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豫科技

    是有相應的依據的

    《支付機構網際網路支付業務風險防範指引》3.4.4異常交易識別、調查與處置

    異常交易是指使用者在辦理網際網路支付業務或支付機構在提供網際網路支付服務過程中因自身或外來原因產生的非正常交易.

    異常交易包含但不限於以下情形:

    a.使用者利用網際網路支付服務從事套現、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而產生的非正常交易;

    b.不法分子透過採取惡意程式、網路釣魚等欺詐手段,盜用使用者賬戶或銀行卡而產生的非正常交易;

    c.因支付業務系統及設施遭到自然或人為因素破壞,支付機構無法準確、及時地傳送業務資訊,或因網路攻擊、網路犯罪活動導致網際網路支付服務異常而產生的非正常交易.

    支付機構應在其網站上公佈異常交易投訴渠道及調查處理流程,結合交易監控系統及投訴資訊,對異常交易進行比對分析,並啟動調查程式.

    支付機構應根據異常交易調查結果,採取暫停或繼續交易、賬戶恢復原狀、限制賬戶使用、凍結賬戶操作等措施.同時,根據異常交易種類、數量、後果及影響範圍依照相關規定向業務監管部門進行報告.異常交易調查結果符合可疑交易報告標準的,支付機構應按相關要求向中國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履行報告義務.

    支付機構應建立使用者黑名單資料庫,依據異常交易監測和調查結果,將確認存在違法或嚴重違規行為的使用者列入該名單,並終止繼續向其提供網際網路支付服務.

  • 2 # FORMAT

    事件回顧:

    作為一家小公司,流動資金本來就不多,為不影響經營,王女士諮詢了客服申請解凍的方法。根據客服指示,針對兩條“違規交易”,王女士整理好相關企業法人、企業資訊、舉證訂單等相關資訊,在小程式上前後申訴10次,但是反饋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她至今不知道這兩條交易哪裡違規了。

    質疑:

    騰訊公司稱其對微信賬戶有所有權,使用者只有使用權,那麼,這是否意味著該公司有權力凍結使用者存放在賬戶裡的資金?根據法律規定,具有查詢、凍結存款權力的部門為公安、檢察、安全、軍隊保衛部門、監獄保衛部門和海關走私偵查局等,不包括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微信支付平臺作為第三方移動支付機構,其起到的僅是一個資金託管作用,有什麼權利凍結使用者資金?我個人認為,如果真的存在違規,騰訊可以限制交易操作,但無權阻止使用者將資金取出!

  • 3 # 黑馬科技社

    如果是這樣,騰訊一句:我司有所有權。

    這不,今天還看到一小夥子因為玩英雄聯盟太菜,導致隊友認為他是在送,於是舉報了,而騰訊沒有作出任何解釋直接把小夥子的遊戲賬號封了。

    而且,並非是永久封號,只是封7天,換作大部分人忍忍就過了,但小夥子對此表示要騰訊給一個說法,表明這不是不爽的原因,而是騰訊態度的問題,因此將騰訊告上了南山法院。

    這不告到南山必勝客當庭哭出聲的話,決不罷休。

  • 4 # 法律諮詢喬也

    根據華人民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網路支付業務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支付賬戶所記錄的資金餘額不同於客戶本人的銀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險條例》保護,其實質為客戶委託支付機構保管的、所有權歸屬於客戶的預付價值

    根據《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第31條規定,支付機構明知或應知客戶利用其支付業務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應當停止為其辦理支付業務。作通篇看整個辦法,都沒有賦予支付機構對客戶資金凍結的權利

    因此,你的錢就是你的錢,誰也無權搶走

  • 5 # 江之北城之南

    任何個人和單位不經司法同意不得凍結使用者資金。別看微信做的這種事但它也會影響支付寶甚至影響銀行app,造成信任危機,這就是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關鍵微信是隻大老鼠拉了一坨老鼠屎,微信這樣做對支付寶的影響也很大,對支付寶的影響是相對微信支付寶可能有增長,但受其微信凍結事件影響支付寶絕對值會下降。一個小的公司對大局影響不大,但想騰訊這樣的大公司這樣做絕對是害群之馬,下圖紅圈中內容刪除了

