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劉德偉
今年,中國進一步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促進中國住房市場由以售為主向租售並舉轉變。
一是改善租房市場有效供給。目前,中國租房供給以個體家庭住房為主,一方面,房屋質量參差不齊,致使租房者搜尋成本較高;另一方面,住房分佈分散,致使相關部門監管難度較大。因此,需要發展住房租賃企業,提高租房房源的集中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與此同時,支援和規範個人出租住房,並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有助於增加租房市場的供給主體,最佳化租房市場供給結構,提高租房市場的供給質量。
二是擴大租房市場有效需求。自1988年2月25日中國提出要建立住房基金以來,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範圍不斷拓寬。但與購房相比,租房提取公積金面臨“手續繁”、“到賬晚”、“限制多”等諸多不便。另外,購房者可以獲得一些隱性的福利,順利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方面公共服務,而租房者獲取相關公共服務時存在一定難度。各地要制定支援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簡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辦理手續,並保障租房者合理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有助於增強消費者住房意願,提高租房者消費能力,擴大租房市場的有效需求。
三是明確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目前,在房屋租賃市場中,租房者總體處於弱勢地位,一方面,出租人待出租合同到期後甚至隨時可能中止房屋出租,或單方面提高租金,致使租房合同短期化,許多租房者缺乏安全感,經常面臨搬家風險,承受較大心理壓力和額外搬家成本;另一方面,本該出租人和租房者共擔的稅收成本,很多都以提高租房價格的形式轉嫁給租房者,增加了租房者的租房負擔。因此,必須明確界定租房主體的權利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有助於提高房屋租賃的規範性和穩定性。
未來,中國將加快構建以國家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最佳化住房供需結構,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對於具備購房能力的城鎮居民,支援其透過住房市場購買商品住房;對於無能力購買住房的居民特別是非戶籍人口,支援其從市場上租房居住;對於難以承受房租、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予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文 | 劉德偉
今年,中國進一步規範住房租賃市場發展,促進中國住房市場由以售為主向租售並舉轉變。
一是改善租房市場有效供給。目前,中國租房供給以個體家庭住房為主,一方面,房屋質量參差不齊,致使租房者搜尋成本較高;另一方面,住房分佈分散,致使相關部門監管難度較大。因此,需要發展住房租賃企業,提高租房房源的集中化、規模化、標準化水平,與此同時,支援和規範個人出租住房,並在稅收等方面給予政策優惠,有助於增加租房市場的供給主體,最佳化租房市場供給結構,提高租房市場的供給質量。
二是擴大租房市場有效需求。自1988年2月25日中國提出要建立住房基金以來,中國住房公積金制度不斷完善,住房公積金使用範圍不斷拓寬。但與購房相比,租房提取公積金面臨“手續繁”、“到賬晚”、“限制多”等諸多不便。另外,購房者可以獲得一些隱性的福利,順利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方面公共服務,而租房者獲取相關公共服務時存在一定難度。各地要制定支援住房租賃消費的優惠政策措施,簡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辦理手續,並保障租房者合理享受義務教育、醫療等國家規定的基本公共服務,有助於增強消費者住房意願,提高租房者消費能力,擴大租房市場的有效需求。
三是明確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目前,在房屋租賃市場中,租房者總體處於弱勢地位,一方面,出租人待出租合同到期後甚至隨時可能中止房屋出租,或單方面提高租金,致使租房合同短期化,許多租房者缺乏安全感,經常面臨搬家風險,承受較大心理壓力和額外搬家成本;另一方面,本該出租人和租房者共擔的稅收成本,很多都以提高租房價格的形式轉嫁給租房者,增加了租房者的租房負擔。因此,必須明確界定租房主體的權利義務,出租人應當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保證住房和室內設施符合要求;住房租賃合同期限內,出租人無正當理由不得解除合同,不得單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隨意剋扣押金,有助於提高房屋租賃的規範性和穩定性。
未來,中國將加快構建以國家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場為主滿足多層次需求的住房供應體系,深化住房制度改革,最佳化住房供需結構,更好地保障“居者有其屋”。對於具備購房能力的城鎮居民,支援其透過住房市場購買商品住房;對於無能力購買住房的居民特別是非戶籍人口,支援其從市場上租房居住;對於難以承受房租、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予以公共租賃住房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