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賣保險的小任

    說到宗人府,很多清史迷都不陌生!首先得知道這是個什麼地方,專門負責皇室宗親犯錯審判處罰的地方。在清朝,不論是皇子王爺,都是屬於愛新覺羅家族的,也就是所謂的皇親國戚,違法犯罪,普通衙門是沒有權利審判的,但是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是宗人府卻有這個權利,可想而知,他們肯定是忌憚宗人府的!

  • 2 # 鴻學大儒之茶僮

    說白了宗人府就是皇帝設定的家族法庭,對於皇親國戚違紀人員的一個管理機構,他們每處理一宗案件都是皇帝特批,但是這些犯人說不定什麼時候就會有翻身的機會,所以宗人府的差人都會殫精竭力,戰戰兢兢,一切責任都站到皇權的立場,也就是說這不是我的做法,是皇帝讓我這麼做的,因為你觸犯了皇權,我們只是一個工具而已,所以“犯人”大都會受到優待!

  • 3 # 農民工歪說古今

    宗人府是明清管理皇家事務的衙門,以清朝為例,只要是姓愛新覺羅的,甭管宗室還是覺羅、包括這些人的家眷等等,都歸宗人府管。生了孩子要去宗人府登記造成、平日裡的生活費要去宗人府領……婚喪嫁娶等等也都必須向宗人府報備。當然,紅事、白事等等報備之後一般都是可以領到一筆補貼的。

    這裡有必要說一說清朝特殊的宗室和覺羅,其實這兩者都是愛新覺羅家族的人,擱其他朝代,其實都叫宗室。但是,因為清朝是女真貴族建立的政權,從建立之初其家族人口數量就已經相當龐大了!不像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時那樣,除了自己一脈、老朱家就只剩大哥朱重五一脈男丁。加之明末“竭舉國之力無以供養宗室”的教訓歷歷在目,為了減輕財政負擔、清太宗皇太極對愛新覺羅家族進行了“二次分類”,把自己的祖父——清顯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孫定為了宗室,而將曾祖父——清景祖覺昌安兄弟六人(史稱“六祖”)的其他後裔定為了覺羅。至於更遠的同宗,索性直接不認了……

    所謂宗室和覺羅並沒有本質區別,主要區別政治和物質待遇方面,歸根結底其實就是兩個字——省錢!清朝給覺羅的待遇要遠低於宗室,如此一來龐大的愛新覺羅家族遠支成員僅需要相對較低的費用便可以養活,從而減輕了財政負擔。同時,清朝還制定了宗室爵位降等承襲和考封制度。舉個例子,明朝親王的一個兒子承襲親王爵位,其他所有兒子全部封郡王。而清朝親王承襲爵位的兒子除“鐵帽子”或皇帝特許之外、只能襲到郡王爵位。之後以此類推,直到降為入八分鎮國公才開始不降等承襲。而其他兒子,則根據嫡庶之別確定多個基準爵位,生母地位越低、基準爵位也越低。然後參加考試,參考成績酌情降級,只有考出全優才能拿到基準爵位;如果考得很差,即便是親王的兒子,也可能什麼爵位都撈不著!比如晚清時期的肅順,他是“鐵帽子”鄭親王烏爾恭阿庶出的兒子,他嫡出的哥哥端華承襲了“鐵帽子”鄭親王爵位,而他卻只考封了一個三等輔國將軍爵位……如此一來,清朝養活宗室的費用又比明朝少了一大筆!

    既然宗人府是負責給錢、給爵位的,為什麼清朝的宗室和覺羅那麼怕去宗人府呢?其實,他們並不是怕去宗人府,而是怕被留在宗人府!因為清朝和歷朝歷代一樣,皇族除謀逆外、一般是不判死刑的。而且,對皇族刑罰刑部、大理寺等國家機構是管不到的,都必須得由宗人府來管。而這其中,比較重的刑罰就是“圈禁”,這個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電視劇《雍正王朝》裡就曾經出現過很多次“圈禁”。

