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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鑫夢齊緣VLOG

    現在青年男女成長到18歲以後,就已經是成年人了。還在讀書的已經開始高等教育開階段學習了,未讀書的開始走向社會,走上工作崗位,就是開始成家立業的時候,今天這裡只談成家不說立業。

    首先青年男女他們成家都是從談戀愛開始。

    現在社會是一個開放型的社會,人與人之間,可能認識於網路,也可能認識於工作,還有認識於各種社交場合。男女戀愛的基礎在於認識,好感,友情,若是沒有這些的話,那後面的戀愛等都沒法進行下去了。

    等到男女雙方戀愛到了一定的時候,就是經過一段時間的瞭解和接觸。大家有了共同語言,在一起生活都沒有異議了,甚至是離開後還要互相想念,互相吸引,這時要麼直接走進婚姻殿堂,要麼同居,同居就是男女雙方沒有辦理結婚手續,辦理結婚證或舉行結婚儀式,就居住在一起,同吃同住,甚至發生男女關係,有的可能還生兒育女了,過起了“夫妻生活”。

    其次婚前同居,對於不同的人,有著不同的認識,不同的做法。

    中國過去對於婚前同居,婚前性行為是非常不認可。那時要是出現這樣的事情,俗習對當事人的影響非常之大,最嚴重的可能要為此付出一生好的幸福生活或是生命的代價,所以過去對於未婚同居是非常之少的。

    在新中國的時代,提倡男女平等,戀愛自由,男女朋友之間很多時候都可以自己決定自己的終身大事。特別是近年來,隨著改革開放,經濟發展,人們出行機會更多,範圍更廣,受小區域的風俗習慣影響也越來越小,還受到西方文化的影響,大家的思想更開放。所以出現的“未婚同居”也是見怪不怪了。

    再次是“未婚同居”後分手了怎麼辦?

    這個問題也是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見解,有不同的認識。

    現在不象古代那樣,從一而終,主張自由戀愛,自由結婚,確實感情破裂了,還可以離婚。

    從現實情況來看,達到“未婚同居”的男女大部分都會走進婚姻殿堂,過上幸福的生活。“未婚同居”後分手的還是少部分。

    對於這小部分已經“未婚同居”而分手的男女,在這部分人群中的大部分,他們都能很好的處理好同居分手事宜,只有少部分不能很好的處理好這種事情,這和那些結婚了,感情破裂後再離婚分手的基本差不多,只是“未婚同居”不受婚姻法的保護。不管怎樣處理得好的都好,處理不好也是很煩人的。如名人王力宏和李靚蕾一樣,因婚姻糾紛鬧得人盡皆知,那就不好玩了。

    所以我們媒體大力宣傳,倡導青年男女要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婚戀觀。

  • 2 # 風在呼喚雲在聽

    未婚同居的問題,隨著社會進步,人們的觀念不斷與時俱進,陳舊死板的模式,早已不能適應,精神文明,物質文明帶來的新生事物,不斷使人們切身感受到了,從現實裡提高生活質量。

  • 3 # 雨亭569

    謝謝邀請,十萬個為什麼,未婚同居實際上就是玩玩而已,何必去在乎那些分手的事情,說白了這些都是你情我願的,同居分手後,怎麼辦?這麼簡單的事情還用得著問嗎?當然是與下一位辦了!都她孃的是自願的,這個問題有什麼好問?我真的是無語!更新了嗎?麻煩系統通過了,謝謝!

  • 4 # 韻清sx

    時代發展了,還是進步了,思想解放了,和國際接軌了?合適就同,不合適就分,分手了就各奔東西各找合適唄!不能咋辦?

  • 5 # 與蘭有緣

    感謝邀請。“未婚同居”?目前現實生活中基本上有這幾種未婚同居的情況吧:第一個是年輕人,特別是熱戀那種,因為還達不到結婚的條件,比如沒有房子,或者沒有經過雙方父母同意,及其它原因等,但是因為情感,這種年輕人就會租房子同居在一塊了,包括在校大學生。

    第二種情況是離異了的中老年人,他們走到了一塊,自然會同居同住,有的可能不想領結婚證,感覺就是在一起先過著,以後看發展和情況再說,看能否領結婚證?這種情況也比較普遍,有的同居了很多年,也沒有到民政局正式拿結婚證。

