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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Cream陳

    這裡分兩個方面。

    一.物業費是從開發商通知可以領鑰匙那天開始計算的。這主要是為了避免炒房客以不在當地為由拒絕收房,一直拖到三年後房屋可以出售了才領取鑰匙繳納物業費,降低成本獲取最大價值。

    二.但這並不是絕對的。如果驗收房屋時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影響居住。要求開發商維修過程中,這段時間的物業費是由開發商向物業繳納。

    但個人要去物業備案,告知由於房屋質量問題,開發商維修期間物業費由開發商支付,直到房屋驗收完畢為止。

    三.如果沒有正當理由,從開發商通知可以交房開始一個月內。都要與物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繳納物業費。

    如果不肯簽署物業服務合同也很簡單,物業是一定不會給你房屋鑰匙的。這個是屬於對房屋附屬設施不滿意拒絕收房,那麼開發商會與你協商退房事宜。

    在個人無房屋質量問題下,開發商會以業主違約,要求業主支付總房款20%的違約責任。然後將房屋收回,再次出售。至於房款,不好意思,開發商蓋房子都是貸款蓋的,賬目上有錢除了定期還銀行貸款外都轉移走了。你可以等這套房屋再次出售後開發商哪天心情好,會把扣除了違約責任的剩餘款項還給你。

    你說向法院起訴,勝訴了,但是開發商沒錢,只能賠償你一套賣不出去的邊角房屋,可能平數還會縮水,因為你的購房款扣除了20%的違約責任金。

    四.國家雖然規定小區可以自治,但規定自治是從入住兩年以後透過召開全體業主大會成立業主委員會修改前期物業服務合同或自治的。並沒有說,開發商不能招聘物業服務公司,直接由業主負責所有設施的維修。

  • 2 # 馬海濤580

    這個問題特別無聊,買房子是住的,不住買房子幹什麼?房子是特殊商品,不好買更不好賣,養房子需要成本的,希望大家三思而後行。按照現在的規定,拿了鑰匙就要繳物業費,如果有異議,最後先弄明白再買房。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我今年24歲,和男朋友同居懷孕了,家裡剛好催婚,我該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