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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壞的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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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直言職語
從題主所提出的問題分析,應該是在市級以下單位,因為省級以上是沒有副科實職一說。目前,在市縣三、四級主任科員轉副科實職,屬於提拔重用,必須經過考察環節,這是規定程式,不能少。
原因是:三四級主任科員屬於職級,而非領導職務,副科實職屬於領導幹部。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要求,虛職轉任實職,屬於進一步使用或者重用,必須經過民主考核考察,走領導職務提拔流程,即:班子動議、民主推薦、組織考察、討論決定、任職公示等程式後才可以任命,也就是我們經常所說的“凡提五必”的工作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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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橫舟觀雲
需要考察。
在目前職級並行的政策安排中,一級主任科員高於正科實職,正科實職高於二級主任科員,二級主任科員高於副科實職,副科實職高於四級主任科員。但是,N級主任科員是職級,正科或副科實職是職務。
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從職級轉職務、從職務提職級都是要考察的。
首先,如果職級高於職務,則需要在對外的稱呼中特別說明。
比如,我以前是副科實職,在2019年符合條件提任三級主任科員的時候,就經歷了考察程式。考察結束以後,我的對外職務就是:XXX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
又如,我們縣裡很多資歷很老的黨委書記,已經提任四級調研員。在對外稱呼的時候,也會是:XXX鄉鎮黨委書記、四級調研員。
但提任上一級職務的過程中,原較低職級就自然沒有了。比如,我在2021年提任正科級,在任命公文中,表述為:XXX副主任、三級主任科員等原任職務自然免除。
其次,如果同實職轉任職級公務員後,再轉任實職,還是要考察。
特別是在構改革時,很多領導幹部從實職改為職級公務員,再次使用時,同樣經歷了考察程式。
如我們縣委辦原內設政研室,我一位同事原任政研室副主任(副科級)。在機構改革中,機構裁撤,在職級套轉時,他就套為了四級主任科員。然後再提任縣委辦副主任時,又一次經歷了考察程式。並且,他在任政研室副主任和任縣委辦副主任時,都明確有試用期。
第三,職務提任職級的考察較為簡單,而職級提任職務的考察是全流程的。
在我提任三級主任科員時,基本上考察就是走一個程式,只主要進行了個別談話,然後就是徵求意見和公示了,相當簡單。但是我同事從四級主任科員轉任縣委辦副主任時,就經歷了民主推薦、民主考察、個別談話、徵求意見、公示等等全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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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巴蜀三平居士
按2019年新公務員法相關規定,三、四級主任科員只是職級,屬於虛職,而副科職務則屬於實職,如果從三、四級主任科員轉副科,按組織程式肯定還要走推薦提名、民主測評、組織談話、公示任命等相關程式。
在我們成都地區,在職時虛職與實職,關鍵是年終績效獎待遇可大不一樣,存在著較大的差別。比如一般人員績效獎為5萬,如果你只是虛職三到一級主任科員,甚至是四級調研員(2019年新公務法出臺前,原職級改革升任的),績效獎與普通人員都一樣,也是隻有5萬。而副科以上則另有係數,如副科為1.5倍,正科為1.6倍,副局為1.8倍,正局為2.5倍,也就說,副科年終績效獎在7.5萬左右,要高於一般人員2.5萬,平均每月要高2000多。同時,住房公積金扣繳比例,包含了年終績效獎,因此扣得也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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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考察。首先中國現階段實行的職務職級並行制度中,職務職級套轉是指先有實職及實際工作年限,符合套轉相應的職級待遇且單位自身有額度的可以申請套轉;其次,三、四級主任科員是職級待遇非領導職務,而副科實職屬領導職務,任職當然需要考察。最後應明確,一個人如果沒有實職,就是職級再高也只是待遇方面提高,並非領導階層,而成為實職幹部,就屬提拔或重用,就算是副科也得進行考察程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