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酷熱夏天並不少,熱死人也時有記載。比如南宋嘉定八年,也就是1215年,河南、安徽、湖南等地發生熱災,《宋史》中記載是草木枯竭,百泉皆竭。
在歷史記載中,這樣的旱災、熱災多不勝數,熱引起了旱,旱引起了更大的災難,又熱又旱的情況下,民眾發生生命危險並不是太過稀奇的事。就算是到了現在,國外仍然不時會有因為旱和熱致死事件發生。
鄧拓在《中國救荒史》中統計,從公元前1766年到公元1937年,有記載的旱災共發生過1074次,平均三年多一次。在這些記載中,因溫度高致旱,因熱和旱致死的人不計其數。
乾隆八年,公曆是1743年,一場席捲當時中國大多數地區的高溫導致人多熱死,據氣象學家統計,當時的最高溫度達到了44度。
在看這些觸目驚心的記載時,我們就會好奇,人體究竟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熱死是什麼樣的一種情況?
人體到底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有人說這其實是個很難具體回答的問題,因為人種的不同,以及生活習慣的不同,所以能承受的高溫也不相同。
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但它的前提並沒有錯,說不同地方的人,對於天氣溫度的承受力有差別,這個是有道理的。比如有些人生活在熱帶地區,平均溫度就高,所以對熱就更能忍受一些。有一些人生活在涼爽的地區,對熱就會非常敏感。
從這方面來說,這裡說的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們之所以說是錯誤的,是因為人體對於溫度的承受力是有極限的。我們看非洲一些地方溫度非常高,但人家不也沒事嗎?其實那邊只是太陽毒,也就是紫外線強。站在Sunny下人會被曬得很難受,可是當你站在樹下就會涼爽起來,到了傍晚或者是晚上,溫度根本沒有那麼高,甚至比我們的夏天溫度還要相對低一些。
人體對於溫度的承受力是有限的,當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後,人就會發生危險,這是個常識問題。那到底是多少度的溫度在人類承受的極限內呢?
有科學家做過試驗,在70度的高溫下,人可以堅持一個小時。而人能夠呼吸的極限溫度是116度。也就是說,在116度的酷熱下,人還是能夠呼吸的。再高的話,人就會呼吸困難。
看到這樣的資料,有人可能會覺得現在四十來度的天氣算什麼?人可是能夠承受七十度的高溫。我們要知道這是極限承受力,在這樣的高溫下,人身體的機能開始受損,也就是會發生危險。而且這樣的極限高溫是在有準備的試驗下進行的。
當鋪天蓋地的熱浪襲來時,人的身體機能會因為高溫而受損,也就是人體開始失水。而我們所說的熱死的過程,其實就是人體失水的過程。
人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以及能在酷熱下承受多久,取決於我們的失水速度。
所以,當我們問人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時,問的其實是人體在多少度的高溫下會發生失水現象,多少度的高溫會引起致命失水。
人體內含有差不多百分之七十的水,其實,大多數動物體內的含水量都要超過體重的一半。沒有了水,我們的血液無法流動,我們無法思考。
當溫度太高時,我們會流汗,汗其實就是體內的水分流失。當出汗超過體內水分的百分之二時,我們就會感覺到口渴難耐,這是第一階段脫水錶現。
所以,當我們平時感覺口渴時,其實身體已經缺水了,正確的做法是每天按照生活習慣和運動規律定時補水,並不是只有口渴了才喝水。
當口渴而得不到水補充,而且人還持續待在高溫下,人體水分會接著流失,這時候人就會感覺到眩暈。這是因為隨著身體水分的缺失導致血流變慢,血液供應不上身體使用,特別是自在上面的腦部,所以人會感覺到眩暈。
當這種狀況持續時,高溫繼續,還得不到水分的補充,達到第三階段時,會出現身體受損,也就是體內器官開始出現問題,出現了損傷。
這時候就算補充水分也不是像我們常規那樣喝水就行,而是要採取別的辦法來快速解決脫水現象。
可是,當發生這種狀況時,仍然還沒有得到水分的補充,酷熱還繼續的話,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酷熱是能引起人的死亡,但本質上來說,酷熱引起的死亡是因為失水、脫水。當在酷熱的環境中時,多補充水分是可以延緩身體受損的。
而歷史上那些高溫致災,人多熱死的狀況,也可以說成是因為熱,人多失水而死。因為古代不像現代,當酷熱襲來,導致各處的泉水都枯竭,人們熱而缺水,最終導致了死亡。
Ⅲ:人體究竟能承受多少度的高溫,這的確是有極限的。但我們不能等同在我們生活中。比如說有人試驗在七十度的高溫下人能承受一個小時,那是不是說明人在四十度或者四十多度的高溫天氣中不會有什麼影響,也不會熱死呢?
