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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叢中笑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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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輕瞄但寫
關於九江房產證,不動產權證,從法律上來看,確實是屬於yc的,這也就是許媽所提交的各種收據被馬律師否決的原因!
做為曾經參與28事件當事人的律師,對此事發表了一點看法,應該考慮一下另一個家庭的感情付出,照顧公序良俗,因為,姚策重病時,熊磊一家付出了太多,做為妻子,岳父,一家從姚策入院起,付出了心血,時間精力去照料姚策,感動世人!
並且,熊磊嫁給姚策時,連禮金都沒,眾所周知,江西的婚娶禮金在全國來說是排首位!起步都得幾十萬!熊磊的家庭付出的真多了!
所以說,理應考慮公序良俗,這房子的產權是屬於姚策名下,他的遺孀和兒子繼承是天經地義,人心所在和法律支援!做為養母許女士一方來說,應該考慮公序良俗尊從法律,善良的話,借給姚策買房的2.9萬其實是可以放棄索回!
但是熊磊應該不會要這2.9萬,還可能發揚人道精神,給回這2.9萬的本金和一點利息!
周律師最初接的案子,屬於知情人,與理與法他是參與者,從不激化矛盾角度來說,周律師提及的照顧公序良俗是比較公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