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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風如鐵

    這種問題在騎車出現時,也有“汽車屢禁不止”闖入馬車車道,或者闖入人力道。後來有了汽車專有車道問題就解決了。

  • 2 # 高湖居士

    電動車頻頻違章,有其自身的特殊性。首先,電動車小巧輕便,適合短途出行。由於車身較小,方便在人車眾多的道路上穿行。停放也很方便,不佔地方,不像汽車那樣要找停車位那麼麻煩。而且環保無汙染,純電力驅動,維修保養起來很簡單,花不了多少錢。重要的是使用成本很低,一天一度電,夠電動車跑個三四十公里的。這個里程足夠平時上下班或者購物使用的了,非常方便。如果要跑更長的距離就不行了,必須要衝滿電才能再次使用。相比燃油車成本就大多了,每天上下班帶買菜購物什麼的,一個月的油費都要花一千多,這還是最低的。這還不算保險、保養、停車、違章這些的費用,就算車子不用,它也是要花錢的。

    但是電動車有個最大的短板,就是續航里程短,一般都是三十公里左右,長一點的最多也就五十公里。而且電動車的電用完了充一次電最少要七八個小時,妥妥的里程焦慮。再一個就是電動車駕駛人在馬路上隨意穿行,無視紅綠燈,造成許多的安全隱患。

    其次,電動車價格便宜,兩三千塊錢就能買一臺,普通民眾都買得起。小汽車就不一樣了,便宜的都得好幾萬,對於有錢人來說無所謂,但是對於家境不好的人來說,卻是很大的一筆開銷。畢竟普通的工薪家庭佔大多數,讓他們選擇的話,肯定是會選價格低廉的電動車。一臺電動車帶兩個人是沒有問題的,下雨的話可以穿雨衣或者裝個雨棚。現在交警發現帶雨棚的電動車上路行駛,會予以繳收的,而且騎電動車必須要戴頭盔。關於頭盔這塊沒有什麼爭議,畢竟是為了安全嘛。可是不讓裝雨棚,就讓很多車主吐槽了。雨天穿雨衣騎電動車,視野變窄,視線模糊,安全危害很大。裝上雨棚就好多了,視野更開闊,視線更明朗,身上也不淋雨了,沒有那麼多的束縛,相反還更安全一些。

    再次,有些電動車走機動車道,也是迫不得已,經常有機動車隨意停放在非機動車道或者人行道上,影響了行人和非機動車的通行,為了避讓這些車輛,車主只能把電動車開到機動車道上來,其實也是無奈之舉。有些則是部分車主率性而為,走路抄捷徑圖方便,把車開到了機動車道上。交警規定電動車必須上牌、戴頭盔、禁止逆行和走機動車道,是為了安全規範管理,相信電動車主都會予以支援,但是裝腳蹬、限乘、禁止加裝雨棚應該予以取消,因為影響了電動車的正常使用功能,無法解決人們在出行需求。

    個人認為具體解決辦法應該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電動車限速35公里。老實說,電動車限速25公里,並且在非機動車道上行駛車速不能超過15公里,失去了電動車該有的使用功能。這個速度跟腳踏車差不多,可以用龜速來形容。提升到35邁以後,既不會因為速度過快而造成危險,又不會影響正常行駛速度。二、設立專用的非機動車道,用隔欄把它與機動車道分隔開來。這樣就保證了電動車行駛的安全性,不會駛入機動車道,機動車也不會開到非機動車道上來,也不會有機動車佔道的麻煩產生。三、取消電動車腳蹬。這個東西就像雞肋,電動車有電時沒人會蹬它,沒電了蹬起來太累,蹬不動。四、電動車生產的時候設計必要的前擋風防雨裝置。這就需要生產廠家改進原有的設計,既要保證行駛的安全性,又要有舒適使用的功能與美觀。五、實施掛牌記分制度。電動車採取實名登記,必須上牌,同時每月對其違章予以記分,像汽車那樣,規範駕駛人的行為。這就從根源上解決了電動車駕駛人的違章問題。解決了以上這幾個問題,電動車行駛起來就會更通暢,民眾會更支援。

  • 3 # 愧龍鬼箍

    政策向底層扶持也是幫扶因為生存勉強,但是底線是不能闖紅燈和出現交通事故按交通規則認定。~條條框框就是告知出現事故按交通法處置就是一種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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