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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黃華社會保險實踐者

    工傷即職業傷害,只要在建立勞動關係後,發生《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情形,都應認定為工傷。

    上班十幾天了,勞動者已經在用人單位發生了用工行為,即建立了勞動關係。除去勞動者已經退休領取養老金等,不符合構成勞動關係主體條件的情況。

    員工工作崗位是司機,在工作時間發生交通事故,只要發生事故時是履行工作職責(用人單位派車等),一般應認定工傷。

  • 2 # 之乎者也179109938

    這個問題複雜一點,上班十幾天,工作時間出交通事故,這要看司機是否執行工作任務?是否違法安全操作規程,如果答案是否定的,可以定為工傷。但是交通事故涉及第三方責任問題,醫療費等其他費用是不能報銷的,由第三方責任人承擔,或者由車險承擔。

  • 3 # 天官賜福123

    沒簽合同就沒有繳納社保。沒繳納社保就沒有工傷保險,工傷保險就不支付任何費用。您這種情況第一先看交警責任認定,如果不是你的責任,那麼去申請工傷認定,用人單位出面當然好,如果用人單位拒絕給你申請工傷認定,那麼你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你和公司存在勞動關係,偏偏的告訴你,交警事故認定中的內容可以有幫助於你,一定讓公司出面處理交通事故。有事可以關注後私信。

  • 4 # 法海一粟

    (1)職工受到事故傷害。

    (2)職工受到傷害的時間為工作時間。

    (3)職工受到傷害的地點為工作場所。

    2、本案應當被認定為工傷。因為司機受傷的情形,符合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條件。

    (1)司機受到事故傷害。因為在交通事故中受傷,當然屬於事故傷害。

    (2)司機受到傷害的時間為工作時間。對此,題目中已經給出了確切的答案。

    (3)司機受到傷害的地點為工作場所。作為司機,其工作場所就是機動車上。現在司機在駕駛機動車時,因為發生交通事故受到傷害,當然屬於在工作場所受到傷害。

    綜上,司機受傷應當被認定為工傷。

    3、司機在事故中的責任與工傷認定無關。因為司機駕駛機動車,就是司機的正常工作。司機在事故中承擔責任,可能是因為司機存在違章行為。但是,在工傷認定中,職工違章行為與工傷認定無關。如果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規定,違章職工應當受傷相應處罰的,只要該制度的制定符合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依據該制度對違章職工進行處罰。但是,無論如何,職工違章本身與工傷認定無關。

  • 5 # 有話要說886

    回答:此問題,有兩種可能。也就是說籤合同和沒有籤合同,出現交通事故後,雖然“工傷保險條例”上有明確規定。但都可能算工傷,也可能不算工傷。為什麼?

    1 此例中沒有籤合同,雖然有與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但沒有確定相互的勞動關係保障。

    2 發生交通事故,要看是個人問題,還是別人問題的交通事故,也就是說責任是主還是別人的。

    所以,如果交通事故是自己違法至交通事故,哪自己要負全責,就不能認定工傷。如果自己沒有責任,結果是另一方承擔,賠償也由另一方承擔,或照車保口上保險公司賠付,也就不能認定工傷。

    但,傷殘了,可辦殘疾證,享受殘疾人的別的待遇。單位,最多出於人道給予補助罷了。

  • 6 # 善言法務

    工傷的認定標準是職工在工作期間或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傷害。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三要素簡單說有:工作時間內受傷、工作場所內受傷、因工作受傷。

    題主問的司機剛開始工作還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出了交通事故,只要認定雙方是勞動關係,就應該是工傷。

    即便沒有籤勞動合同,沒有繳納社保,也應認定是工傷,工傷認定中由保險公司賠償的部分應由工作單位代為賠償。另交通事故受傷,要看有沒有第三方責任人,若是有第三方也要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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