    第三種情況就是有部分夫妻離婚不離家的情況,這種現象雖然不多,但是也有。主要藉口就是為了孩子等等,還有的是如果一方出去了,可能暫時沒有房子住。不過,這種“同居”關係,常常充滿一定風險,危險係數比較高。

    所謂“未婚同居”,就是雙方自願的一種居住關係,主要是年輕人,就是上面說到的第一種情況。只要雙方不牽涉到房產和財產及其它問題等,即便分手了,一般不會產生大的問題。有的年輕人最多未婚先孕,經過流產,當然將來影響肯定是女方,個別可能會有經濟補償吧。不過,如果“未婚同居”,最後不得已要分手,建議“快刀斬亂麻”,雙方趕快各自離開,甚至離得越遠越好,以免產生後續問題。

    (圖文無關)

  • 6 # 小辰同學諾

    我感覺未婚同居這個時代特別正常了!只要是做好措施沒有寶寶就好。

    現在離婚率特別的高,有的剛結婚沒多久感覺過不到一起去離了,有的有了孩子了有矛盾又離了,孩子跟著遭罪。都是因為婚前沒有太多更深的瞭解。沒有體驗過後續生活的財米油鹽。所以結完婚在一起在想離開只能離婚。

    但是如果先同居了,大大的就可以降低離婚率,如果兩個人共同生活過,經歷過,深入瞭解過還能在一起那麼就結婚。

    但是呢像標題所說的分手了怎麼辦?我個人感覺分手了很正常兩個人各取所需,共同經歷也沒什麼。到後來感覺不合適。或者什麼原因就分開了至少沒上升到結婚,離婚親戚朋友家人都人儘可知了。我支援婚前同居!也叫作試婚。

  • 7 # wjfyzs

    未婚同居其實就是在一起相互瞭解,合適就籌備婚事,不合適就分手,一個願打一個願挨,誰也不欠誰

    祝天下有情人終成眷屬,好好珍惜

  • 8 # 開朗大方娓娓道來

    謝謝邀請回答這個問題,談談個人觀點。我覺得未婚同居也是社會發展到今天的社會產物和社會現象,說的是雙方都是未婚的前提下,未婚同居兩個人的感情達到了一定的程度,由於各種原因還不能結婚,如沒有達到結婚年齡、在異地共同打拼等等諸多因素,還有一些未婚同居者自願同居,由於雙方不在有感情自願分手。很少聽說未婚同居者分開因為財產分割打的不可開交,因為他們知道他們同居行為不受法律保護,是你情我願事情。在當今社會未婚同居也不是啥新鮮事,人們只對未婚涉足他人家庭的第三者加以譴責,更有未婚媽媽也得到社會認可。

  • 9 # 端莊優雅河流v7

    未婚同居是社會現實的需要如果只是玩玩而已也不在少數但是所遭受的代價是對自己情感受到自殘性的破壞,也就是說自己對愛情的美好願望將會消弱或消失那麼人世間最珍貴用金錢都買不來愛情因為無法體會也與你無緣;再則是因為付出真心受到傷害的一方可能會出現兩種情況:一是沉淪而無法自撥,另一種是療傷找找自己的弱點與不足從新振作自己找到那個屬於你的愛情因此虛情假意最大的受害者應當是他自己

    朋友們為了尋求屬於自己那美好而珍貴的愛情請擦亮你的眼情用善意,情意和智慧去獲取那份那份你等待已久的愛情吧!

  • 10 # 青青子衿的百科育兒

    不知道是不是時代進步的表現。在我而言,“未婚同居”和“試婚”差不多。這樣做其實也有一定的好處。生活中很多夫妻,談戀愛的時候,你儂我儂,真正走進婚姻的殿堂以後,才發現各種各樣不可調和的矛盾。

    更有甚者閃婚閃離,這樣看來“婚前同居”的“試婚”,反而顯得更理智一點。兩個人真正生活到一起,才能將各自身上的毛病、缺點暴露無疑。

    如果還能彼此包容、彼此接受,那簡直太好不過了。如果根本生活不到一塊,好聚好散,誰也不要耽誤誰。

    當然,“未婚同居”的前提一定要保護好女方,該採取的安全措施及時採取,這不僅僅是一種負責任的表現,同時也是對女方的一種尊重。

    至於分手這個問題麼,各自再去找尋人生的幸福呀!誰的人生也不見得有多麼完美,一次失敗的戀愛經歷,也是一種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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