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知情達理夢想iP

    如果沒有遺囑,父母和子女互相是第一順序遺產繼承人。如果有扶養能力但拒絕扶養,或故意遺棄、虐待,遺產可適情況少分或者不分。

  • 2 # 京益企業法律顧問

    沒盡扶養義務也能繼承遺產,但不盡扶養義務的應該少分遺產。

    根據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條 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3 # 是柳上惠吖

    這件事有個真實案例,就發生在最近的重慶,把孩子生下來沒幾年就離婚,從來沒有足額支付撫養費,這樣的父親,有什麼資格繼承兒子的遺產?

    重慶男子小鐘在4歲時,父母就離婚分居,而小鐘則跟隨母親一起生活,原本法院判處小鐘父親每個月需要給300元的撫養費,直到小鐘年滿18週歲。

    可是小鐘父親卻從來沒有足額支付過,甚至連自己兒子在哪上學都不知道,更別提來看看她了。

    在小周成年後,母親把自己的44萬存款全部給了兒子買房,可上天總是不如人意,在買房一年之後小鐘便因故去世。

    而在此期間,其父親根本沒有露面,母親一人操持了小鐘的喪事,等喪事辦完了,小鐘的親生父親卻找到了母親陸某,要求平分小鐘買的那套房產。

    針對於這個無理要求,小鐘的母親陸女士當然不會同意,最終此事鬧得沸沸揚揚,直至上了法院。

    在這裡不得不提一句,小鐘的父親鍾某實在是太可惡了,從小到大,沒有擔負起養兒子的義務,連死了之後的喪事都漠不關心。

    直到喪事辦完了,才盯著兒子遺留下來的房產,想從中獲得利益,臉皮也太厚了,要知道這房子的錢大部分都是陸女士出的。

    雖然小鐘去世之後,父親和母親都屬於法定的第一順位繼承人,而且由於小鐘的死和鍾某無關,所以鍾某並沒有喪失繼承資格。

    但是,此事不管是從法理還是情理角度看,鍾某都沒有資格得到小鐘的遺產,否則的話,陸女士真的太委屈了。

    根據《民法典》第1130條的規定,有撫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而法院的判決也非常公平,簡直讓人拍手稱快,法院對此的判決是,陸女士獨享此處房產,一分都不給鍾某。

    各位對此有何看法?你們認為法院的這個判決公平嗎?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哪部中國產劇獲獎最多?誰主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