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阿巧叔叔
-
2 # 扇子同學S
這個主要看離職前工作交接是否已經清楚完成,如果不清楚,在職同事來諮詢我們可以適當理解,當然前提是在你離職沒有跟公司鬧僵。
前一段時間我部門就發生這樣的事。
同部門有兩位女同事辭職,其中一位員工先到期,另一位為公司服務超過10年的同事後到期,離職前是主管位置,但因為人手不足,同樣會做下面員工做的雜事。
結果連最後一天我這位同事還在兢兢業業處理工作,雖然交接報告有寫,但一直沒給別人跟進,這就導致她離開後,別人很多詳情都不清楚,不斷要跟她詢問,連跟她關係很好的上司都多番抱怨。
其實她是個非常nice聰明的姑娘,但怎麼也想不通臨了臨了,竟做了這麼吃力不討好的事。
要我說一旦你要離職,好好跟人做好交接,工作交接清楚了,就江湖再見吧!
-
3 # 自由行走的麥麥
我離職一個月了基本天天在回答問題
-
4 # 飛洋萱宸
可以說,也可以不說。這個完全要看你自己的內心!
-
5 # 霸氣永恆197572387
有再一再二,第三次可以拒絕了,也是仁至義盡好了
-
6 # 玉壺冰心2002
應該接,同事之間相互幫助嘛,即使離職了,以前的同事也可以處成朋友 。
-
7 # 高律師來了
得看當時你們有沒有交接清楚,如果交接清楚了,是沒有必要再接這個電話的
-
8 # 欣欣與妙妙
別人不知道就回答一下吧,熟悉了就好了
碰到這個問題,我首先想跟大家講的一個話題是,工作交接如何做,我建議一定要做到“三有”,有文件,有面談,有備份。
有文件,相對來講比較好理解。你工作中涉及的檔案,資料都要打包交給對方,還有一個清單給到對方。
有面談,也好理解,就是你要當面把這些檔案交給對方,也要告訴對方這些文件和資料跟什麼工作相關的。
有備份,是什麼意思呢?除了跟工作交接的當事人溝通後,最好也可以把這些工作交接的內容備份給你現任的主管以及他們的主管。這個備份不需要太詳細,挑重點的工作內容進行交接。如果原單位允許的話(即不涉及保密資訊的內容),自己也留一份備用。
當你的交接工作做到了“三有”之後,交接的同事還在打電話問你的話,你先確認一下,工作內容是不是在你原有的工作內容且剛好不在交接內容當中,如果在交接清單中,請對方詳細看文件或者諮詢“備份人”。如果不是你原來的工作,可以不對其進行解答,因為超綱了,新業務需要他自己去研究。如果同時符合這兩個條件,我建議你還是要進行再次交接,畢竟是你工作上的疏忽。
工作的交接是體現你專業性、職業度,所以請重視。不要因為離職而覺得跟自己沒關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