辦麼?”其他各位搖曳生姿:”怎麼辦?怎麼辦?”隨後的動作整齊劃一,就像有人喊了號子:臥倒!整個過程持續不足一分鐘。在起起落落的死人堆裡的李化龍,渾身的雞皮疙瘩一層有一層,外面是溼津津的冷汗。死人堆裡已經很可怕了,能讓死人害怕的那是什麼?李化龍噌地站起身來,噌地一聲又倒下了,遠處走來一個龐然怪物,因為是躺在地上,看得那怪物的身形愈發龐大,龐大到他無力反抗。偷眼觀瞧,怪物很嚴謹,一個一個地吸著腦漿,夜色朦朧,沒看清習慣的顏色和型號,只能隱隱聽到類似於喝豆漿的聲音,“呼嚕嚕”,“呼嚕嚕”。

    野狗吸腦髓,李化龍親眼得見,那迷人的“呼嚕嚕”記憶猶新,這是其一;李化龍躺在地上,野狗站著這種身高差遠遠超過三倍,心理學上的三倍恐懼對李化龍同樣起作用。這是淺層的視覺恐懼。

    再說深層的心理恐懼。老百姓想的是安安生生過日子。不管是官是兵是匪,他們誰也得罪不起,來了也無可奈何。興,百姓苦;亡,百姓苦。張養浩總結的很到位。那個時代的百姓,春種夏耘秋收冬藏,一年四季不得閒,豐收年勉強溫飽,災年就流離失所。官兵匪,不管是誰都比他們過得滋潤。百姓活著被收租、收捐,死了還要被敲骨吸髓,別說幸福感,安全感,想著入土為安都困難。也難怪那時的老百姓要信這個、信那個了。好歹心理上有個依靠了。

  • 18 # 春秋奮羽

    蒲松齡是鬼怪異志小說第一人,其所作的《聊齋志異》驚豔歷史長輪,那麼為什麼說其中《野狗》短篇小說是最駭人的。結合原文,從頭分析如下: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

    開篇這一句話,結合蒲松齡鬱郁不得志的一生,加上對清王朝的不滿,這一句就十分隱晦的說明了清朝株連之刑罰的可惡。

    這又牽扯到另一個疑問,何為“於七之亂”,於七是清朝一個農民起義軍首領, 明崇禎武舉人。順治五年於七佔據鋸齒山。七年攻寧海,殺死登州知州。後清政府籠絡招撫,授於七棲霞把總。

    從這段歷史記載中可以看出,於七雖然兩次起義,但最終是善終了,可地方百姓卻遭了殃,對這些地方的人民進行了血腥屠殺。

    因此,蒲松齡用“於七之亂,殺人如麻”,作為開篇背景。

    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 兵過既盡,未敢遽出。

    這裡其實我認為沒什麼意思,就是說在清朝大軍的進兵之下,寸草不生,李化龍害怕被抓,在屍體裡邊裝死。

    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遂寂無聲。

    還沒來得及起身逃跑,忽然看見屍體全部站了起來,有一個腦袋掉了連著一根筋耷拉在肩上,張口就說“野狗子要來了,怎麼辦?”群屍表示無可奈何,盡然倒地。

    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 首,遍吸其腦。

    李化民驚恐之際,欲起身逃離,這時來一個獸首人身的怪物,開始吸食屍體的腦髓。

    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椀,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之後發生的事情就很簡單了:李化龍驚恐萬分,將腦袋藏在屍體下面,怪物將他拉了出來,李化龍拿石頭一通亂砸,將怪物嚇走,然後隨著血跡找見了怪物的兩顆牙齒,拿回去卻沒人認識。至此,全篇終結。

    李化龍,思想清醒知道自己要活命,知道反抗,用石頭大傷野狗。

    屍群,在野狗子要來時候,屍群都在問“怎麼辦”,無果後都躺在地上,說明了屍群是有思想但不知道反抗的一群人。

    野狗子,我認為這和大兵遙相呼應,都指的是清王朝,野狗子不吃肉只吸腦,說的就是清王朝的思想統治。而清王朝當時大興文字獄就是為了統治人的思想。

    蒲松齡作為儒家思想培養的讀書人,見證了明朝的滅亡、滿清的入關,蠻夷之人統治華夏之人,這在當時沒有不滿的情緒也是不可能。

  • 19 # 小屈穹廬

    蒲松齡《聊齋志異》中的短篇小說《野狗》並非是駭人的小說,作者寫這篇小說另有目的,他很希望有人能懂其中真意。

    我們先看原文:

    於七之亂,殺人如麻。鄉民李化龍,自山中竄歸。值大兵宵進,恐罹炎昆之禍,急無所匿,僵臥於死人之叢詐作屍。兵過既盡,未敢遽出。忽見闕頭斷臂之屍,起立如林。內一屍斷首猶連肩上,口中作語曰:“野狗子來,奈何?”群屍參差而應曰:“奈何!”俄頃蹶然盡倒,遂無聲。

    李方驚顫欲起,有一物來,獸首人身,伏齧人首,遍吸其腦。李懼,匿首屍下。物來撥李肩,欲得李首。李力伏,俾不可得。物乃推覆屍而移之,首見。李大懼,手索腰下,得巨石如碗,握之。物俯身欲齕,李驟起大呼,擊其首,中嘴。物嗥如鴟,掩口負痛而奔,吐血道上。就視之,於血中得二齒,中曲而端銳,長四寸餘。懷歸以示人,皆不知其何物也。

    大概講得就是鄉民李化龍為避於七之亂的兵禍,戰場詐死之所見。通過描述戰亂之禍揭露了普通百姓當時的生存狀態:沿路無所見,人屍蔽平原,野狗啖腦髓,縱死難安眠。

    人們不僅要面對兵禍,更要面對匪禍,即使你隱藏深山,也難逃亂世帶來的恐懼,最後蒲松齡以兩個牙齒來象徵大眾在黑暗社會下收到的兩種壓迫。小說裡借殭屍之口說出了蒲松齡對此事的態度:“無奈”。

    無可奈何。

    這篇小說在聊齋志異裡應該是屬於自我情感傾訴的另類文章,絕不是蒲松齡在松樹下用茶換故事所得來的,可有些事情不可說,就治好隱晦而壓抑地表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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