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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先生有話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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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完善度低
“道德”是自我約束,透過“慎獨”,人人“慎獨”來實現社會道德秩序。這事實上是做不到的,很多人卻用“道德價值”來指質要求他人,卻從不約束自己的行為。
“宗教誡律”,則是靠對“神”的敬畏和“崇拜”達到對人性的約束和規範。對於不信神不信邪者,則毫無作用。還有些人打著“神”的旗幟“坑蒙拐騙”和勢意掠奪侵略,卻沒有受到“神”的懲戒。
而“法治”是“他約”,即違法必然遭到懲戒,才能真正起到規範人的行為的作用。就像你“撞牆”必然受傷丶頭破血流,而自然界都是“叢林法則”的。你強你就能天馬行空,誰也拿你沒奈何,只有比你更強者才能徹底打敗並消滅你。
面對強者,弱者也可以聯合起來而打敗強者。比如,“全世界無產者聯合起來”就能徹底推翻“資本主義世界”。
“法律”就是透過國家力量(國家機器)來威懾丶懲戒違法者,真正起到震懾違規者的作用,使犯罪份子不得不考慮“犯罪成本”而止步。
不過,區別在於:你立的法,是站在誰的立場上 ,是保護誰的利益的?
西方國家立法,保護的是大資本家、大富豪、金融壟斷者的私有制利益!
而東方中國立法保護的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保護的是國家統一的最高利益,既保護公有制全民所有的大局利益也保護個人私有制的智慧財產權,既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又要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
在思想領域,西方靠宗教,中國靠德育!國情不同,方式不同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