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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我是薔薇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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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以參交友
看情況,如果是晚期擴散患者醫院也不會留,就沒必要告訴患者了。
只要能治,就有必要告訴患者,因為治療還需要患者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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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2鑰31鈤
瞞不住,我就多多少少透漏給家人了,但沒說那麼嚴重怕接受不了,說的病情輕點能接受,畢竟住院病房時病友和藥物是瞞不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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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使用者69596003057
心態和情緒對人的影響很大,當作什麼事兒都沒發生,該幹什麼幹什麼,至少可以少遭罪。我覺得先不要告訴病人吧,萬一病人聽了受刺激,反而對身體傷害更大,能拖多久拖多久。治療是要一定要堅持的。現代科技很發達,癌症也不是什麼不治之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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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自貢冷吃兔
看情況吧!年輕人,心裡成熟,抗壓能力強的,最好還是說了吧!這樣更有利於配合醫生治療,治療效果也好。而且由於有充足的思想準備,即使到最後,可能也不會給自己的人生留下太多遺憾。相反,那些心裡承受能力差,身體素質差,愛鑽牛角尖的,還是儘量隱瞞吧!怕死的更快!即使這樣,依然很容易漏出破綻。沒有誰看不懂腫瘤科的字樣,也基本上沒人不知道,化療意味著什麼!所以只要不放棄治療,最好還是能告訴患者就儘量告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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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厚德載物89971
唉首先癌症不可怕,可怕的是無知啊,患者一旦知道患癌症,精神摧殘比癌症還厲害,所以一定要告訴患者是可以治癒的。為啥現在大家都絕的癌症是不治之症呢?還是西醫治療搞死人多了,大家就覺得癌症無治,心裡負擔太重。那為啥大家都還覺得醫院好呢?這就是體制問題了。所以大家放下心態面對一切。找中醫,結婚中醫心裡療法。或者結合佛法人生哲學。這樣癌症康復高很多的。絕對比西醫化療強百倍哈。阿彌陀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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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可愛茉莉屠魔令之二
看患者平時的性格吧,因人而異。本人外公性格堅強,近90高齡查出癌症晚期,他很坦然地在家把自己收拾乾淨去住院,從開始到過世,他都很清楚自己的病情。家父軍官一名,也是從開始就知道自己的病情,堅強地對待每一次手術,安慰醫生“大膽地去做,死了不怪你們”。對於性格開朗樂觀,看淡生死的人,告訴他們沒問題,他們還能積極配合治療,掌握自己的生命權;有些人性格內向,愛鑽牛角尖,為人處世比較小家子氣,還是選擇不告知為好,否則會被自己消極的思想害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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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有尊嚴地活著
中國和國外國情不同,如果國外都是告知患者的。我個人建議:
如果是年齡70歲以上的,情緒受到波動大,就別告訴真相。
如果年齡70歲以下的,情緒波動小,就告訴好了,以便自己安排自己短暫的治療和人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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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橋牌宣傳競賽部部長
癌症患者是否要告訴他病情,取決於患者的對癌症的瞭解以及心理承受的程度。見過幾個報道是說患者在得知自己患癌症之後,沒多久就死的。不能忽視人的情緒對病情發展的影響,人在恐懼的情況下,身體會產生很多毒素,害怕程度越高,產生的毒素越多,本來癌症就是身體有很多毒素,然後在這個前提下又增加很多毒素,想不死都難。下面幾個例子都是我親眼見的。
第一例,五十歲左右。他得的肝癌是體檢查出的,他自己也知道。住院之後整天唉聲嘆氣,去看他的人,聽他講的最多的話就是連續的“不行哦”,三個月後過世。
第二例,30歲不到。這是個話不多的人,體檢發現癌症,他自己也知道。之後她臉上基本上沒有笑容,但是看不出悲傷,很難說是不是悲傷都藏在了心裡。七八個月之後過世。
第三例,接近50歲。是體檢時發現肝癌,他自己知道。他沒公佈病情,我猜測他也知道到醫院接受現代西醫的治療不會有太好的結果,因此他積極的尋求醫院之外的出路,他曾經向我諮詢過一些小問題,但是我完全沒有想到他會面臨那麼大的事情,據我回憶,他既不樂觀也不悲觀,從發現癌症到過世大約有一年。我一直認為他尋求醫院之外的路是對的,只是他沒有找對人。
第四例,我媽90歲。是體檢發現肝癌晚期,院方沒有告訴患者本人,只讓我們這些當兒女的知道。我媽是個意志堅強、樂觀的人,我們兄弟姐妹幾個商量不讓老媽知道也不做手術,也不採取太猛烈的措施(如穿刺),我們知道我媽是聰明人,她自己會覺察到的(看護她的護工的兒子就是肝癌去世的),後來確實是她在第五個月的時候覺察了,覺察之後我們並沒有看出她有悲觀情緒,也可能是她不想表示出來,或者是已經看淡了(她經歷過兩次白髮人送黑髮人),她去世前一天,還有非常搶眼的迴光返照現象(參見《癌症的痛,讓人連死的力氣都沒有……》之下我的答題)。從發現癌症到我媽過世不到八個月時間。
