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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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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蘭亭文舍
一向乖巧的小侄女近來情緒有點不對,不怎麼愛笑,也不怎麼說話,還經常無緣無故地發脾氣,這讓我們一大幫親戚有點擔心,尤其是我姐姐姐夫。
小侄女名叫阿玉,是我姐姐的大女兒,給她改名為阿玉,就是希望她能夠像玉石一樣純潔無暇。阿玉學習成績不好,初中畢業後,沒有考上普通高中,於是進入了當地一所中職學校就讀,學的是農業經濟專業,三年的中職畢業後,又到省城去讀了兩年大專,大專畢業後,在郊區一家農業公司打工,過著朝九晚五的生活,雖然工資不高,但養活自己還是沒問題的。
阿玉從小臉部受過傷,留下了一些後遺症,談不上漂亮,但畢竟是青春年少,公司裡面一位姓王的小夥兒喜歡上了她,這位小夥兒大學本科畢業,身材中等偏胖,一米六左右的個頭,長得特別精神,出手比較大方,經常給阿玉買吃買穿,還帶她出去玩,在他強有力的攻勢下,阿玉最後的防線很快就被“攻陷”了,兩人同居在了一起。
都說戀愛當中的女人智商幾乎為零,阿玉第一時間向我姐講了她已經談愛戀的事情,並且說小王是如何如何地好,我姐並沒有反對,同居半年後,阿玉覺得時機已經成熟,於是將小王帶回家去見父母,恰好我放假也在姐姐家裡玩,姐姐覺得我是一個文化人,見過世面,點子肯定比她多,於是把我拉到一邊想要聽聽我的意見。
我對姐姐說,對於阿玉談戀愛這件事情,我還是今天才知道,我從來沒有深入接觸過小王,連他是幹什麼工作的,家在哪裡,家裡的基本情況,等等,我都不知道,因此不好做評價,但是光從外貌長相和剛才的說話談吐上面來看,還是不錯的,配阿玉還是綽綽有餘的。當然,阿玉已經是一個成年人,還是由她自己做選擇的好,作為父母的不要管得太寬,摻和得太多。
當天晚上,阿玉和小王洗漱完成後,就住在姐姐家裡,讓人感到奇怪的是,兩人並沒有分床睡。為什麼說奇怪,那是因為在我們這裡有這樣一個習慣,或許是重男輕女的原因,大家對於帶男女朋友回老家是要區別對待的,如果兩人是回男方的父母家,晚上是可以住在一起的,如果是回女方的父母家,一般來說是不可以住在一起的。
有朋友可能問,這是為什麼呢?我想,應該有以下三個方面的原因:
第一,約定俗成。都說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對於女孩子帶男朋友回家,兩人不能住在一起,這是這裡千百年來約定俗成的習慣,這就好比為什麼手叫做手、腳叫做腳一樣,只是大家叫習慣了而已,沒有什麼更多的道理可講。
第二,傳統思想。在我們這裡,不知道是什麼原因,人們認為女孩子把男朋友帶到家裡住在一起,特別是在家裡過男女生活,是一件汙穢的事情,會給家裡人帶來黴運,很不吉利。所以,帶男朋友回家住,肯定是要分開的。
第三,影響不好。過去,女孩子要守身如玉,如果沒有結婚就住在一起,被認為是不道德的,現在雖然社會的開放程度越來越高,但這樣的思想並沒有完全清除,特別是在一些偏遠落後的地方,未婚同居一樣是會被人嘲笑的。
所以,姐姐這樣的安排出乎我的意外,這不符合她的氣質和性格,難道是她的思想突然間就開明瞭。姐姐是一個傳統的農村婦女,小學二年級還沒讀完就輟學在家,幫助父母幹些家務,如果說這是因為姐姐思想比較開放,不受約定俗成的習慣和傳統思想影響,我壓根不會相信。
後來我才知道,這是緣於愛,緣於我姐姐對阿玉的愛,在戀愛上面給了她最大的自由和權力,只是有一點,她告訴阿玉,自己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做出什麼樣的選擇,都由自己負責。
令人遺憾的是,阿玉和小王的感情最終還是無疾而終,或許是阿玉性格過於內向,2021年春節後,兩人還是分了手,阿玉隻身去了北京打工,小王也不知去向。
村裡關於阿玉的流言開始多了起來,特別是未婚就將男朋友帶到家來同居,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談資,都認為阿玉是一個不乾淨的女孩兒,是一個不守婦道的女孩,這些話壓得姐姐喘不過氣來。阿玉也打來電話,今年不回來過年了,她不願意別人戳她的脊樑骨。
現在看來,在我們這樣的傳統農村,人們的思想還很保守,因此將男朋友帶回家同居這件事,還是要慎之又慎為好,以免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傷害,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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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帶男朋友回家見父母,晚上當然要分開住,沒結婚住一起,不好。在老家,即使結婚回孃家,晚上也要分開住,聽老人說住一起對孃家人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