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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hanlinlaob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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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揚平
兩千年左右,一朋友張家界五百多萬投資酒店,碰上國家限制景區樓堂館所硬性檔案,朋友生生丟掉幾百萬,欲哭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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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吾語之
如果建房手續、程式合法,買房手續合法。為保護滇池,國家要求拆除,則是拆遷補償。如果建房手續是因為政府相關部門的過錯性審批,現在要拆除,則國家要做賠償,並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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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東昇82
可能性小,因為那地址保護區,省級以下政府無全批准它用所以這些房可能無合法手續,賈如領導人同意了,那就可能性更小了,保護區,和林地審批全在國家(國務院,國家林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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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愛蟲很皮
只要地是政府出讓給開發商的、也是政府批的建設手續才修的,賣房也取得了預售許可,買房也簽了正規合同,那麼買房就是正當的合理合法的,政府要拆,這就相當於是拆遷,政府就應該賠償!
至於是不是佔用了保護地,這個購房者不可能知道,要說誰錯了?誰批的誰錯,就該誰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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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胡仁強6
在房地產開發方面,全部市場化了,一點兒計劃都沒有了,結果出現到處亂佔亂建的局面,把那些不該建房子地方,建上了房子了。現在檢查出來了,又要開著挖機去把亂建的房子挖了,重新種樹,這個叫做勞民傷財。責任由誰負?錢由誰出呢?從現在開始,國家對房地產開發應該是按照計劃來安排,國土資源部和城鄉住房建設部,組織人員進行一次房地產普查登記了,看看華人的房子夠不夠住了?有多套房子空著無人居住。查清事實,然後根據地方的住不夠居住了,再計劃批地建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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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山東籍新疆人在雲南
我買不起別墅,如果我買了那裡的別墅,現在要無條件的拆除,肯定我接受不了,我怎麼能知道那是違建,就是那房子有風險開發商也不會告訴的,業主能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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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神行者老姚
我估計很難,這個開發商違反國家法律估計是血本無歸了,還有就是相關一些人關鍵人估計也要面臨牢獄之災,誰來給你兜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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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使用者13489258780
這個問題,又變成歷史,沒完沒了的官司,開發商也破產了,買房的也虧了,銀行也虧了,法院受理案件也多了,最後變成天荒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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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青年單身狗保護協會
開發商拿著證建的 按合同 證件齊全 簽字付款 現在要拆 不是開發商的主意 。 開發商也不是違建 要說是違建 畢竟人家有手續 不能建 你為什麼要批 不能建施工這麼多年為什麼不干預 不阻止 開發商從建房到拆除 個都是一直廣告宣傳 雲南相關部門就連衛星都沒看過 環湖路都沒到過 辦公室都沒離開過? 不說昆明 就連我家村寨半夜搭一個彩鋼瓦在院子裡面 領居都看不到 城管都能到村裡來追究 。按照這裡計算的話 他們的確不如鄉里的城管隊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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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賣出去了,即便有買買合同,也是個無效的合同。國家依法要求拆除,是必須的。賣房的明知故犯,買房的應該知道是違法的。至於能不能要回付款,找法院判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