    說實在的,“圈禁”對於普通人而言,其實並沒有那麼恐怖。比如康熙年間被“圈禁”的直郡王胤禔,無非就是被關在他原來的直王府裡不準出門而已,一切生活待遇照舊,甚至連妻妾兒女也都住在一起!在“圈禁”的日子裡,胤禔還生下了不少兒女,由此也可見,清朝宗人府的“圈禁”,管理還是比較寬鬆的。而且,子女並不受“圈禁”的影響,比起明朝的鳳陽高牆來,清朝的宗人府“圈禁”是要溫和很多的。明朝被禁錮鳳陽高牆的宗室,後代也全部屬於“罪臣”;未經皇帝特赦、世世代代都是!而清朝,只限被“圈禁”之人,後代依然可以享受宗室、覺羅待遇,除非被革去宗室或覺羅身份。可即便如此,被革去宗室身份後,那些原來的宗室依然還可以享受覺羅待遇;而覺羅被革去之後,也會享受一定待遇,並不是“貶為庶民”。

    但對於曾經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們而言,被關在家裡不讓出門,日子還是過得相當憋屈的!不僅政治生命就此終結,估計也沒有什麼人再願意去搭理一個被“圈禁”之人了……一個曾經被前呼後擁的人,突然間成了連大門都不能出的“孤家寡人”,日子恐怕還是相當難熬的,不是嗎?所以,清朝的宗室、覺羅門聽到讓去宗人府都是相當害怕的!不是怕去那個地方,而是怕去了就回不來了……

    當然,清朝的宗室和覺羅被宗人府禁錮也分很多種,“圈禁”只是其中之一,更嚴重的處罰還有幽禁,當年阿其那、塞思黑就是被幽禁的。那就不是讓你在自己家裡不讓出門了,而是給關到比較狹窄的小院落或房子裡,嚴禁與外人接觸、包括看守人員!這基本就等於是坐牢了,無非牢房略微大一些罷了……

    當然,清朝對於宗室的這種刑罰大多用在皇帝的政治對手身上,對於普通宗室和覺羅一般是很少使用的。一旦被幽禁,離死基本也就只剩一步之遙了。比如阿其那和塞思黑,塞思黑患有嚴重的“消渴症”(糖尿病),雍正帝索性暗示看守人員不給他提供飲水,結果可想而知……在被幽禁不久以後,塞思黑莫名其妙地“暴斃”了!幾乎同時,阿其那也莫名其妙地“暴斃”了……

  • 4 # wjy一個小柚子

    宗人府是清朝懲處皇室宗親犯法的看押場所,體現王子犯法與民同罪的法治觀念。皇子皇孫王爺等觸犯大清律法,會被短期或長期圈禁於此,失去一定時間的自由,但仍可以衣食無憂,只要不是謀反的逆罪,基本不會遭到虐待。對於錦衣玉食的皇族來說,失去自由,只能在狹小的空間活動,無疑是種折磨,提及宗人府談虎色變。

  • 5 # 剛日讀史

    宗人府,初設在明朝,它是一個專門管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不過明朝的宗人府不怎麼管事,而清代照搬明朝設宗人府,且特別愛管事。

    宗人府要記錄皇室子女出生時的是嫡是庶、叫何名字、封爵情況、生死時間、以及婚嫁、諡號與安葬等等大小事情。一句話概括,皇族子孫幹啥大事都由宗人府來管。

    皇族分為直系和旁系,滿清把努爾哈赤的爹塔克世,這一支血脈的後代叫做宗室,因為他們腰間要系一條黃帶,故稱為黃帶子。塔克世的叔伯兄弟之子孫後代們,則稱為覺羅,腰間繫一條紅帶,故稱紅帶子。

    宗人府就管這些紅、黃帶子一切大小事宜,尤其是宗人府掌握刑罰的權力,這才是令滿清皇族恐懼的原因。

    根據《大清律例》規定,宗室犯法,由宗人府審理,但要叫刑部的人來陪審;如果是覺羅犯法,則由刑部審理,但必須要有宗人府陪審。

    犯法比較輕的,審訊過後,叛鞭刑(鞭子抽)、杖刑(木板打屁股)、枷號(鎖木枷)、充軍或流放等,都可以出銀子贖罪,抵過不用受罰。

    如果出銀子抵罪,那麼本來鞭打10下的,只要出銀子2錢5分,即可抵消;本來要鞭打50下的,則需銀子1兩2錢5分;屁股要挨板子60下的,交3兩銀子抵罪;打100下屁股的,則需銀5兩;犯有期徒刑一年的,則需銀7兩5錢;充軍或流放的話,不管多遠多久,都要交20兩才可抵消。

    如果第一次犯罪不交贖罪錢,那麼則由宗人府執行鞭刑,犯枷刑及有期徒刑罪的,都折換成板子打屁股,然後圈禁於空房。圈禁也細分,枷罪、有期徒刑罪的為拘禁,即把犯人鎖在宗人府不準出門一定時間;充軍與流放罪的犯人,則被鎖在宗人府的某一間房裡一段時間。

