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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純鈞RHGL

    能啊,當然能。

    根據愛因斯坦質能方程,光,是一種物質。

    雖然我們現在的科學,還無法斷定這種物質是由什麼組成,但不可否認的是,光有其獨特的能量,並以波的形式釋放能量。那麼,之所以產生能量,其必然有物質特性。光,具有微觀粒子的基本屬性之一,波粒二象性。

    再根據愛因斯坦狹義相對論,物體的質量隨著速度的增大而增大。

    光,具有干涉和衍射等波動現象。

    採用分束器將一束單色光束分成兩束後,再讓它們在空間中的某個區域內重疊,將會發現在重疊區域內的光強並不是均勻分佈的:其明暗程度隨其在空間中位置的不同而變化,最亮的地方超過了原先兩束光的光強之和,而最暗的地方光強有可能為零,這種光強的重新分佈被稱作干涉條紋。

    干涉條紋說明,光內部粒子的執行是不完全相同的。既然有所不同,那就說明,可以經由加速光的粒子運動的方式,改變光速,即可以變慢,也可以變快。

    根據量子力學的玻爾理論,實際上,光的粒子具有一定的能級,當它吸收能量,就可以從基態轉為激發態,並且具有不同的位能曲線和平衡核間距,也就是所謂的“躍遷”。

    根據理論物理的弦論,自然界的基本單元不是電子、光子、中微子和夸克之類的點狀粒子,而是很小的“能量絃線”,弦的不同振動和運動,造就各種不同的基本粒子,併產生能量。而能量與物質是可以轉化的,這也可以證明,光是一種物質,是可以改變其性質的。

    在弦論中,一維的弦可以有端點,或者它們可以自己連線成一個閉合圈環,有其自己的振盪模式和共振頻率。那麼,只要針對此性狀做出調整,就能改變光速。

    所以,將光速增大,是完全有理論支援的。不過,弦理論中的一維弦,基本上只有在更高維度的情況下才可能精確分辨,仍是一種抽象概念。

    而速度達到光速的物體從來沒有消失,只是進入了與我們現在這個空間不同的、相反的另外一個空間,這個空間,被定義為反空間。光作為物質,也可能全部或部分滲入反空間。反空間的基本速度就是光速,時間可能是靜止或倒流的,所以,不論對反空間作出任何影響,反空間裡的物質,包括光物質在內,都一定會超越光速。

  • 2 # 民科尖兵

    光作為一種橫波,其速度由介質決定,所以,將介質按光的方向運動,使光速與介質速度疊加,就相當於光速增大了。

    比如光在水裡的速度大約是真空裡的3/4,但如果在太平洋底向地球公轉的方向發射一束光,這時的光速就是真空光速的3/4疊加地球公轉速度,比在靜止的水裡速度就提高了。

    光速增大被科學家們廣泛承認。光由於多普勒效應,在宇宙膨脹時產生紅移,無可辯駁地證明了光速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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