患者不瞭解癌症,告訴他病情我覺得不合適。因為他完全不瞭解癌症具體的一些情況,哪種情況他有可能戰勝癌症,哪些情況不可以,一點依據都沒有。即使當場告訴他癌症如何如何,在當時的氛圍下,他是接受不了的,不會有積極作用。所以告訴患者病情之後,他心裡完全沒有底,會產生無邊的恐懼,如果心理承受程度差,很容易加速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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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張健醫生
這個話題的故事可以寫一本書了,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首先,從法律上來說,患者享有絕對的知情權和隱私權,所有病情應該告知患者,並由患者決定是否告知其他人。但是,中國是個重人情,家庭觀念很強的社會,這套規則執行起來有難度。
具體來說,主要考慮幾個情況:
第一,患者的認知水平、病情程度、自我情緒管理能力。
第二,患者家屬的認知水平,家庭關係。
第三,是否有經濟法律方面的糾紛。
如果患者認知水平高,自我控制好,告知患者是最佳選擇。不僅能夠避免很多糾紛,治療上也更容易取得患者配合,也有利於患者合理安排自己的時間精力金錢。
如果這個認知水平有限,治療配合性差,可以選擇先告訴家屬,和家屬共同商量是否告知患者,以及告知的內容。
如果有法律經濟方面的糾紛,必要時甚至需要請示醫院管理部門和相關法律人員。比如我們曾經收治過一個晚期肺癌的富豪,有好幾個兒女和大筆資產,我們額外花了很多時間去簽署各種檔案,以防潛在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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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腫瘤科普小達人
根據情況吧,關鍵是看病者的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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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華芝
在很情況不讓病者知,但家屬要知透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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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天知道道正氣
被醫院查出癌症後,時間長了病人會自己從心裡上也會知道,被知道後看病人的心態,只要心態好的人,自然會好起來,心態不好真天愁眉苦臉,也就會很快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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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林中瀠
最應該讓患者知道,對以後的治療有利,那怕精神崩潰也好過蒙在鼓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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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邱志遠大夫
這需要看具體情況
1.如果患者心理素質好,能接受病情,可以告訴,但是病情嚴重程度需要適當隱瞞。
2.如果患者心理素質不好,隱瞞為好,防止出現極端事件,如自殺。
3.無論告訴不告訴患者,一定要和家人講清楚病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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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群英174230414
要看病有文化程度和年齡。應該讓其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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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不良文化鬥士
從知情權的角度應該讓患者知道,有些精神壓力高的患者告知家屬就可以。兩方面各有好處與不良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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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胸外科那些事兒
從病人的知情權上來說,病人有權利知道他的病情,得了癌症,也是一樣,但是個人認為在重大疾病面前,在癌症面前,告訴不告訴真相,需要考慮的不只是知情權的問題,還需要考慮到病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如果純粹為了知情權,直接了當的告知癌症真相,心理脆弱者可能會精神瞬間崩潰,免疫系統癱瘓,導致癌症爆發轉移,短時間奪走性命,這應該不是告知者想要的結果,如果可以,應該充分考慮心理承受能力,找合適的時機告知真相,這更符合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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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凡塵無痕
應該讓患者知道,因為這樣便於醫生跟患者溝通,更好的制定治療方案,另外患者也可以進行心理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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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69之半山煙雨
不該讓知道,心態不好的會崩潰。
回覆列表
作為年輕的患者,如何做到隱瞞?在醫院裡,醫生都是直面和我說結果的。我是三陰性乳腺癌患者。剛開始得知是乳腺癌時,心裡並沒有恐懼。免疫組化結果出來確診是三陰性時心裡有一絲恐懼,當天晚上僅有的一個晚上失眠。第二天我跟醫生說,今後我的病情只需要和我老公說,一切由他決定。在我心裡,我只是普通的一個病人。
告不告訴患者,因人而異吧,看患者的承受能力,有時候知道太多也未必是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