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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無名老律師陳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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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周恆
這女人讓人無語了,說心裡話你要是沒有能力養,就別要孩子房子,讓男方及父母共同養育孩子為好,因為之後男方女方都要在組織家庭。這樣的扯下去對兩方不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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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你的幸福就是我的快樂
房子和孩子判給女方和奶奶接送孩子上學沒有必然聯絡,奶奶接送孩子完全自主,奶奶權衡一下如果就是不願意可以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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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世外桃源人家
讓奶奶接送孩子,你就偷著樂吧。接送孩子用不了多長時間,但可以維持與孩子的感情,享受有孩子的樂趣。雖然離婚,但和孩子的血緣關係沒斷,對孩子的權利義務沒變,你不會連這麼一丁點的事情都不願意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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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熟悉的陌生人11
作為一個寶媽我能理解這樣的情況,如果媳婦沒有過錯,而奶奶也有能力希望還是幫一下,第一,孩子畢竟是自己親孫女。第二,這樣媽媽能上班孩子的生活質量能得以保障。第三孩子上學也就辛苦這幾年,孩子長大了也感恩奶奶的付出,血濃於水,雖然理論上沒有關係了。血緣還是割不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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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使用者換個角度想問題
如果真這樣,我也會去帶的,因為孫是自家的,前兒媳不嫌棄還要你們去走走,盡心帶好孩子,還可挽回孩子們重新在一起,如不行就把兒媳當女兒吧!肯定是你兒子是過錯方。我也認識一個老姐,兒媳對她可好了,兒子還經常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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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宏志123
孩子離婚了,房子和孩子判給了女方,卻讓奶奶接送孩子上學,怎麼辦?
像這種情況,女方只能用商量的口氣請求爺爺奶奶幫助接送孩子,還是有可能的,畢竟還有血緣關係的存在。
其原因就是:法律中爺爺奶奶沒有探視權,既然連探視權都沒有,何來再給女方接送孩子上學呢,這樣做是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萬一在接送孩子上學的路上發生了閃失後果就嚴重了,可以說爺爺奶奶是付不起這個責任的。
當時女方爭奪撫養權和房產的時候,就應該考慮到孩子以後一切一切的困難才行。因為離婚前,婆婆和媳婦永遠都是天敵,甚至是和婆婆一句話都不想說的媳婦,等離婚以後才想起爺爺奶奶的好處了,不知道她早幹什麼去了,完全可以讓她的親生父母接送孩子上學,那才是法律允許也是天經地義的事情。
再說了,總不能讓你一個人即得名又得利,把爺爺奶奶當成傻瓜吧!不要說是爺爺奶奶孫子這樣的話了,既然你有孩子的監護權撫養權,可以說你100%的把姓名都給改成你家的姓了吧。
以後與他的爺爺奶奶沒有多大的關係,只是有血緣上的關係,可是若干年以後就真成了你家的孫子。
話又說回來了,爺爺奶奶還能活幾年,現在的爺爺奶奶想的非常開,特別是城市裡面的爺爺奶奶,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己的孩子自己帶。不要簡單的認為接送小孩上學是一件輕鬆的事情,如果真是很輕鬆的事情,女方的父母也不可能不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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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布赫吉雅
想做奶奶那就接送下啦。
如果奶奶身體好,幫忙接送孩子上學我個人覺得是可以的,必境是自己的孫子,不能說判給媳婦就不管了,道理上說不過去
不想要孫子的除外,直接說不是孫子沒義務接送就好。人老了主要看怎麼想,
每天可以看到孫子又可以享受天倫之樂,接送下不吃力的話賺翻了好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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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藍迪在大連
兒子和前兒媳離婚了,奶奶可能對前兒媳有怨氣,但孩子是無辜的,儘管房子和孩子判給女方,前兒媳只是孩子的監護人,孫子和父親以及奶奶的關係沒有改變,所以奶奶幫助接送孩子很正常,奶奶不要將對前兒媳的怨氣帶到對孩子身上,你對孩子好,將孩子對老人也會有所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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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馬支才
夫妻離婚與奶奶接送孩子上學是兩碼事,不論孩子判給誰,奶奶與孫子有血緣關係,孩子有時比大人懂事,看著父母不對勁,就會依賴爺爺奶奶,透過奶奶還能慢慢溶化你們的心,當然,如果媳婦與婆婆關係好的情況下,才能破鏡重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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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情況是兩個法律關係,兒子離婚,房子和孩子判給了女方,只是確定了撫養權的關係。孩子上學和放學的接送原則上是由監護人來承擔,如果兒媳要求婆婆或是公公去接送孩子,實際上是一種親情上的委託關係,去接送還是不去接受,都由爺爺奶奶自己來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