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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78650313一九柱

    提主對什麼叫“正當防衛”、什麼叫“防衛過當”、什麼叫“過失殺人”法理界線的認識不清,混淆了正當防衛和過失殺人的原則問題。提主提問時說的是“搶劫殺人團搶劫殺人後被普通公民殺死會被判刑嗎?”關鍵是這個“後”字!搶劫殺人團(夥)在搶劫(又)殺了人“後”,被普通公民抓住了,而這個普通公民在抓住(制服)了搶劫殺人團伙的犯罪嫌疑人後(注意這裡也有個後字)只有馬上將其約束起來及時報警的權利和義務,沒有灆用私刑捆綁毆打的權利,更沒有私自結束一個人(犯罪嫌疑人)生命(殺死)的權利!如果這樣做了最少也是過失殺人罪,要依法被處罰的,這一點是不含糊的。

  • 2 # 卓越健健

    只有在犯罪團伙成員在實施犯罪的過程中對你的人身和財產受到嚴重傷害的情況下才可以實施自衛……至死對方,如果你看見犯罪實施後,只能報警或者見義勇為的制止犯罪、而不能殺死對方,那樣你一定會被判刑的。

  • 3 # 實灬諾

    絕對會被判刑,現在是法治社會,沒有所謂的“替天行道”,也沒有什麼“為民除害”,一切都應以法律為準繩。

    犯罪行為已經結束

    根據中國法律規定,剝奪他人生命不用負法律責任的有三種情況:(部分)未成年人,精神病人以及正當防衛。

    鑑於題目設定的條件,前兩種情況可以不予考慮,唯一讓人覺得有可能的正當防衛(無限防衛),實際上也不適用。

    現行刑法20條第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這是刑法為了鼓勵人們同暴力犯罪作鬥爭,扼制嚴重犯罪,穩定社會治安,有效保護合法權益而作的無限防衛的規定。

    無論是正當防衛權利還是無限防衛權利,都有非常重要的一點,針對的是“正在進行”的暴力犯罪。

    搶劫殺人的確屬於暴力犯罪,可是隻有在正在進行的時候,阻止或者制止犯罪嫌疑人時造成其死亡的時候,才是正當防衛。

    根據題目所示,在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實施完畢之後,再將其殺死,那肯定是犯罪行為,肯定要被判刑的。

    可能存在的從輕減輕處罰情節

    把一個已經實施完搶劫殺人的犯罪嫌疑人肯定是犯罪的,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從輕或者減輕判罰的情節。

    舉個例子,一個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實施了搶劫殺人行為,在作案之後準備逃離現場時,恰巧被受害人的親人撞到。

    被害人親人見到犯罪現場的慘狀,看到自己的親人已經被犯罪嫌疑人殺害,仇恨和憤怒使得被害人親人喪失理智,直接將犯罪嫌疑人殺死。

    在這種情況下,被害人親人屬於法律規定範疇內的激情犯罪,並且在後邊的刑事犯罪案件中,被害人(上一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有明顯的過錯(他的殺人行為導致被害人親人情緒失控),依法可以對被害人親人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不管怎麼說,人的意志和想法都不能超越法律規定的範疇,只能在這個範疇內行駛自己的合法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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