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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依然在等你6

    不要去糾結這個賠償款,她的唯一都沒有了,她要錢正常的,你年輕可以去賺錢,不久的將來會繼續娶別人,我們這裡就有一個像你這樣的,錢就是他丈母孃領走的,不過她女兒留下兩個小孩,要給小孩留著的,現在男的重新娶了又生了一個男孩子,你丈母孃都沒有依靠了,錢給她難道不對嗎?

  • 2 # 折戟星河沉沙碧海

    從人情而言。

    對於丈母孃來說,她失去了一個血緣關係的親生骨肉,她的痛苦應該能夠感同身受。作為丈夫,失去了一個妻子,一個孩子失去了媽媽,妻子也許能夠再找,但失去的也是唯一,再找的始終是另外一回事情。這件事情裡面,只是痛苦的程度不同,不能說武斷的說,那個肯定更難過,那個就是一時的傷心。對於這件事情,從人情來說,都有情。夫妻感情,父母之恩,還有一個親生的孩子,還有一個領養的孩子,真是應了那句話,上有老,下有小。所以從人情上來說:這個賠償,在不考慮丈夫的情況下,至少應該分為兩個部分,岳父岳母一部分,親生的孩子和領養的孩子一部分。因為領養也是一種當事人當初的承諾,不僅僅是一種口頭承諾,更是一種法律承諾。

    從道徳而言。

    尊老愛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這些話無不不是把老和小放在一個相同的地位。不能說老的生命比孩子重要,也肯定不能說,孩子的命沒有老年人的重要。孩子還是早晨七八點鐘的太陽,當然重要了。所以這件事情,從這個方面而言,岳父岳母和兩個孩子一家分百分之五十也是能夠讓人接受的。

    從法律而言

    法律首先是承認事實,承認法律關係。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丈夫必然也是重要的一環,因為丈夫還涉及到把兩個孩子撫養成人的重任。從法律而言,肯定不能把養老就必然得到賠償依據,只能作為考慮的因素,因為如果沒有這個賠償養老同樣存在。所以從法律而言,這個錢應該就是五份,然後再根據具體情況,有所增加和遞減,但絕對不能沒有,除非丈夫自己自願放棄他本身的那一份。

    親情在,利益在;親情不在,利益可能還在。誰輕誰重?誰重誰輕?不僅僅是智商的問題,還是情商的問題?不僅僅是道德問題,還是現實的問題。我們不能道德綁架,我們更不能忽視現實。

    回答問題,分享生活。

    會生活,才能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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