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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水鏡先生故里

    肯定的答案是不能再繼續幹。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嚴,都必須得到尊重。一個不懂得尊重尊敬別人的人,是不值得在一起共事謀事。再說了,領導用菸頭燙下屬的臉,且不止一次,這種行為不單單是不懂得尊重,而是一種汙辱人的行為,說明這樣的領導無德。無德的領導是最讓人憎恨的,所以,這份工作不值得再幹下去。就算工作再好,也不值得留戀,如果在這樣的領導手下繼續幹的話,那說明自己活得沒尊嚴。

  • 2 # 徐毛毛

    我的回答是,當然要繼續幹下去了,幹嘛要放棄,自己砸自己的飯碗,這不是太傻了嘛。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尊嚴,且不可侵犯,必須得到尊重,我當然也不例外了,我是不會賭氣到跟自己過不去的。面對欺凌,我會選擇用法律手段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現在媒體這麼發達,只要行得正坐得直,我會讓對方看到,儘管我很普通,你地位再高,權利再大,也大不過法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是誰都不可以逾越的。

    對於這種具有侮辱性的傷害,換了我,是不會給他第2次欺凌的機會,因為現實生活中很多例項告訴我,越是軟弱可欺,別人越是拿捏你,以為你很好欺負,要知道,每個人都有自己為人處事的底線,我會明確地告訴他我的底線,一旦觸犯了我的合法權益,及時報警是一定的,我要讓他心有顧慮,才不會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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