    第二次犯罪,鞭刑、杖刑、枷刑照例可以交銀子贖罪,或者折算成被圈禁;犯人有第二次犯流放,或者第一次犯有期徒刑罪加第一次犯充軍罪,再或者三次都犯有期徒刑的,要發配到盛京(今遼寧省瀋陽市)。

    如果第二次犯有期徒刑加一次犯流放,或第一次犯流放加第一次犯充軍的,則要被髮配到吉林;第二次犯充軍,或者三次犯流放,或者犯罪叛守衛邊疆的,則發配到黑龍江。

    如果宗室與覺羅釀成人命大案的,按律應叛斬首或絞刑的,宗人府會同刑部,一起先行革去他們的頂戴,然後像平民一樣,處於上述刑罰,仍由宗人府進呈黃冊給皇帝審批。

    咋一看,《大清律例》貌似還蠻公平的,也有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規定。

    但是大家不要忘了,滿清得了天下,就是要騎在廣大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的,從未入關時多次來搶劫,到入關後清初的圈地運動,再到清末的各種賣國求榮,就可知道。

    因此,別看有這些規定就覺得公平,其實宗人府裡除了府丞與漢堂主事是漢人之外,其他全部是滿人宗室擔任,而這2個漢人除了整理文書,基本是沒啥權力的,宗人府都是滿人說了算。

    因此,滿人如果犯法,基本上都是大事化小,小事化小,更不要說皇族了,皇族犯法,一般都是交銀子就行了,那點銀子對於普通人來說,可能有點肉痛,但在這些蛀蟲眼裡,簡直毛都不算一根。(普通小太監月薪最低2.5兩,還不夠他們賞賜的零頭)

    甚至比皇族地位低得多的旗人,都是騎在人民頭上作威作福,秦牧《哀八旗子弟》一文,相信大家讀書時都讀過了,這些人吃喝嫖賭抽樣樣精通,不事生產卻一輩子不用奮鬥而享盡榮華富貴,他們的錢哪裡來的?

    還不是滿清政府,騎在廣大勞苦百姓頭上吸取的民脂民膏,供他們揮霍。

    滿清時,旗人地位比漢人高多了。

    根據《大清律·名例律·犯罪免發遣條》:凡旗人犯罪,笞、杖各照數鞭責,軍、流、徒免發遣,分別枷號。徒一年者,枷號二十日,每等遞加五日,總徒、準徒亦遞加五日。流二千里者,枷號五十日,每等亦遞加五日。充軍附近者,枷號七十日;邊衛者,七十五日;邊遠、極邊、煙瘴、沿海、邊外者,俱八十日;極邊煙瘴者,九十日。

    (抽大煙的旗人)

    你看,犯下這麼嚴重的罪,都能輕易放過了,殺個漢人,更是罪輕。

    清代檔案,乾隆三十一年的《刑科題本》記載了一則旗人打死漢人的案例。如下:

    正藍旗包衣奴才辛林,注意是包衣!他打死了民人(漢人)劉希堯,刑部稽核後,叛辛林杖打一百,流放三千里。

    但因為是旗人,按滿清賦予旗人的特權,最終懲處僅是戴枷鞭責而已(由滿人將軍、都統、副都統審訊,他們都是自己人)。

    一個旗人的奴才,打死了漢人都能這樣輕判,從這裡可以反映出一條漢人性命在滿清時期的待遇。也可以間接看出旗人與皇族的地位!

    因此,皇族地位這麼高,表明一般犯法根本不怕宗人府,而他們往往又不可能一般犯法,要麼是政治鬥爭失敗,令宗人府著重處理;要麼皇帝看到自己的兒孫犯法實在太過天怒人怨,象徵性去宗人府圈禁懲罰。

    (劇照:被囚禁在宗人府的皇族)

    比如,康熙五十七年二月,翰林院檢討朱天保,上書請求復立允礽為太子,康熙老兒把他召來大罵一頓,並逼問他受誰指使,朱天保供出了他爹朱都納、都統銜齊世、副都統戴保、常賚、內閣學士金寶。朱天保、戴保誅死,朱都納及常賚、金寶交步軍統領枷示,齊世交宗人府幽禁。

    這齊世就是政治鬥爭問題而被禁宗人府內,類似的還有九子奪嫡失敗的皇八子胤禩,也被鎖禁在宗人府,後被毒死。

    總之一句話,對於皇族來講,宗人府的人一般不上門,一上門表示攤上大事了,能不聞之色變?

