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間標會在中國東南沿海省份廣泛存在,歷史久遠。標會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組織?人們為什麼自發地要去組織標會? 民間標會一般都採用現金運作方式,雖然叫法有多種多樣,具體做法也五花八門,本質上都是入會成員之間的有息借貸。標會的發起人一般叫會頭,普通會員叫會腳。開始時,由會頭把會腳召集到一起,約定合會的本金規模是以百元還是千元,萬元等為基本單位,分別叫做百元會,千元會和萬元會等。百元會就是每個會腳每次繳納的本金是100元。在標會基金的使用方式上,如約定所有會腳都按同一利息,這會就叫“平會”,如果採用出息競標方式,這會就叫“標會”。在基金的組織和使用週期上如約定會腳每月使用一次基金並交納本金,這叫“月月會”。“月雙會”、“旬會”、“十日會”、“日日會”照此理解。 都是採用競標的方式來“做會”的。以10個人參加百元月月會為例,第一次開標時,10個會腳分別交納100元會費由會頭保管。開標當天,每個會腳都私下在紙條上寫一個利息標準,由會頭當眾開啟。假如10個會腳中寫出利息30元者為最高,那麼,他就成功中標,可以當場把包括自己共10個會員交納的總會費1000元全部拿走,“一場會”也就結束。 按照標會的操作程式,每個會腳只能競標一次,在中標後的下一次交納會費時就要加上承諾的利息。這樣,第一個中標者要支付9次利息,第二個中標只需交8次,依次類推。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他已按期交了9個月的本金會費,此時又沒了競標者,便自然中標,一次性拿回前面9個會腳交納的900元會費和各自承諾的利息,相當於零存整取。而第一個人要為自己中標的900元會費在9個月內分期還款並支付270元利息,相當於一次借貸分期還款。這種賠錢的事,按理說,誰也不會做。那麼,為什麼還有人熱衷於參加標會呢? 因為第十個會賺,因為他不標了,他不要付利息。 按照標會的操作程式,每個會腳在中標後的下一次交納會費時就要加上承諾的利息。仍然以10人參加的百元會為例。每個會腳都要交納10次100元的會費,但第一個中標的會腳在中標後還需支付9次利息;第二個中標的會腳中標後需要支付8次利息。依次類推,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不需競標直接獲得前面9個會腳交納的900元會費和各自承諾的利息。越後中標的支付利息的次數越少,得到的利息卻越多。而最後一個會腳不用支付利息,卻得到了前面所有會腳支付的利息,只賺不賠。 那如果每個人都想做最後一個,那怎麼辦呢?會頭會來抽籤,禮拜一、禮拜二、禮拜三,這樣按順序排下去。 看來,會頭們為了標會能夠正常運轉也是煞費苦心。如果按照這種規則運轉,一個標會必然是先中標的人賠錢,後中標的人賺錢。至於賠多少賺多少要看會腳中標時承諾的利息高低。以前面所說的10人參加的百元會為例,如果每個中標者都以3分利中標,也就是對100元本金,每個月支付30元利息,那麼,第一個中標的人要為自己中標的900元會費在9個月內分期還款並支付270元利息,相當於一次借貸分期還款,月利率為3.33%;在第一個中標者和最後一箇中標者之間,利息支出遞減,利息收入遞增。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他因為9個月都按期交納會費得到回報,一次性拿回900元並得到其他會腳支付的利息270元,相當於零存整取,月利率同樣是3.33%。這種利率比銀行利率要高出很多。 這是違法的
民間標會在中國東南沿海省份廣泛存在,歷史久遠。標會到底是個什麼樣的組織?人們為什麼自發地要去組織標會? 民間標會一般都採用現金運作方式,雖然叫法有多種多樣,具體做法也五花八門,本質上都是入會成員之間的有息借貸。標會的發起人一般叫會頭,普通會員叫會腳。開始時,由會頭把會腳召集到一起,約定合會的本金規模是以百元還是千元,萬元等為基本單位,分別叫做百元會,千元會和萬元會等。百元會就是每個會腳每次繳納的本金是100元。在標會基金的使用方式上,如約定所有會腳都按同一利息,這會就叫“平會”,如果採用出息競標方式,這會就叫“標會”。在基金的組織和使用週期上如約定會腳每月使用一次基金並交納本金,這叫“月月會”。“月雙會”、“旬會”、“十日會”、“日日會”照此理解。 都是採用競標的方式來“做會”的。以10個人參加百元月月會為例,第一次開標時,10個會腳分別交納100元會費由會頭保管。開標當天,每個會腳都私下在紙條上寫一個利息標準,由會頭當眾開啟。假如10個會腳中寫出利息30元者為最高,那麼,他就成功中標,可以當場把包括自己共10個會員交納的總會費1000元全部拿走,“一場會”也就結束。 按照標會的操作程式,每個會腳只能競標一次,在中標後的下一次交納會費時就要加上承諾的利息。這樣,第一個中標者要支付9次利息,第二個中標只需交8次,依次類推。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他已按期交了9個月的本金會費,此時又沒了競標者,便自然中標,一次性拿回前面9個會腳交納的900元會費和各自承諾的利息,相當於零存整取。而第一個人要為自己中標的900元會費在9個月內分期還款並支付270元利息,相當於一次借貸分期還款。這種賠錢的事,按理說,誰也不會做。那麼,為什麼還有人熱衷於參加標會呢? 因為第十個會賺,因為他不標了,他不要付利息。 按照標會的操作程式,每個會腳在中標後的下一次交納會費時就要加上承諾的利息。仍然以10人參加的百元會為例。每個會腳都要交納10次100元的會費,但第一個中標的會腳在中標後還需支付9次利息;第二個中標的會腳中標後需要支付8次利息。依次類推,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不需競標直接獲得前面9個會腳交納的900元會費和各自承諾的利息。越後中標的支付利息的次數越少,得到的利息卻越多。而最後一個會腳不用支付利息,卻得到了前面所有會腳支付的利息,只賺不賠。 那如果每個人都想做最後一個,那怎麼辦呢?會頭會來抽籤,禮拜一、禮拜二、禮拜三,這樣按順序排下去。 看來,會頭們為了標會能夠正常運轉也是煞費苦心。如果按照這種規則運轉,一個標會必然是先中標的人賠錢,後中標的人賺錢。至於賠多少賺多少要看會腳中標時承諾的利息高低。以前面所說的10人參加的百元會為例,如果每個中標者都以3分利中標,也就是對100元本金,每個月支付30元利息,那麼,第一個中標的人要為自己中標的900元會費在9個月內分期還款並支付270元利息,相當於一次借貸分期還款,月利率為3.33%;在第一個中標者和最後一箇中標者之間,利息支出遞減,利息收入遞增。到了最後一個會腳時,他因為9個月都按期交納會費得到回報,一次性拿回900元並得到其他會腳支付的利息270元,相當於零存整取,月利率同樣是3.33%。這種利率比銀行利率要高出很多。 這是違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