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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臻順赴美

    回答是:請尊重事實,如果你真的符合“政治庇護”的界定,才去申請,否則這是對國家的某種背叛。

    答案如果“是”,那在你入境美國之後,可以照章啟動美國政治庇護程式。

    首先明確,什麼是政治庇護?

    政治庇護指國家對因政治原因受到其所屬國的通緝或追訴,而請求政治避難的外華人,允許其入境、居留並予以保護,並拒絕其所屬國政府引渡要求的行為。

    申請政治美國庇護條件為:

    要成功地申請政治庇護,申請人應能證明:1、申請人過去曾受過迫害,或確實恐懼會受到迫害(WELL-FOUNDED FEAR);2、所受迫害是基於種族、宗教、國籍、隸屬某社會團體或政見。所謂WELL -FOUNDED FEAR,一直是法庭上爭論的焦點。申請人必須以具體的事實證實過去受到迫害或有理由相信將來會受到迫害。至於迫害,則是指迫害者為懲罰被迫害者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而加諸受迫害者身心上的傷害,比如歧視、體罰、因非法離境而加諸的過分處罰,如政府未經司法程式即剝奪一個人的自由、財產則會構成因政見不同而進行的迫害。為了證明“合理的恐懼”,申請人應表明:1、他具有某一信仰或特點會招致迫害者的懲罰;2、迫害者瞭解或有可能瞭解他所具有的信仰或特點;3、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能力;4、迫害者有加諸迫害的意願。

    一般說來,迫害者須是政府,或在迫害發生時政府袖手旁觀或拒絕對受迫害者施以援手。

    從2018年1月31日起,美國移民局庇護面談優先安排排序,這個排序到底意味著什麼?需要庇護移民的申請者做出怎樣的應對?

    對於要做的申請做一簡單流程梳理。

    美國移民法首先區分難民(Refugee)和政治庇護(Asylum)。所謂難民,按照美國移民法中1980難民法案的解釋是指某個人,由於他或她的種族,宗教信仰,國籍,參加某一特定社會團體,或其政治觀點,在母國受到迫害或有可以信服的理由擔心受迫害,不能或不願意返回他或她的原國籍所在國。美國移民法對在國外的難民申請者和到達美國國境的申請者規定了不同的申請程式,後者被稱為政治庇護(Asylum)。

    第一步:真身在美國

    要向美國政府申請政治庇護,你必須人已經到達美國(或到達美國的入境口岸)。不管你以什麼身份入境,旅遊,商務或偷渡等,只要到達美國即可向美國政府提出庇護申請。

    赴美簽證

    第二步:申請庇護

    你應該在入境美國的一年內,提交庇護申請I-589和相關證據。

    提交I-589的繳費收據

    一旦移民局收到完整的申請材料,您將收到兩個通知:

    1.受理通知信,確認收到您的申請。

    2.打指紋信,告知你打指模的時間和地點。

    移民局通知面談時間地點

    第三步:指紋和背景/安全檢查

    當你收到打指紋信後,請按信中所要求的時間去指定的地點打指紋。

    第四步:接收面試通知信

    根據你住的地方,移民局會安排你在所屬的八個庇護辦公室或駐外辦公室與移民局的官員進行面談。你將收到一封面談信,告知面談的日期,地點和麵談確切時間。

    從2018年1月31日起,移民局庇護面談優先安排排序:

    1,已經接到面談通知的,移民局將繼續安排這些人的面談。

    2,新的提交申請者,將可能在21天內接到面談通知。

    3,沒有在21天內接到面談通知的,將根據遞交時間的先後順利,先面談最近提交的,然後再面談更早提交的。

    第五步:面談

    面試通常將持續約一個小時到三個小時,可能會根據申請人的情況有所不同。

    面談現場

    第六步:面談官和上司稽核決定

    在面談後,移民官將對你的庇護申請做出決定。你將得到下面的結果之一:

    A面談透過

    B面談建議透過

    C移交移民法庭

    D建議拒絕

    E最終拒絕

    第七步:面談結果

    在大多數情況下,你可以在2周內返回到庇護辦公室取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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