    文:梁生

  • 6 # 聞學天史

    清朝除了寧古塔那種寒苦之地外,另一個就是讓人“聞風喪膽”的宗人府了,且只要被圈禁宗人府,就等於關進“小黑屋”,基本上不可能被放出來,對於養尊處優宗室子弟來說,就是一座人間煉獄。

    宗人府初設立於明朝,用於管理皇族宗室,到了清朝,清朝宗人府承繼了明制,併發揚光大,用來管理皇族宗室和覺羅諸多事情,宗室是指努爾哈赤本人,以及他的親兄弟的後代,另一個是他父親兄弟的旁支後代,叫做覺羅。

    在清朝,旗人的地位相當之高,八旗子弟可以說就是那種含金勺子降生的,從出生、婚嫁、生育、去世等事情,都由宗人府安排好好的,並且各種各樣的補貼,紅白喜事等等,而且旗人不用納稅,只要國庫有錢,就可以供他們錦衣玉食,普通旗人的待遇都如此,更不別說親王、貝勒等,這些地位更高的人了。

    而且宗室都有爵位可以世襲,除了“帽子王”這頂鐵帽是不降級外,親王、郡王、貝勒、貝子等爵位的繼承是按嫡庶長幼,而且隔代繼承會降一個級別,並且根據生母出生地位,下降不同爵位,就連同一個媽生的,因為出生順序不同,其繼承的爵位也是不同的,

    當然,這麼複雜的計算,一般都是由宗人府專門統計,梳理了,去統計數量,去記錄皇族出生的各個子弟,並且還要查證跟皇帝的血緣親屬關係,把不同血緣關係編輯成冊,然後按照這個譜牒,去給這些旗人相應的福利和待遇,比如爵位、俸祿、錢米等等。

    但對於宗室和覺羅兩個特殊體系,宗人府建檔案可不在一起的,黃冊登記的是宗室,紅冊登記的是覺羅,要分得清清楚楚,不容有半點差錯,管理宗人府不是普通人都能管得了的,一般都由親王、郡王內選充,掌管官為宗令。

    宗人府除了要負責皇家這些,還要負責宗室和覺羅一些想法,或者請求,所以宗人府不僅負責程式上繁瑣的事情,還要負責皇帝和宗室、覺羅之間的溝通、疏導的作用。不僅如此,宗人府為了光耀大清江山,還得負責兼顧給皇帝引進賢才。

    既然宗人府為皇家服務,權力之大的大管家,負責為宗室和覺羅分發福利、給爵位等好事,為什麼宗室和覺羅會那麼恐懼呢?其實,他們怕的不是宗人府,而是害怕一旦進去宗人府,不僅被降爵減福利、還革去黃帶子、或者紅帶子,這就意味著他們的政治生涯就此終止,終身被圈禁,從此過著坐吃等死的生活,能不害怕嗎?

    而所謂的黃帶子、紅帶子,其實就是黃色和紅色的腰帶,皇太極在位時,就規定皇家宗室束戴黃色腰帶以示身份,稱之為“黃帶子”,同樣,覺羅系紅色腰帶來以示自己的身份,稱之為“紅帶子”。

    而且在清朝宗室和覺羅當中,即便是因為經過幾代爵位遞降後,無法取得爵位和職務,這些人就成了閒散人員,但這些人只要繫著黃帶子、紅帶子,皇帝為了皇家臉面,不會被讓他們“貶為庶民”,皇家對於這些閒散的人員都有一項特殊的福利,俗稱為“養贍銀”。

    而在清朝規定,有黃帶子的宗室,從10歲開始享受福利待遇,宗人府按每月發二兩銀子,二十歲時開始每月發三兩銀子,而且每年給米42斛2鬥,而覺羅福利要比宗室低,二十歲開始有每月的二兩銀子,宗人府每年給米21斛2鬥。所以,甭管宗室,還是覺羅,即便他們不工作,至少能解決溫飽問題。

    而這“養贍銀”是他們可以享受的實質特權,但是他們要是犯錯了,就算是親王、貝勒也照樣會受到嚴厲懲罰,而且對於普通的黃帶子、紅帶子就更不用說了,處罰最常見的就是“圈禁”。

