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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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儒林外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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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巫山雲
既然是諾貝爾文學獎,當然是緣於其文學價值。
我這樣說,恐怕有很多人不同意。
這從近年來對於莫言的批評之聲,如滔滔江水綿綿不絕中,就可以看出。而我想說的是,作家們創作的傷痕文學作品或是者社會陰暗面的作品,太多太多,為啥沒有獲獎呢?有部分人把吐槽特殊時期的一些荒誕事件的文學作品,稱之為“賣慘”,討“西方”喜歡,這種認識,是極其狹隘的,也是不瞭解文學的意義和價值。
莫言的作品,大眾有權利品評,喜好或厭惡,都很正常。但非要給其扣帽子,然後就打棍子,已經超越了文學批評的範疇,這很可怕。
回到諾獎話題,有沒有其他因素,我不知道,但其文學性,肯定是第一因素。
沒有其他的!事實《諾貝爾獎》等於諷刺的意思,傷害性不大,侮辱性很強,主要嘲笑落後的發展中國家,例如小學生教材的《賣火柴的小女孩》用劃火柴來取暖,中國電影《紅高粱》用酒來炸車,現在的莫言《拾麥穗》《吃煤》等等,可見科學之落後,生話之艱難,讓發達的西方國家所嘲笑,他們利用《諾貝爾獎來忽悠你,讓你寫出更多背叛國家的文章,若是在六十七年代時期必定把這文章論為禁書讀物,必定把莫言扣上破壞社會主義冒子,讓他在人前臺不起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