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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閩南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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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無影懟
應該啊,只要是在景區的裡邊受到了傷害當然可以要賠償了,不過我得勸勸你,你呀以後少乾點那種損人不利己的,丟人現眼的,沒有素質的勾當。萬一哪天你為了拍照掉進老虎籠子裡被老虎吃了就算有賠償這跟你沒關係了,聽清楚了嗎?老老實實的看風景就行了,沒事鑽花叢中幹什麼(=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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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看平凡世界
從理論上我覺得你應該找你父母賠償,因為沒有教育好你負主要責任,其次是老師沒有讓你成才,負次要責任。從道德上我覺得你應該賠償蜜蜂,因為你侵犯了蜜蜂的家園,屬於侵入其他物種領地,更重要的是你導致了蜜蜂的死亡,這個你負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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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客家人lyyd
應該是這樣賠:
1.你向馬蜂賠,馬蜂屬於國家的,不屬於景區的,不是景區養的。向國家要錢。
2.你也向花叢賠,正是花叢引誘你過去。花叢是景區的,景區內花叢要愛護,不能踩踏是常識,因此,景區代花叢告你雙倍賠償金。
3.最後,自己作死,該為自己不當行為負責。
綜上判定:你不要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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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薛公子in
花叢裡是拍照的地方嗎?假如說你喝水嗆著了,你準備找誰要錢?你走在路上摔倒了,又找誰要錢?人不要太貪財,也不要什麼事都往別人身上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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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大象和螞蟻結婚
如果景區是收費的,找到景區管理部門要求賠償是合理的,因為馬蜂和蜜蜂不同,馬蜂具有主動攻擊性強,傷害程度高的特點,景區的工作人員應把及時清除景區周邊的馬蜂窩的工作做為重點,確保遊客不會被馬蜂蟄傷,所以遊客被馬蜂蟄傷,景區是有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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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有眼不識廬山升龍霸
類似的,張三在某景區遊玩翻越護欄到大石頭上,因踩到李四扔的香蕉皮而摔倒負傷,張三以景區保安沒有阻攔他、護欄易被翻越理由起訴景區運營公司。很明顯,張三明知不可為而為,是故意行為,應承擔主要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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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莊生夢明月
我覺得應該,而且不只景區應該賠償,直接的責任人是蜜蜂,你的讓蜜蜂賠償,那麼蜜蜂是怎麼來的呢?是被花吸引來的,你的讓花賠償,花是怎麼來的呢?是種在地球上的,你的讓地球賠償,地球是怎麼來的呢?被太陽引力的,你的讓太陽賠償,所以,賠償你個日吧!
景區裡寫著請不要踐踏花草呢沒?你是不認字兒?還是沒常識?我覺得你都不是,你是沒素質啊!少年!你為啥去花叢拍照呢?為了美,可這種行為本身就很醜了啊!能拍出來啥美的感覺?素質是個好東西,希望還是出門帶著點兒。
再一個,蜜蜂為什麼蟄你,你打擾人家工作了,你侵犯人家領地了。這你都不明白?
綜上所述,我覺得你還是別索賠了。或者直接跟太陽索賠,這樣效果和你能得到的利益會多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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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閒散的正經人
第一,你應該起訴蜜蜂,公園管理方和所有者為連帶關係,到時候蜜蜂作為主要被告肯定不會到庭辯護,你贏的可能性很大,但是前提是你一定不能被青山抓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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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沉寂123456
當然應該賠償,明顯景區沒有做好安全管理,沒有警示牌吧?工作人員沒有提醒吧?
其實我不懂,只是參考學生在學校出狀況的處理方式。如果那是對的,以上就是對的對了,涉事工作人員還應停職檢查並承擔部分賠償,扣發當年績效工資,當年不得評優評先…
回覆列表
首先,馬蜂不屬於景區管理責任物件。
其次,馬蜂會蟄你,說明你很有愛心,討小動物喜歡,請繼續發揚愛護小動物的風格!
第三,馬蜂把它最寶貴的送給了你,它的生命也就結束了,為了表達對小動物的愛心,建議你到馬蜂窩慰問一下它的家屬!
最後,塗點肥皂水,注意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