    清朝的圈禁是針對犯錯的宗室們的處罰的一種形式手段。如康熙年間,有宗室儒富殺了家中僕人,雖然不會判死刑,但這不同於一般的圈禁,宗人府判其三個月械繫拘禁在自己府中,雖說是在自己的府中,但要帶上沉重的枷號,這也算有一番苦頭吃了。

    不過相較於,康熙年間的大阿哥胤禔來說,這“圈禁”的待遇可寬鬆多了,也是被圈禁在自己的府中,除了不能出門外,一切生活待遇照舊,有妻兒的陪伴,衣食無憂,並且在“圈禁”期間,胤禔還生下了不少兒女,可見,胤禔這圈禁生活過得滋潤多了。

    都說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但乾隆年間,宗室伊衝額打死了自己家奴,宗人府處罰更是特殊對待,才判其圈禁七十天,後來乾隆皇帝得知,認為處罰太輕了,於是又改判圈禁一年。由此可見,圈禁雖是懲罰違法宗室和覺羅的一種手段,但實際上清朝對這些宗室和覺羅還是特殊對待的,並沒有以“人命關天,殺人抵命”同庶民之罪來進行審判。

    而且清朝不同於明朝,明朝宗室被禁錮後,他的後代沒有皇帝特赦,也是一同判為有罪人,子孫後代都是。而清朝,只對針對“圈禁”的人,即便他革去宗室和覺羅的身份,他的後代依然可以享受宗室、覺羅的爵位和待遇。

    當然,倘若宗室和覺羅所犯之罪是謀反、弒逆等威脅到了皇權和封建統治秩序的大罪時,也多被處以極刑,最嚴重的就是幽禁,將犯罪人幽禁在狹窄的高牆內,或者“小黑屋”裡,當年“阿其那、塞思黑”就是被幽禁高牆和小黑屋的,只有兩個太監看守,不僅嚴禁與家人接觸,甚至連水都不給喝,對於養尊處優的王爺來說,簡直就是生無可戀。

    所以只要被幽禁,雖說宗人府不會對他們用刑,但在極度惡劣的條件下,離死基本上不遠了,阿其那和塞思黑就在這樣惡劣環境下“暴斃”而終的,只要親王、貝勒被幽禁起來,即便不是在條件惡劣條件下“暴斃”,也是鬱郁不得志而終。

    就比如雍正年間的三阿哥胤祉就是這樣的,雖說他圈禁的條件沒那麼惡劣,也沒有遭到虐待,但一個頗有才學作為的人在這地方坐吃等死,對於精神上打擊,意志的消磨,沒過多久也是鬱鬱而終了。

    結語

    宗人府主要是為皇家服務,雖說宗室和覺羅犯了錯,都有從輕處理的規定,但要是觸犯了法律,不管你是親王,還是貝勒,宗人府照樣也不會留一點情面,一旦被圈禁宗人府,沒有皇帝的特赦,幾乎都被終身圈禁,而在圈禁期間,不僅是物質層面的變化,精神上更是打擊和煎熬,但凡進了宗人府的人,即使不被虐待,一般也撐不了多久的,換普通人聽了都害怕,更別說養尊處優的皇子和王爺了!

    —End—

  • 7 # 張三十二

    宗人府是明清管理皇家事務的衙門,以清朝為例,只要是姓愛新覺羅的,甭管宗室還是覺羅、包括這些人的家眷等等,都歸宗人府管。生了孩子要去宗人府登記造成、平日裡的生活費要去宗人府領……婚喪嫁娶等等也都必須向宗人府報備。當然,紅事、白事等等報備之後一般都是可以領到一筆補貼的。

    這裡有必要說一說清朝特殊的宗室和覺羅,其實這兩者都是愛新覺羅家族的人,擱其他朝代,其實都叫宗室。但是,因為清朝是女真貴族建立的政權,從建立之初其家族人口數量就已經相當龐大了!不像明太祖朱元璋建立明朝時那樣,除了自己一脈、老朱家就只剩大哥朱重五一脈男丁。加之明末“竭舉國之力無以供養宗室”的教訓歷歷在目,為了減輕財政負擔、清太宗皇太極對愛新覺羅家族進行了“二次分類”,把自己的祖父——清顯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孫定為了宗室,而將曾祖父——清景祖覺昌安兄弟六人(史稱“六祖”)的其他後裔定為了覺羅。至於更遠的同宗,索性直接不認了……

