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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亮眼看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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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朵朵佬爺
法官聽清楚了,反對無效。狡辯沒有用的,電視劇看多了吧,不可被誤導。律師如果惹毛了法官,這官司能贏嗎?法官是庭內的人集體研究案子,寫出的判決是要公開的,如果把案子辦錯了,影響績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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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商世好
將錄音證據的證明詞,用紙質翻錄成書面文字,同時將錄音帶和紙質書面文字透過公證處做出書面公證書。在法庭上直接將證據遞交給審判長(法官)即可。
在正常情況下,偷錄的錄音資料未經偵查機關認可,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只有經過公證處公證,就可以成為證據了。
管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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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有服理
錄音證據很清晰的錄音,被告律師狡辯聽不清,明顯故意的吧,庭上有主審法官陪審員,如果法官認定錄音有效,被告方聽不清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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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可靠勇敢的咖啡
有什麼好反駁的…法官能聽清就得了……法庭審理永遠要記住你要說服的物件不是對方而是法官…只知道一味的很對方糾纏扯皮,那是從根本上就沒搞清楚庭審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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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北京趙律師
不需要反駁,如果對方律師這樣質證,法官會對他有看法。庭審是一個對抗的過程,你不能指望對方律師全盤接受你提交的證據,他肯定會提出一堆質證意見,這很正常。我們在開庭的時候只需要說服法官就行,你不可能說服對方律師,你咋可能讓對方律師同意你的意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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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蘭竹ZLZ
法官判斷,不是律師說了算。律師只是當事人的代理人,被告原告肯定是對立的,即然在法庭上質證?肯定各說各的理,法官不會當時判斷誰是正確的誰是錯誤的,法官會綜合分析才能有結論。我的哥們兒家裡打官司是遺產糾紛,原告拿出世者生前的影片,說頭腦清醒。而被告的律師說根本不能證明死者去世前頭腦清晰。法官只聽雙方的觀點,不會打斷也不會問“為什麼不認可”之類的話。因此我回答:雙方各持己見,法官合議後才能體現採納被告或原告、哪一方更接近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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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律師張晨陽
正確的做法應當是這樣:
1.可以問對方那一段、哪一句聽不清楚,然後請求法官允許重修播放。如果法官認為無需播放,說明法官聽清楚了;開庭結束後需要認真看一下筆錄,筆錄中是否記下了你方請求重新播放,法官認為無需重新播放的決定,以防備法官在判決書中支援對方“聽不清”的說法。
2.如果法官同意重新播放,你方則要求對方在播放中隨時提出哪一句、那一段聽不清楚。
3.一般情況下,法院都會要求當事人將錄音轉換成一份文字,並會要求提供錄音證據的一方提前透過法院向對方提供一個錄音的複製件。
開庭時由雙方拿著文字件來質證錄音證據,這樣質證就會快速、準確得多。如果你有律師,律師應當告訴你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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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天平原理
開庭時原告出示的錄音證據,最好在開庭前將此錄音轉成文字,開庭時,按照法官的要求,錄音當庭播放後,可將翻譯成書面形式的錄音證據一同交由法官,至於被告方是否聽清楚,由法官質證確認。這裡,還需要提及的是,原告方出示的錄音,能否作為證據使用,必須經過庭審質證和法官的審查,必要時,還要經過技術鑑定。
回覆列表
首先,要按照錄音整理一個文字版的材料,一定要如實整理。其次,把錄音刻盤提交法庭。開庭時候經常沒發房錄音的,根據文字材料來說。對方有異議可以提。如果隊案件影響大的,承辦人庭後會自己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