  • 6 # 東北神人

    騰訊這麼幹簡直是無理無恥至極。就是讓人一看就沒有道理的事情,騰訊還要這麼去做。以各種理由和藉口。無論什麼理由和藉口,別人的錢永遠不能歸你所有。

    另外這裡邊兒還有一個問題,就是說他說這個人從事了違法犯罪活動。從事違法犯罪活動,那麼有公安機關有法律制裁他。騰訊公司無權對他人財產做出處置。

    騰訊是一個公司,但是他不是執法部門,無權判定別人是不是從事的違法犯罪活動。他們是沒有這個權利的,也就是說他們沒有執法權,只有公安機關在查案過程當中有權利凍結個人的財產,但是還得經過申請和批准,也不是隨隨便便看誰財產就有權利凍結的啊,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法律問題,說說騰訊公司呢,在這過上中明顯是違法的。他沒有權利凍結別人的財產,因為別人財產不是他的財產,他說他有擁有所有權。他擁有微信的所有權,但是不能擁有微信裡邊兒財產的所有權,微信裡邊兒的財產是歸個人所有不歸騰訊公司所有,如果照他這麼推理去算下去。一個人把錢存進銀行,那麼錢就成銀行的了,永遠都取不出來了,這不荒唐嗎?這不可笑嗎?這是多麼無恥的事情。

    如果這個女子的錢提不出來,直接歸騰訊公司所有,那麼騰訊公司的行為和強盜搶劫有什麼區別?毫無區別,我認為這就是一種變相的搶劫。

  • 7 # 法律森林

    (2)騰訊微信賬號/帳戶屬於誰的問題?在法律上屬於資料的產權問題。若單純論微信賬號本身,該賬號確實屬於騰訊所有,是騰訊公司根據是系統生成的一個數據賬號,由騰訊生成該賬號、由騰訊所有,包括騰訊的QQ號,都屬於騰訊所有,使用者只有使用權。

    (3)所以,看問題不要只看標題,嚇死個人,很多都是寫文的人為吸引眼球整的,標題黨!

  • 8 # 非著名攻城獅

    網際網路金融給了我們很多方便,同時為了識別金融犯罪,也有很多正常使用者躺槍。福州的王女士最近就遭遇了這樣的情況。

    騰訊公司以王女士微信賬號涉嫌違規交易為由,限制該賬戶部分收款功能,最後直接將賬戶中近30萬資金凍結

    王女士平時經營著一家廣告公司,很多時候都是利用微信進行收款,結果在5月29日,騰訊公司表示,因王女士的賬戶涉嫌違規交易,限制了部分收款功能,到最後直接將其賬戶中近30萬資金凍結。

    作為一家小公司,流動資金本來就不多,為不影響經營,王女士諮詢了客服申請解凍的方法。

    根據客服指示,針對兩條“違規交易”,王女士整理好相關企業法人、企業資訊、舉證訂單等相關資訊,在小程式上前後申訴10次,但是反饋結果仍然是“維持原判”,她至今不知道這兩條交易哪裡違規了。

    那具體的違規規則也並沒有說的很詳細,所以且用且珍惜吧。

    看到了一句霸道的話,“當本公司認為你有可疑交易或有違反法律規定或本協議約定之情形時,本公司有權暫停、中斷或終止向你提供本服務”。

    所以根據這倆協議,騰訊凍結王女士支付賬戶是有理有據,沒毛病。

    但是像這種做法,很可能給別人帶來很大的損失。

    媒體介入要求採訪,質疑騰訊方面“如何認定使用者的資金用在異常交易?”

    騰訊方未給回覆。但在採訪後的第二天,騰訊方已解封賬戶。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 9 # AI零零柒

    一個即時通訊公司做金融業務,他們呢的專業程度可想而知。從這件事中他們的回覆就室一個很好的佐證。我覺得,零錢可以放在某信,大額資金還是放在某寶吧。個人經驗之談!專業的事情,交給專業的去做,會省去我們很多煩惱。

    再一次說說騰訊的態度,人家是有恃無恐。你去告,他們有專門的法務部門,而你呢,費時費力費財。所以說,這種流氓行為,我們處於弱勢的一方維權是相當困難的。

    永遠記住,選擇很重要!再說,為什麼能如此大而不倒呢?想一想深層次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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