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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愛靜謐荷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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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桃之夭夭灼灼其華L
做為女性,我要替大S說話,真的如她所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
做為海峽兩岸分居的夫妻,大S已經做的夠多了,孩子、家、事業都是大S在承擔大部分,一直覺得小汪同志就是個甩手掌櫃。小汪去看一趟孩子曬曬微博,心煩不順也在微博毫無顧忌的懟出來,相對大S來說,小汪不但沒有幫到什麼反倒添亂,如同一個大孩子,依靠不上還要照顧他的情緒替他收拾殘局……有他還不如沒他,至少不添亂了!面對如此的生活,大S真是一個累字在心頭。每個人都有承受不住的邊緣狀態,這應該是大S離婚的真實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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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沙拉妮
我認為應該是某一方踩到對方的底線了,大多數人在婚姻中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對婚姻不忠,其他都可以磨合。
其實他倆這段婚姻一直不被大家看好,就是因為他倆是閃婚。那麼閃婚真的有這麼大的風險嗎?
一.有衝動的成分:我們在找伴侶的時候都會找跟自己人格相似的,如果在生命某個時間點突然出現一個人跟自己有一見如故的感覺,那麼就一見傾心,衝動的認為就是他(她)了。
二.雙方之間認識不夠:因為人普遍都有一種偽裝性人格存在,在某種情況下我們會把不好的一面隱藏起來。尤其是閃婚時受到激情的影響,即使對方的缺點表露出來,可能也會被忽略掉。真正能看清一個人是在相處的過程中遇到一些事情,看他(她)的處理方式。
三.激情退後才是真正的生活:責任心,生活習慣,三觀等等。在遇到家庭矛盾的時候,必須認真面對、溝通並解決。畢竟是來自不同家庭,只要對婚姻忠誠,各方面都可以磨合。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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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X.qin
既然是起訴離婚,說明雙方對於離婚這件事的分歧很大,沒有協商的可能。
由此,可以看出雙方婚姻記憶體在的情感和利益糾紛很大。
都是明星人物,向離婚這種事,一般都是儘量的低調處理。
一般不會走到對薄公堂的地步。
不合適就離,本無可厚非。只是雙方別把事情做的太難看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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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淺喜1314
大S的個性很強,有主見敢作敢當,決定的事不容置疑必須做到,從過去爆料的一些事可見端倪。這也造成她性格非常強勢倔強,在婚姻裡不容易反省自己。當還有愛時,這種個性因為愛的溫度會表現不明顯,或另一方因為愛的神志不清選擇視而不見。而一旦愛被消磨殆盡,以她的個性是不會拖泥帶水的!
而汪小菲卻是北京純爺們,多少有點北方人的男子主義和單純個性。他的簡單是他能和大S過這麼多年的根本,否則以個性差異如此大的兩個人不能走到現在才離婚。
其實有時候婚姻解體未必有具體的事件,往往是長期的感情碰撞,慢慢消磨了曾經的那點愛情的溫度,積聚多了溫度就到了零下,試問被冰凍的感情怎麼滿足我們對婚姻的嚮往?於是,分手也就成了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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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夏天的風zzz
6月份的時候大S跟媒體曝光是事實,那時他們的婚姻已經破裂;離婚並非二人商定,和平解決,因為和平離婚只需要兩人協商好,律師辦理相關手續就可以,為什麼要訴訟離婚,說明存有極大的分歧;
離婚原因:
(1 )性格不合。大S看似柔弱,實則剛強,屬於外柔內剛,但圓滑會變通屬於大女人;汪小菲雖有北京男人的大男子主義,實則內心細膩,執拗且呆板,妥妥小男人一枚。這種女強男弱的關係做夫妻難長久。
(2)社會地位和家庭地位不和諧。大S是自己在娛樂圈打拼很久的女明星,而且憑藉超強後臺和實力,躋身一線。這麼多年自有她自己的經營手段和掌控能力,她是很有頭腦的人;汪小菲是京城四少富二代,他在父母的經驗上去實施,在已經搭建好的平臺上執行權力,有一定的經營方法,卻缺乏決斷和掌控力。在家庭關係中,決定權和話語權都在大S手裡,因為徐家的家庭模式是徐媽媽和大S掌控一切的,甚至大S在家裡就是父親的角色,承擔更多,她更強勢,而汪小菲婚前是張蘭女士的兒子,婚後剛開始自我成長,獨當一面,老婆太強勢,除了疼老婆,愛老婆,其他都插不上手,最後這個也不需要他了,離婚就是唯一的結局。