並不是這樣的,熱死從本質上來說是脫水而死,是缺水引起器官衰竭。所以,在高溫下得不到水的補充,才是人被熱死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太陽直接把人給曬死了。當然了,我們這裡說的是人在能承受的範圍內,而不是那種身邊溫度猛升到一百多度,六十度什麼的。
自然界中沒有這樣的高溫。歷史記載中的熱災,致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缺水。
歷史上的酷熱夏天並不少,熱死人也時有記載。比如南宋嘉定八年,也就是1215年,河南、安徽、湖南等地發生熱災,《宋史》中記載是草木枯竭,百泉皆竭。
在歷史記載中,這樣的旱災、熱災多不勝數,熱引起了旱,旱引起了更大的災難,又熱又旱的情況下,民眾發生生命危險並不是太過稀奇的事。就算是到了現在,國外仍然不時會有因為旱和熱致死事件發生。
鄧拓在《中國救荒史》中統計,從公元前1766年到公元1937年,有記載的旱災共發生過1074次,平均三年多一次。在這些記載中,因溫度高致旱,因熱和旱致死的人不計其數。
乾隆八年,公曆是1743年,一場席捲當時中國大多數地區的高溫導致人多熱死,據氣象學家統計,當時的最高溫度達到了44度。
在看這些觸目驚心的記載時,我們就會好奇,人體究竟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熱死是什麼樣的一種情況?
Ⅰ:人體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人體到底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有人說這其實是個很難具體回答的問題,因為人種的不同,以及生活習慣的不同,所以能承受的高溫也不相同。
其實,這個說法是錯誤的。但它的前提並沒有錯,說不同地方的人,對於天氣溫度的承受力有差別,這個是有道理的。比如有些人生活在熱帶地區,平均溫度就高,所以對熱就更能忍受一些。有一些人生活在涼爽的地區,對熱就會非常敏感。
從這方面來說,這裡說的是有道理的。
但是,我們之所以說是錯誤的,是因為人體對於溫度的承受力是有極限的。我們看非洲一些地方溫度非常高,但人家不也沒事嗎?其實那邊只是太陽毒,也就是紫外線強。站在Sunny下人會被曬得很難受,可是當你站在樹下就會涼爽起來,到了傍晚或者是晚上,溫度根本沒有那麼高,甚至比我們的夏天溫度還要相對低一些。
人體對於溫度的承受力是有限的,當溫度達到一定程度後,人就會發生危險,這是個常識問題。那到底是多少度的溫度在人類承受的極限內呢?
有科學家做過試驗,在70度的高溫下,人可以堅持一個小時。而人能夠呼吸的極限溫度是116度。也就是說,在116度的酷熱下,人還是能夠呼吸的。再高的話,人就會呼吸困難。
看到這樣的資料,有人可能會覺得現在四十來度的天氣算什麼?人可是能夠承受七十度的高溫。我們要知道這是極限承受力,在這樣的高溫下,人身體的機能開始受損,也就是會發生危險。而且這樣的極限高溫是在有準備的試驗下進行的。
當鋪天蓋地的熱浪襲來時,人的身體機能會因為高溫而受損,也就是人體開始失水。而我們所說的熱死的過程,其實就是人體失水的過程。
人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以及能在酷熱下承受多久,取決於我們的失水速度。
所以,當我們問人能承受多少度的酷熱時,問的其實是人體在多少度的高溫下會發生失水現象,多少度的高溫會引起致命失水。
Ⅱ:多少度的高溫會引起致命失水人體內含有差不多百分之七十的水,其實,大多數動物體內的含水量都要超過體重的一半。沒有了水,我們的血液無法流動,我們無法思考。
當溫度太高時,我們會流汗,汗其實就是體內的水分流失。當出汗超過體內水分的百分之二時,我們就會感覺到口渴難耐,這是第一階段脫水錶現。
所以,當我們平時感覺口渴時,其實身體已經缺水了,正確的做法是每天按照生活習慣和運動規律定時補水,並不是只有口渴了才喝水。
當口渴而得不到水補充,而且人還持續待在高溫下,人體水分會接著流失,這時候人就會感覺到眩暈。這是因為隨著身體水分的缺失導致血流變慢,血液供應不上身體使用,特別是自在上面的腦部,所以人會感覺到眩暈。
當這種狀況持續時,高溫繼續,還得不到水分的補充,達到第三階段時,會出現身體受損,也就是體內器官開始出現問題,出現了損傷。
這時候就算補充水分也不是像我們常規那樣喝水就行,而是要採取別的辦法來快速解決脫水現象。
可是,當發生這種狀況時,仍然還沒有得到水分的補充,酷熱還繼續的話,接下來就是死亡了。
酷熱是能引起人的死亡,但本質上來說,酷熱引起的死亡是因為失水、脫水。當在酷熱的環境中時,多補充水分是可以延緩身體受損的。
而歷史上那些高溫致災,人多熱死的狀況,也可以說成是因為熱,人多失水而死。因為古代不像現代,當酷熱襲來,導致各處的泉水都枯竭,人們熱而缺水,最終導致了死亡。
Ⅲ:人體究竟能承受多少度的高溫,這的確是有極限的。但我們不能等同在我們生活中。比如說有人試驗在七十度的高溫下人能承受一個小時,那是不是說明人在四十度或者四十多度的高溫天氣中不會有什麼影響,也不會熱死呢?
並不是這樣的,熱死從本質上來說是脫水而死,是缺水引起器官衰竭。所以,在高溫下得不到水的補充,才是人被熱死的主要原因。並不是太陽直接把人給曬死了。當然了,我們這裡說的是人在能承受的範圍內,而不是那種身邊溫度猛升到一百多度,六十度什麼的。
自然界中沒有這樣的高溫。歷史記載中的熱災,致死的主要原因也是因為缺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