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純鈞RHGL
-
2 # 春韻劉姥姥
我們國家有老年人保護法。
老年人有權利索回自己該得到的遺產!
到司法局找一個自己信得過的律師幫助你吧!
我理解這位老人所說的遺產,應該是死亡兒子的遺產。兒子去世,自己放棄了繼承兒子的遺產!
當時放棄繼承兒子遺產,可能是為了孫子,如果沒有孫子,你不可能放棄繼承兒子的遺產。
兒媳婦不履行承諾,你兒媳婦承諾什麼啦?
是不是兒媳婦拿著你兒子的遺產改嫁了?
是不是兒媳婦拿著你兒子遺產改嫁沒有帶孫子?
如果是兒媳婦改嫁沒有帶著孫子,你有權利索迴應得到遺產!
如果兒媳婦沒有改嫁,你就不要和兒媳婦爭鬥!
你已經是耄耋之年的人,我勸你不要和兒媳婦爭鬥,不要再消耗自己那點能量了!
八十多歲的老年人應該是多子女的人!
家裡十五口,七嘴八舌頭。
可能是其它孩子們給你出主意,也可能兒媳婦做的不完美。兒媳婦孤兒寡母你也別太強求了!
2021.12.31.
這要看,兒媳承諾了什麼,遺產是誰的,你是否有過贈與行為。
首先,如果說贍養,從法律角度講,你兒子死後,兒媳是沒有義務贍養你的。
你說承諾,私憑文書官憑印,有沒有承諾書、協議書?承諾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其中條款是否全面?
各種情況都有可能,你兒媳未必違法。
其次,遺產是誰的?你兒子的嗎?你兒子的遺產,你和你兒媳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應平分該遺產。如果你兒媳沒有讓你分割,那的確是有問題。但如果是你不分割,以此作為兒媳贍養你的條件,那也要拿出證據來。
並且這也引出了第三個關鍵問題,你有沒有過贈與行為?
簡單說,如果你將你應得的遺產贈與了兒媳,贈完了,物權改變了,就很難要得回來了。當然,考慮到你的具體情況,透過訴訟也可以要回一些,但肯定不是全部。這就叫覆水難收,有過贈與行為了,後悔是不太來得及的。
如果以上行為都是沒有文書的口頭約定,甚至也沒有見證人等等,那麼在庭審時,也會考慮一些邏輯因素,但總之,有些事,你做過了就無法後悔,不能完全改變情況,只能改變一部分。
此外,你所謂的“兒媳不履行承諾”,也要看你的主張是不是正常的。不是說,你把你應得的遺產給了兒媳,你就能以此拿捏你兒媳,讓她成為你的奴隸。
法律上講,你的主張,必須是“善意”的,也就是合理的、不過分的、不違背公序良俗的,是大眾認可的。你的主張也不能侵害你兒媳的合法權益,你無權拘束她。
否則,你那就叫“作”。法律是不保護你作死的。
還有,態度問題。即使你的主張很合理,但如果你的態度不正常,那麼你兒媳只需要做到底線即可,你的其他訴求,法律也不會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