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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5949476460875

    談戀愛同居九年像老夫老妻了,男友還會珍惜你嗎?還會娶你嗎?女人有生育年齡限制,久拖不婚,少女熬成剩女,渣男豈願意給天價分手費?他不趁機翻臉不認人?人財兩失的陳露淪為階下囚,將驚醒很多追星的傻白甜姑娘。

  • 2 # 大嚴小嚴520

    誰發的?不是每次見面還要報銷車費嗎?怎麼就成了事實婚姻了。

    學學法再來提問可以不。什麼情況下才會涉及刑事犯罪。誰家分手幾個月的前女友要900萬嗎?還是要人家去貸款給她那種。

  • 3 # 右路傳中9527

    每天都打車,怎麼同居了,,還打了7年4個月的車!同居要敲詐打車費合法合理嗎??都是一群拜金心機女想借輿論龐大的女性群體而已!!渣女不配同居,只配打車!

  • 4 # 羅佗羅花

    婚姻就是大雜燴,

    酸甜苦辣亂搭配。

    一家不知一家事,

    幸福痛苦自品味。

  • 5 # 一葉關秋

    感情的問題只有當事人心裡清楚,而不是當事人口裡對外講的就是真象,完全在於當事人的良善憑心才能還原真象,他人無從瞭解。

    然而兩人之間的私密在向外人講的時候或者要外人評理的時侯,戀情就已經不復存在。此時已是先前愛有多深恨就有多深了,此時講的話多半帶有刺痛對方而超出實際的情況。所以外人干預感情問題不是合理與否,而是本身不應介入。

    願天下有情終成眷屬,如果確實不能結秦晉之好,也彆強求,用真誠良善互涼妥貼冷靜處之,好聚好散,對兩者或許有益,否者兩敗俱傷。恩怨都是緣又何必走極端呢?

  • 6 # 潮子農

    毀人“有期”

    自毀“無期”

    “再回頭是百年身”!.

    一一 致HG丸“代言人”

  • 7 # 蒼玥彌生

    意思是如果性別反轉,男的和女的談了一段時間戀愛,女的也同樣不能隨意分手?

    即便沒房沒車沒婚禮沒彩禮……

    已經是事實婚姻了,要分手就要給男方分手費?要給補償!?不給可以曝光隱私,比如luo照什麼的!?

    如果是這樣,估計大部分男生也願意遵守吧!

  • 8 # 瀟灑常德

    嚴懲敲詐犯罪完全合理。女拳同情女人是沒有是非,沒有法律標準,女拳永遠認為:男人是錯的,女人是對的,女人即使犯錯也要原諒。這是無恥變態的。

  • 9 # 晉東明春

    人要學會尊重自己,尊重別人,如果實在合不來就分手,為何走到今天地步,希望當事人好好想一想,只有當事人最明白所做所為。

  • 10 # 焦慮的悅媽

    細節不瞭解,但男的渣是肯定的,九年的感情,要分手也應該安撫好女方,好聚好散。女孩也應該有點自尊,在渣男身上耗費青春是你情我願,渣男並沒有拿槍逼你,曝光渣男的卑劣行徑沒問題,以此要錢就落人把柄。以渣男及其父母的為人,錢要是想給你分手時就給了,現在渣男前途盡毀,怎麼可能不把姑娘也拉下來墊背。

  • 11 # 清淺GL

    同居了,是不會要打車費的,“一別兩寬,各自安好”何嘗不是最佳選擇,男方明顯不愛了,不必過多糾纏,女方要到“合理”補嘗,瀟灑離開,更合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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