    所謂宗室和覺羅並沒有本質區別,主要區別政治和物質待遇方面,歸根結底其實就是兩個字——省錢!清朝給覺羅的待遇要遠低於宗室,如此一來龐大的愛新覺羅家族遠支成員僅需要相對較低的費用便可以養活,從而減輕了財政負擔。同時,清朝還制定了宗室爵位降等承襲和考封制度。舉個例子,明朝親王的一個兒子承襲親王爵位,其他所有兒子全部封郡王。而清朝親王承襲爵位的兒子除“鐵帽子”或皇帝特許之外、只能襲到郡王爵位。之後以此類推,直到降為入八分鎮國公才開始不降等承襲。而其他兒子,則根據嫡庶之別確定多個基準爵位,生母地位越低、基準爵位也越低。然後參加考試,參考成績酌情降級,只有考出全優才能拿到基準爵位;如果考得很差,即便是親王的兒子,也可能什麼爵位都撈不著!比如晚清時期的肅順,他是“鐵帽子”鄭親王烏爾恭阿庶出的兒子,他嫡出的哥哥端華承襲了“鐵帽子”鄭親王爵位,而他卻只考封了一個三等輔國將軍爵位……如此一來,清朝養活宗室的費用又比明朝少了一大筆!

    既然宗人府是負責給錢、給爵位的,為什麼清朝的宗室和覺羅那麼怕去宗人府呢?其實,他們並不是怕去宗人府,而是怕被留在宗人府!因為清朝和歷朝歷代一樣,皇族除謀逆外、一般是不判死刑的。而且,對皇族刑罰刑部、大理寺等國家機構是管不到的,都必須得由宗人府來管。而這其中,比較重的刑罰就是“圈禁”,這個想必很多人都不陌生,電視劇《雍正王朝》裡就曾經出現過很多次“圈禁”。

    說實在的,“圈禁”對於普通人而言,其實並沒有那麼恐怖。比如康熙年間被“圈禁”的直郡王胤禔,無非就是被關在他原來的直王府裡不準出門而已,一切生活待遇照舊,甚至連妻妾兒女也都住在一起!在“圈禁”的日子裡,胤禔還生下了不少兒女,由此也可見,清朝宗人府的“圈禁”,管理還是比較寬鬆的。而且,子女並不受“圈禁”的影響,比起明朝的鳳陽高牆來,清朝的宗人府“圈禁”是要溫和很多的。明朝被禁錮鳳陽高牆的宗室,後代也全部屬於“罪臣”;未經皇帝特赦、世世代代都是!而清朝,只限被“圈禁”之人,後代依然可以享受宗室、覺羅待遇,除非被革去宗室或覺羅身份。可即便如此,被革去宗室身份後,那些原來的宗室依然還可以享受覺羅待遇;而覺羅被革去之後,也會享受一定待遇,並不是“貶為庶民”。

    但對於曾經的親王、郡王、貝勒、貝子們而言,被關在家裡不讓出門,日子還是過得相當憋屈的!不僅政治生命就此終結,估計也沒有什麼人再願意去搭理一個被“圈禁”之人了……一個曾經被前呼後擁的人,突然間成了連大門都不能出的“孤家寡人”,日子恐怕還是相當難熬的,不是嗎?所以,清朝的宗室、覺羅門聽到讓去宗人府都是相當害怕的!不是怕去那個地方,而是怕去了就回不來了……

    當然,清朝的宗室和覺羅被宗人府禁錮也分很多種,“圈禁”只是其中之一,更嚴重的處罰還有幽禁,當年阿其那、塞思黑就是被幽禁的。那就不是讓你在自己家裡不讓出門了,而是給關到比較狹窄的小院落或房子裡,嚴禁與外人接觸、包括看守人員!這基本就等於是坐牢了,無非牢房略微大一些罷了……

    當然,清朝對於宗室的這種刑罰大多用在皇帝的政治對手身上,對於普通宗室和覺羅一般是很少使用的。一旦被幽禁,離死基本也就只剩一步之遙了。比如阿其那和塞思黑,塞思黑患有嚴重的“消渴症”(糖尿病),雍正帝索性暗示看守人員不給他提供飲水,結果可想而知……在被幽禁不久以後,塞思黑莫名其妙地“暴斃”了!幾乎同時,阿其那也莫名其妙地“暴斃”了……

  • 8 # 九月安歌

    什麼是宗人府?

