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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貓叔雜貨鋪

    紋身,又稱文身、刺青,是用帶有顏色的針刺入面板底層而在面板上製造一些圖案或字眼出來。即指刺破面板而在創口敷用顏料使身上帶有永久性花紋。在面板上造成隆起條紋瘢痕的作法,有時也稱為紋身。平紋紋身在全世界大多數地區均有實行,膚色較深的民族沒有這種習慣,中國近幾百年間也比較少見。許多民族認為紋身可以防病祛災。也有的民族用紋身標明地位、身份或某一集團的成員資格,但最普遍的動機大概是為了美觀。

    文身產生於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的紋飾膚體的習俗。即經手術後在身體某部留下不褪色的圖案。花紋有鳥獸花卉或圖騰、經文、八卦等。反映其審美意識及宗教觀念。在中國,高山、德昂、黎、獨龍、傣、布朗、基諾等族皆有文身習俗。

    紋身歷史

    紋身的前身是刺青,是在紋身機還未出現時,用針沾墨水在身上一針一針把圖案刺上去,圖案多以社會風氣較重的兵將、龍虎為主,很多人是在監獄裡面做的,因為刺青只有黑色,不是專門的紋身顏料,時間長了顏色會發藍髮青,所以又叫刺青。先秦時代以來黥刑就是在犯人臉上刺字作警示。在古代典籍中,曾出現文身、鏤身、扎青、點青、雕青等故事,如岳母刺字。《水滸傳》中,至少就有三個身滿刺青的重要角色:花和尚魯智深、九紋龍史進與浪子燕青。古埃及更利用刺青來畫分社會地位,英國維多利亞時代的婦女流行在唇部文上紅色,類似現代的文唇、文眉等永久性彩妝的美容方式。於是刺青開始慢慢脫離由部份的刑罰讓人對刺青產生負面的印象,演變成個人裝飾的一種,在許多文化中,刺青是一種傳統,也是社會階級與地位的象徵。而紋身是在刺青基礎上發展而來,採取電動紋身機,專門的色料,顏色豐富,圖案也比較多。隨著社會的發展紋身已經成為一個多學科的綜合藝術形式,它集藝術、文化、醫學、心理學於一身,具有一定的邊緣性。

    約葬於西元前2000年的埃及木乃伊身上就曾發現紋身。有關色雷斯人、希臘人、高盧人、古日耳曼人和古不列顛人的記載都提到紋身。古羅馬罪犯和奴隸要紋身。基督教興起後歐洲各地禁止紋身,但在中東和其他地方仍保留此風。歐洲人在探險時代與美洲的印第安人及玻里尼西亞人接觸時,再次在這些民族中間發現紋身。受玻里尼西亞人和日本人的影響,為歐美海員身上刺花的紋身館出現在全世界許多口岸城市。第一臺電動紋身機於1891年在美國取得專利權。美國成了紋身新圖案的產地。特別是美國紋身圖紙傳播各地之後,表現航海生活、軍事內容、愛國思想、浪漫情調和宗教熱情的主題,在全世界都趨於標準化。20世紀早期具有民族特色的風格已漸趨消失。

    19世紀美國罪犯獲釋時要紋身,英國逃兵要紋身。後來西伯利亞的監獄和納粹集中營的在押人員身上也刺上標記。20世紀街幫或摩托車幫的成員常以紋身圖案來作為標記。19世紀晚期英國上層社會男女曾流行紋身。紋身在世界大部分地方已將滅或絕跡,只有特殊醫學用途或歐美、日本紋身型別例外,這些是1990年代重新引起興趣的主題。

    紋身文化

    紋身習俗。產生於世界各地原始部落民族的紋飾膚體的習俗。即經手術後在身體某部留下不褪色的圖案。花紋有鳥獸花卉或圖騰、經文、八卦等。反映其審美意識及宗教觀念。在中國,高山、德昂、黎、獨龍、傣、布朗、基諾等族皆有紋身習俗。

    民俗名。即於肌膚刺字等之習俗。見《穀梁傳·哀公十三年》:“吳,狄夷之國,祝髮紋身。”人們以於身體一定部位之面板,用墨或其它色繪圖寫字,乘墨跡未開,即以針刺其上,墨汁即從針刺之孔波及膚下。愈後,洗去皮表之墨跡,所繪圖形字跡即呈現於皮下,永不消失。稱之為紋身。

    現代文身。

    紋身作為人類輝煌歷史文化的一部分,延續至今已有二千多年。在現在的現實生活中紋身給人印象多半是不可思議的,很直接就想到是黑道人物的專利品,其實這種觀念並不適合現代,近幾年來社會日漸開放民眾大量接受歐美、日本等國的文化資訊,已不再把紋身當作禁忌,在紋身人員中有些是夫妻、情侶,表作愛意將對方的相貌留在身上,亦有些是看見不乾淨種。第一種是毛利人流傳下來的,用鯊魚牙齒及動物骨刺捆上木棒蘸上墨水,用小錘敲擊入膚。第二種是用數根針綁在一起捆在木棒上,手工點刺入膚。第三種是用電機帶動針刺入面板,此種方法是當今紋身師常用的方法。現代人對紋身的理解又是包羅永珍,極具個性化的。這種有稍微痛楚的永久性圖案將伴隨著人的一生。這種身體語言的紀念性,激勵性,解脫性,每個人的理解又不盡相同。

    現代紋身這一文化現象融合了“時尚”和“流行”,隨著身體展現的文化興起,讓大家逐漸能接受身體的表現型式,紋身圖案已經成為社會藝術品,而聞名的紋身師傅也被視為藝術家,社會學或人類學者也會以流行的角度來研究這種帶有暴力色彩的流行文化。不少藝人會選擇紋身來強調自己的個人風格,例如王菲與謝霆鋒就曾經弄了一對“情侶裝”的紋身;貝克漢姆將愛妻維多利亞(Victoria)的名字用四個印度文字文在了左手前臂文上。

    紋身是時下年青人凸現性格、展示自己、美化自己的一種方式。事實上,這股潮流已經流行了幾千年。從古代埃及人、古代歐洲人、非洲部落和印第安人等等都有紋身的傳統。

  • 2 # 1deserve

    一個普普通通的善良的人,但是卻喜歡在自己的身上紋一些自己很喜歡的東西,這些都無可厚非,不能透過一個人的外表和穿著打扮去判斷一個人,如果真的想要去了解,那就只有去接觸,有些人實際上並不和外表一樣。

    人生苦短,何必在意別人的目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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