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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娛記小曉

    我覺得都不應該由偶像來買單!!!在這件事情上面,肖戰本人是沒有做錯任何事情的,無論是“227”還是“這幾天的“黑粉使用反動頭銜”,事情的本身都和肖戰沒有任何的關係。這些都是我個人的看法,當然,我也會羅列出理由,來證明我的看法,如果大家有不同的意見也可以提出來,相互探討。

    ❶首先,肖戰作為一個公眾人物出現在人們的視野之後,沒有做過任何違背道德,違背法律的行為。從出道至今一直都是一個完美的偶像人設。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❷其次,或許有些人會說:“不是有人扒出肖戰還沒出道的時候,發表了侮辱女性的言論嗎?”對於這件事情,真偽性先不說,就時間線而言,他們也說了,是出道以前。出道以前的事情沒有必要拿到現在來說,18歲的你根28歲的你能一樣嗎?人是會變的,沒有那個人自始至終都是一個人設。人是會成長的。那些天天在網路上扒人黑料的,你敢說道德有多高尚?每個人都有隱私權,沒有必要刨根問底。

    ❸“227”事件自始至終都和肖戰沒有關係!他既沒有參與也沒有支援。反倒是有一些人故意把仇恨往肖戰身上拉。雖然“227”事件是有肖戰粉絲參與,但是,這件事情肖戰可沒有指使。如果非要判定責任,也應該是當事人啊!肖戰始終都是一個局外人,只是有些人硬是把人家拉下水。或許也有些人會說,“偶像應該為粉絲的行為買單”!我只想說,是法律規定了必須這麼做呢?還是某些人故意煽風點火呢?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別人沒有義務為你承擔。

    ❹肖戰作為一個人氣偶像,雖然有很多人喜歡他,但他也不可能去要求粉絲做什麼。他可以接受粉絲對他的好,但是他沒有資格去要求粉絲怎麼做。同樣的道理,肖戰可以接受粉絲們的喜歡,但是他沒有義務去承擔粉絲的過錯。哪怕你告上法庭也是一樣的。

    ❺最後,講講團隊,很多事情,並不是我們想的那麼簡單。尤其是作為一個公眾人物。他會有許許多多的約束。很多事情並不是他想怎麼做就能怎麼做的。自從他簽了經紀公司的合同之後,他就已經不是一個人在行動了,他的身上還綁上團隊和公司的利益。有些時候,我們應該換位思考,而不是一味的指責別人,為什麼不站出來,為什麼不這麼做?沒有為什麼,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身不由己,這就是現實,也是生活!誰不想好好活著。

  • 2 # 是一株木棉

    從227到今天,快有兩個月了,還在發酵。對肖戰團隊有點失望。可能他也不能完全去拍板決定團隊的宣告和處理辦法。但是我覺得,這不是他真正的處理方式,他是個很好的人。可惜團隊公關不給力。看看前兩天出的宣告,感覺又是在引戰,現在已經發展到團隊行為,他這個偶像也要買單了。期待五月份的《狼殿下》,靠實力衝一把,對他還是很有信心的!

  • 3 # 花開花落天下無雙

    每個人都是一個個體,都是一個有獨立人格獨立自主能力的人,即使是粉絲也是獨立的個體。自己的行為讓他人買單負責,是推卸責任的做法。宣揚粉絲行為偶像買單的人都是潛意識或在現實生活中的不負責任推卸責任的人,自己做錯了事都想推到別人身上。如果這種思想成為一種社會主流思想,我們將來培養的人都是不負責任推卸責任的人,這個社會將會無藥可救。

  • 4 # 肖戰不糊我們不散

    肖戰當然要為粉絲行為買單,粉絲為它打榜為它草熱度為它做資料的時候樂呵呵地照單全收,惹出禍端一沒想到制止二沒想到約束,滿腦子都想著怎麼撇清關係,excuse me?靠著粉絲給你艹出來的熱度獲得了本不該屬於你的資源,卻不想接受光鮮亮麗背後的反噬,天底下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嗎?肖戰和粉絲是分割不開的,肖戰已經是不代表他個人了,是它和它的粉絲還有幕後資本共同經營的一個IP.IP.IP 懂嗎?一損俱損,一榮俱榮,真以為那些代言也是看中它那張臉?錯了!是看中了那張臉後面願意為他掏錢的一茬茬韭菜!噶韭菜的時候一頭的勁,賣出去的韭菜有毒被人家找上門來了鐮刀一收說不是我下的毒,是韭菜自己長出來的,有這麼詭異的邏輯?

  • 5 # 懶洋洋76105340

    對不瞭解的事 最好不要輕易發言。如果真的喜歡自己的偶像 請多關注他的作品 支援他的代言 祝福他家庭美滿 做不到 就是假粉

  • 6 # 筱娛娛

    首先呢,肖戰是個活生生的人,他是此次事件中唯一一個實名制受害者!他不需要為別人的過錯負任何責任。錯的是那些惡意造謠擾亂社會秩序的人,他們應該為他們的錯誤行為負責。粉絲和團隊為什麼要為黑粉負責呀!

