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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亞傑171702285

    尋求更大的發展:

    現有的企業崗位設定難以滿足自身職業進一步發展的要求。比如該企業不太重視財務管理,作為會計,想往更專業的職業方向發展,那就只能離開那個企業。這個原因是用得最多的,如果你換工作不太頻繁,可以用這個原因,讓人很容易接受。假如經常換工作,用這個原因是不能讓人信服的,只能說明你做事沒有規劃,心態不穩定。

    原公司發生了重大客觀變化:

    公司重組或部門內部變動,導致工作內容發生重大變化,無法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直接被裁員等。例如某些職位是為配合企業完成階段性任務而特設的,並非常設職能,因此當這一階段任務完成又找不到適合崗位時,就得離開。被裁員的最好不要實話實說,要不HR一般會認為你沒能力,因為不勝任工作才被裁員的。將原因歸結為公司客觀情況變化,導致自己職業要重新規劃會好一些,當然客觀原因要有說服力,不要讓HR認為是你的問題就好

    和 企業文化不匹配

    企業文化可以是一些氛圍等東西,比如強制加班、言行不自由、管理混亂等,在描述這個原因時要注意:每個企業都有這樣那樣的文化,不能太批駁哪裡不好,要不HR就會認為是你自己適應能力差了。說出的具體原因,要舉例說明,讓HR確實認為是企業的責任遠大於你的責任,那你就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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