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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雨花石拾夢

    怎麼說呢,有利有弊!住一起可以更瞭解一個人,但是認識不久就住一起,會給他包括他的家人你都很輕浮!看你自己了

  • 2 # 恬靜怡然A

    對現在的人來說沒什麼丟人的,幾乎都這樣我的兩位姐姐都是如此,要是我的話也不會去辦婚禮,二婚還想讓人隨份子嗎,倒覺得丟人

  • 3 # 是飯糰噠

    沒結婚最好不要住在人家家裡,雖說現在婚前同居也不是多新鮮的事,但在任何時代,自尊自重的女人,總是會被人高看一眼的哈!

  • 4 # 行行默默

    都是二婚,無可厚非,畢竟人生沒有幾次再選擇的機會了,慎重一點好,丟人不丟人這事主要是看自己,畢竟你的事只有你自己最瞭解。過好過不好都有人羨慕有人嫌棄。

  • 5 # Y1211

    一、領過結婚證。那麼,從法律層面來說,辦不辦婚禮,你們都已經是夫妻,住在一起,天經地義,談不上丟人。

    二、沒領證就住到他家。不僅丟人,還很危險。表面看來,這是你們兩人的事,只要你們兩人協商好,以什麼樣的方式相處,是你們自己的事。但是,我們的傳統習俗和婚姻法規,是要求婚姻必須有一紙證書的。沒有這一紙證書,多多少少,你違背了公序良俗,會被知情人詬病,這就是丟人。沒有這一紙證書,你們之間只能算是同居關係。同居關係很脆弱,聚散無常,既沒有義務也談不上權利,更不會被法律保護。在你們的二人世界裡,天地良心和剩弱肉強食,是你們交惡時的唯二宿命。唔,危險係數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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