  • 7 # 呷絨多吉的豬

    偶像已經買單了,扛下了謾罵詛咒,代言被狙擊,工作不能順利進行,還要拿出時間和精力來應付無休無止的造謠中傷。

  • 8 # 藍花落花藍

    問這種問題的我一般按黑粉看待。八零後不追星,但是也有比較欣賞的藝人,作為一個藝人他輸出的只是他的藝術作品,只要他的作品是優秀的,本人道德品質不敗壞不犯法他就是合格的。我欣賞的藝人一隻手數的清,就這三四個每個人都經歷過全網黑,現實生活找不到黑料就扒歷史,恨不得祖墳都挖出來,挖墳掘墓可是被人不齒的。手段出奇一致,看見馬上要爆紅了肯定就要開始了,先是弄一群不知道是不是真粉的引戰,然後就是各種帶節奏,各種謠言,然後拉藝人下場,不實名的網路真是提供了好的溫床,最後不可收拾了目的達到,看到要復出了馬上再來一遍,累不累啊你們。越黑越紅越固粉,這種藝人明顯是有才能的,不在演藝圈照樣能活的更好的,果然千錘百煉剩下的都是精品。人最好要善良點兒,每個人都是獨立個體,有獨立擔當的,藝人沒那個義務為粉絲買單,他只需要對自己的作品負責任。就因為你們這些賺黑心錢的人,連教育孩子現在都要告訴他網路暴力照樣能殺人,不要在網路隨意留言,要分辨真假,時間才能甄別對與錯,也不知道啥時候能實名制,給人一個安靜的網路環境。

  • 9 # 暮此時

    “粉絲行為偶像買單”這幾乎是娛樂圈不成文的規矩,但是我卻不敢苟同。

    粉絲喜歡偶像是自由自主的行為,並不是依據什麼硬性規定。但如果我喜歡了一個偶像或者明星,我的行為就要他們來買單或者承擔相應的責任,這感覺很是牽強。

    法制社會,子女的行為父母都沒辦法承擔所有的責任,難道偶像和粉絲之間的關係已經上升到足以超越親情的羈絆了麼?

    個人感覺,偶像和父母的職責差不多,但卻不足以到父母同等的階段。兩者都有引導責任,而後者還附有教養的責任。(我也有一個四歲的孩子,說實話一個我都感覺有時候力不從心。如果讓明星來為數以千萬的粉絲行為買單,我只想說: “呵呵”)

    不論是誰做事情之前就應該考慮到是否會承擔相應的責任,而不是事情發生之後才考慮誰應該來為這個行為買單。

    此次肖戰的事件,就是很大的警醒。希望大家都能理智的喜歡,也都能理智的對待。把喜歡變成彼此的動力,讓彼此越來越好,而不是變成掣肘的枷鎖……

  • 10 # 秋水長天qsct

    “偶像買單”聽起來有點像是古代的“株連九族”!作為一個“奉公守法”的自然人、根本無須替任何人的錯誤“買單”!

    舉幾個不太恰當的例子、如果哪一個“犯罪嫌疑人”大喊一聲“我是肖戰粉絲”、難不成就要肖戰替他去坐牢?如果我今天沒交作業,因為我是肖戰粉絲、老師就要去討伐我偶像?

    更何況,事件裡、惹禍的粉絲、連一個真名都沒有、肖戰的團隊也只是一個沒有溫度的微博賬號!唯一實名了的只有肖戰一個!出了事、瞬間成了明晃晃的靶子!躲無可躲!

    “粉絲行為、正主買單”!可首先也得能確認,惹禍了的是“真粉”啊!網路世界、只面對一個都不知道是誰的賬號、出了事,偶像就要被強行“拎”出來、“稀裡糊塗”的各種買單?那是不是下次我討厭誰,就扮演誰的粉絲,然後到處去罵人,讓他站出來給我買單?這不是無理取鬧嗎!

    面對上千萬的龐大粉絲群體,偶像是應該有正確“引導”的義務、可要是強行讓偶像為那些、都還不能確認,是不是“真粉”們犯下的“錯”買單、這就有點兒過了!

    現實社會中、誰做過的事情誰負責,網路中為什麼就不一樣,必須要去讓別人背鍋?只是隔了一個螢幕而已,又不是換了一個世界!

    粉絲群體比較特殊,地域不同、各體不同、每個人的想法也不同!偶像選擇不了粉絲、想要控制幾千萬人的言行、那就更難了!說白了“買單”這個詞,其實就是“承擔不良後果”的意思!

    道理說破天了也沒用!儘管再不認同、可現在看情形,“單”還是正主“肖戰”買了!事實如此,再有道理也沒用。可悲又無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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