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鎖經營餐飲企業財務管理應圍繞實現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的經營目標展開。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的經營目標是生存、獲利和發展,財務管理應圍繞此目標完成對有關資金的籌集、投放、運營和分配工作。
1、 獨立核算方式
指總部實行獨立的,部分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實行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在這種核算方式下,總部和基層店都應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總部透過投資活動與基層店形成各自的經濟關係,總部的投資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基層店收到投資增加“實收資本”科目。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採購,按需要為下屬基層店統一配送商品。按內部商品價格進行結算,並按配送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或普通發票。基層店憑發票增加庫存,按獨立會計進行核算,月未計算並結轉當期經營成果,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將當期實現的利潤上繳總部。總部收到基層店上報的利潤和財務會計報告後,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2、 非獨立核算方式
非獨立核算方式是指總部實行獨立的、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不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經營費用,均向總部報賬核銷。在這種會計核算方式下,總部會計機構應對各基層店的經營過程實行內部會計核算,以考核其經營成果,確定其勞動報酬,根據經營需要為各基層店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基層店實行報賬制,不設會計機構只設一核算員,可以設定部分輔助會計賬薄,負責上繳經營收入,核算本部門的經營費用,發放人員工資,保管本部門使用的備用金等。總部擁有本餐飲企業的全部經濟資源或控制權,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採購,按下屬基層店經營需要統一配送,庫存商品的實物轉移時,只對其明細科目進行調整。基層店開展經營活動取得收入,全部上繳總部。總部編制個別會計報表。
在實際操作中,各連鎖店經營餐飲企業往往根據自身情況,綜合採取以上兩種核算方式。
連鎖經營餐飲企業財務管理應圍繞實現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的經營目標展開。連鎖經營餐飲企業的經營目標是生存、獲利和發展,財務管理應圍繞此目標完成對有關資金的籌集、投放、運營和分配工作。
1、 獨立核算方式
指總部實行獨立的,部分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實行相對獨立的會計核算。在這種核算方式下,總部和基層店都應設立獨立的會計機構。總部透過投資活動與基層店形成各自的經濟關係,總部的投資額計入“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基層店收到投資增加“實收資本”科目。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採購,按需要為下屬基層店統一配送商品。按內部商品價格進行結算,並按配送額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一般納稅人)或普通發票。基層店憑發票增加庫存,按獨立會計進行核算,月未計算並結轉當期經營成果,編制財務會計報告,將當期實現的利潤上繳總部。總部收到基層店上報的利潤和財務會計報告後,編制合併會計報表。
2、 非獨立核算方式
非獨立核算方式是指總部實行獨立的、統一的會計核算,基層店不單獨進行會計核算,經營中發生的各項經營費用,均向總部報賬核銷。在這種會計核算方式下,總部會計機構應對各基層店的經營過程實行內部會計核算,以考核其經營成果,確定其勞動報酬,根據經營需要為各基層店建立定額備用金制度,基層店實行報賬制,不設會計機構只設一核算員,可以設定部分輔助會計賬薄,負責上繳經營收入,核算本部門的經營費用,發放人員工資,保管本部門使用的備用金等。總部擁有本餐飲企業的全部經濟資源或控制權,總部對經營所需商品實行集中統一採購,按下屬基層店經營需要統一配送,庫存商品的實物轉移時,只對其明細科目進行調整。基層店開展經營活動取得收入,全部上繳總部。總部編制個別會計報表。
在實際操作中,各連鎖店經營餐飲企業往往根據自身情況,綜合採取以上兩種核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