    清代宗人府主要是負責皇族事務的機構。宗人府的職能很多,一般性的職能有以下幾種:第一‬

    處理宗法方面的問題。清代皇族的宗法制度非常嚴格。比如某一支的王爺死後,如果他沒有子嗣,該由何人繼承爵位,宗室的取名問題等。第二

    養贍。也就是凡屬於皇族,到了一定的年齡,宗人府就戶口名冊發放養贍銀米,同時宗人府還根據戶口冊辦理婚姻事務,如提供適齡男女名單,審查家庭出身等。第三

    管理皇族行為。清代不像明朝將皇子分封到地方,所有的皇族都集中居住在京城或者盛京,由宗人府對他們進行管理。例如宗室如果毆打他人,不會按照大清律判處,而是要減刑。以上大致是清代宗人府的一般性職能,所以說‬也不是‬很可怕‬,主要是‬王子‬們嬌聲‬慣‬養‬,不能‬受苦‬罷了‬。

  • 9 # Jack姜看世界

      “宗人府”,官署名,是中國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相當於現在的戶口本、財務處、特殊的法律機關、監獄等。

    皇族成員從出生、婚嫁、生育、去世等事情都由宗人府記錄在案。上到親王,下到貝子貝勒,宗人府需要記錄確認。在清代,皇族子弟的俸祿就是宗人府發放,根據其爵位、職位等不同,發放俸祿。而宗人府作為特殊的法律機關,主要審訊皇室案件。一般宗室子弟犯了事,是由宗人府聯合刑部審訊。且宗人府主要關押的都是犯了罪的宗室子弟,而且只要是被關進了宗人府的皇子基本上都不可能會被放出來。

    其實宗人府大多時候是一個皇族權貴們非常喜歡的地方,因為宗人府有主要的一個作用——就是給他們提供各種福利和特權。這些皇族權貴想要繼承爵位得到自己的福利,甚至免費找一個工作和自己嫁娶的錢財都有機會在這裡得到。

    所以,我們透過以上宗人府的功能可以看出,宗人府的存在更像是一個為貴族謀福利的地方。

    其實也確實如此。不過,若是說它完全是貴族福利機構的,完全是為皇族謀取福利的地方,其實也不準確,它其實也是有懲罰體系的。畢竟獎懲制度在中國歷史上一直是相輔相成的,有獎必有罰,宗人府也不例外,它也是獎懲一體化的。

    所以,在皇室成員子弟犯錯的時候,宗人府就會有些像是帶有懲戒意味的機構了。

    不過雖有懲戒機制,但宗人府的懲戒性質並不高,只是象徵性的,而且他們往往受到的刑法更少。

    一般來說,如果犯的錯並不是什麼大錯的話,最常見的懲罰方式就是掌嘴,這也是因為說錯話被髮配到宗人府之後,大多所要遭受的第一個懲罰。

    接著就是比較普遍的兩種刑法,一種是杖刑,另一種是幽禁。我們先說杖刑。杖刑,一般來說這種刑法在執行的時候,需要把犯人的褲子脫到大腿以下才可以。但是因為很多犯錯的皇親貴族身份高貴,為了避免丟人,他們一般都是穿著衣物被責打的。畢竟打皇親,皇帝的臉面也是不好看的。

    至於幽禁,就是把犯錯的人關在一間密閉的小房間裡,每日提供飯食讓他生活下去。皇親在裡面吃好用好,基本就是享福。唯一不舒服的地方就是——要忍受些許日精神上的孤獨。幽禁其實更像是大家族子弟式教育——關禁閉。而且一般都是忤逆皇上旨意的人才會受到的懲罰,比如康熙的十三子就是這樣被處罰的。

    一般在宗人府刑法中最為嚴重的就是拶刑,這也是相對上面來說最為殘酷的刑法。光看名字可能有些陌生,但這其實就是我們在影視劇裡經常見到的夾手指的懲罰。都說十指連心,對手指用刑的痛苦可想而知,好比我們的手指被門縫重重的夾了一下。不過與當時監獄裡的夾手指不一樣,他們並不會一直拉緊,直到把人痛昏過去為止,而是意思意思罷了。

    總而言之,自宗人府建立的那一天,史書中就沒提到過有皇室成員死於這類刑法之下,大多出來後又是好吃好喝。所以我們可以看出宗人府的懲罰大多是戒律用的,並不是什麼大刑罰。

