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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使用者7255976288107

    陷阱一:車位只賣不租 不買車位車輛不讓進小區因為建設地下車庫涉及排水、承載、照明、消防、監控等多個方面,造價較高,開發商出售停車位就是要儘快回籠資金,好拿著資金投資其他專案。如果按月租來收取,收回成本週期太長。所以很多開發商車位只賣不租。雖然很多未售車位閒置,使用率低,但沒有買車位的業主車輛難進停車場,所以業主不得不買停車位。

    陷阱二:高價買了停車位 簽約遇到“假合同”在開發商只賣不租的淫威下,有些業主屈服準備購買車位了,可是籤合同時才發現是70年的租賃合同。有意認購的業主需要一次性付款獲得車位70年的使用許可權,有購買車位的業主表示:“地下車位屬人防工程,沒有產權,花很多錢,70年後被收回是白花了錢。

    ”更有律師表示:“租賃合同超過20年期限,超過部分無效。”所以簽訂租賃車位合同的業主,20年租賃期間一過,開發商有變動的話,買車位的錢就很有可能打水漂。

    陷阱3:購買時看的是精裝圖 使用時是“買家秀”車庫燈光昏暗,毛坯地面,沒有導向標識、指示牌、自流平,不僅是產權混亂不清,花了大價錢之後,收到的車位和物業的服務並不能讓人滿意。

    陷阱4:立體車位難停車 產權界定很模糊現在不少小區有了立體車位,但車主們也反映說,這類立體車位停車非常難,曾經就報道過立體車位車輛掉下來的資訊。此外立體車位雖然將來可能也會是趨勢。但因為立體車位和普通車位不一樣,屬於特種裝置,必須經過特種裝置檢驗機構驗收,使用期限是15年至20年,這種車位的產權怎麼界定,到時候更換裝置的錢怎麼算,這都需要業主在籤合同時注意的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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