    這還是因為它所存在的性質。宗人府的作用更偏向於皇族的祠堂,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家族的成員,而不是為了處罰他們而誕生的,所以懲戒性質遠沒有監獄那麼大。其實皇帝把犯了錯的皇室成員放在這個地方,也就是為了避免受到和其他人一樣更嚴厲的懲罰,這也算是一種“合理”避法。

    一般來說,宗人府進行審判的時候都是和禮部以及行部一起進行的,看起來是為了公平起見才一起審理,但實際上就是為了給這兩個部門增加壓力,讓他們輕拿輕放,私下裡偏袒皇族對他們減輕懲罰,甚至不了了之。這也是上文提到的,不像處罰那些法律法不當回事的皇室成員,更多像是在庇護他們的“合理化”最好的體現。

    總體來說,宗人府的存在,更像是清朝皇族為了穩固自身利益,所建造的一個工具罷了,其中用來徇私的成分佔大多數。不過這其實也屬正常現象,畢竟在等級森嚴的封建體系下,很多東西都無法做到公平公正,皇家還是皇家啊,站在權力的最高峰,不是其他人能比擬的。

  • 10 # 能文善武

    說起宗人府,很多人都覺得是清朝設立的,其實並不是,但在清朝時期,宗人府的地位達到了頂峰,宗人府設立於明朝初期,明太祖朱元璋建立,在洪武二十二年正式更名為宗人府,最開始由藩王們在宗人府任職,後來慢慢交由外戚大臣來管理,等明成祖之後,所管轄的事又都移交給了禮部管理,宗人府的職責也僅剩文書檔案的收發和整理,處於名存實亡的地步。

    到了清朝時,很多制度都是沿襲了明朝,並將一些職能進行細化,而宗人府就是其中一項,總得來講,宗人府的職責是明清時期管理皇家宗室事務的機構。

    下面我們就說一說清朝時期宗人府的主要職責:

    一:掌管皇帝九族的宗族名冊,按時編寫帝王族譜,記錄宗室的嫡庶,每一位皇室子女什麼時候出生時間、婚嫁時間、封爵時間、死亡時間,甚至連死後的安葬都歸宗人府,只要是和皇室有關係的,皇室人員所應享受的相應待遇,都要告知宗人府做記錄。

    二:掌管皇家宗室成員的襲爵和俸祿,都要經過宗人府統計梳理,再報給皇上,說白了宗人府這一關,決定著皇室宗親成員很多的命運,這也是皇室子弟為什麼能夠宗人府面子的原因。

    三:犯了錯誤的八旗子弟不用去刑部大牢,而是被送去宗人府,懲治的手段便是圈禁。

    皇室宗親重視宗人府

    旗人如此,皇室宗親更加優厚,在清朝爵位有十個等級,世襲的各項條件都需要宗人府來進行核實。

    宗人府能提供這麼多的好處,為什麼皇子王爺聽到宗人府還會害怕呢?寧死也不願意去宗人府呢?

    宗人府最大的權力就是處理皇室宗親的違法行為,犯法後交由宗人府處理,而最常見的手段便是圈禁。

    這種圈禁是很可怕的,它是以監獄形式進行懲罰的,雖然不同監獄那樣環境差、吃得差、睡得差,但是沒有皇帝的命令,受處罰的皇子或者王爺很可能一輩子都會呆在這裡,給人的感覺就像現在的無期徒刑。

    可能對於犯人來講,宗人府的條件要好於監獄,可對於養尊處優的皇室宗親,他們認為宗人府那個地方小又潮溼,飯菜也經常是冷菜冷飯,在心裡上講他們非常排斥,會給他們心理上造成很大的打擊。

    還有就是,宗人府的環境即便比監獄好,可養尊處優的皇室宗親也不喜歡這裡,呆的時間一長就很容易生病,在宗人府又得不到很好的醫治,時間一長就會要了他們的命,從這就不難看出他們為什麼排斥宗人府了吧。

    除此之外,被打進宗人府還面臨一個不好的處境,那就是隨時可能會被剝奪“黃帶子”,也就是皇室宗親的象徵,如果沒有了“黃帶子”,意味著他失去了皇室宗親的尊貴身份,變得與庶民相同。

    其實,宗人府處理事情時,經常會出現偏袒皇族的現象,因為這些皇室宗親沒準什麼時候就會被皇上赦免,宗人府不願惹這些皇家子弟,這也讓宗人府很難發揮它真正的作用,反而成為皇室宗親的“溫床”,不會讓他們引以為戒,只會讓皇室宗親和八旗子弟更加囂張跋扈。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保安打流浪狗到底應不應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