(3)夫妻沒有一起成長。開始汪小菲留學的資歷,富二代的貴族身份和修養,還可以讓大S崇拜和仰望,可是生活十年,這些都被歲月消磨殆盡。兩個人沒有一起成長。大S雖然生了2個娃但是事業方面沒有受影響,有作品,有資歷,熱度不減,而汪小菲還只是一個開飯店的,大S需要的是一個霸道Quattroporte。可能還有其他隱藏問題,導致事業或者婚姻裂痕,不過這些已經足夠大S提出離婚了。
(4)兩岸關係,是不可跨越的鴻溝。兩地分居是一方面的因素,背後隱藏的臺灣和大陸的問.題,在大S和汪小菲的認知裡存在很大分歧,而且是永遠不能統一
的,尤其是現在。
綜上所述,性格,成長,家庭關係都不和諧,長期兩地分居,經過10年的光陰,愛消散了,感情也已經梳理,無非是自己還有個老公,孩子有爸爸的疼愛,家只是表面的完整,實際上已經破碎,有時候這樣的婚姻,讓人更孤獨,就像一個人的孤獨和站在人群中的孤獨,後者會更孤獨,更想要逃離,所以這樣的婚姻存在還有什麼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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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橘子粉絲瓜
以下是一些個人觀點,與其他利益無關。
1、曾經在某檔節目裡,看到了二人的夫妻生活和相處模式,感覺大S是很少有機會做家務的人,也許是做富家太太的緣故,做飯也會極簡,經常是日式壽司等,會讓丈夫幫自己做事情,態度上一般不能違揹她的意思,甚至在態度上應該是必須服從,她應該更需要的是一個忠犬丈夫。而汪小菲表現得一直是服從,老婆大人至上的態度。二人在節目中還算是相處融洽。但作為京城四少的汪的性格應該不是委曲求全的,很多時候壓抑久了就會在某個時候爆發。
2、二人經濟版圖涉及面廣,涉及的利益錯綜複雜。大S在他們的圈子裡也必須服從規則,否則會對自己未來的利益造成危害。所以她肯定也是經過認真考慮才會做得決定,傷及他人肯定不是明智之舉。
3、對於兩個孩子而言,肯定是傷害。希望孩子的性格會發展完整。大人的選擇一定不要傷及孩子。希望兩個人都有更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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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幽默的丹鳳朝陽
徐熙娣人太強勢,感情太作,不知道互相包容,能感覺到不是很愛汪小菲,對待感情很高傲!如果真的愛孩子,不會這麼對待她老公,一直待在臺灣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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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星貝保險經紀
大S離婚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是我想肯定會涉及到財產的分割,下面小星就給大家好好說一說。
婚姻中財產怎麼分割我們先來看看法律是怎麼規定婚內財產區分的:
贈予行為:如果沒有明確表示贈予一人,那麼無論是第三人贈予夫妻其中一人,還是夫妻間的相互贈予,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例子:如果哥哥送給朱女士的房子,沒有寫明是送給朱女士一人的,那麼這套房子就屬於共同財產。
財產混同:一方沒有證據證明是個人財產導致的混同,那麼就會被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舉個例子:婚前有10萬元現金,屬於個人財產。一直放在家裡,多年以後家裡人情賬來來往往,誰也說不清這10萬是誰的了。如果存在銀行裡呢?結果婚後的工資、開銷,用的都是這張卡。那麼這兩種情況,早就和婚後的共同收入混在了一起,沒法區分。所以都會被當做夫妻共同財產,一人分割一半。
看到這裡,可能有朋友要問了:沒有人能保證未來的夫妻感情,那我們應該怎麼保護自己的個人財產?
如果我有個女兒,應該怎麼分配財產給她,才能確保讓她生活無憂、又能避免財產被他人惦記呢?
如何保全自己的個人財產1. 立遺囑
立遺囑的好處是可以自己決定把遺產留給誰。立遺囑的方式有很多,有公正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口頭遺囑等,這些都是法律認可的遺囑形式。
最嚴謹的方式,是到當地的公證處訂立遺囑,公證處會保留一份遺囑原件,即使將來把遺囑弄丟了也不怕。
2. 帶身故責任的保險,切記指定受益人
很多人以為只要把遺囑立了就高枕無憂,那就錯了,我們還有一些隱性資產,比如保險。別忘了,我們的保險是很值錢的。比如定期壽險保額基本是100萬起步。
重疾險、意外險,大都也帶身故保額。一旦遇到風險,可能會留下幾百萬的保險金。
所以,如果你是婚內女性,請檢查一下家庭保單,並按步驟檢視,先看結論:
1.掌控自己的保單(自己是投保人)
2.家庭保單爭做投保人(可以變更投保人)
3.指定受益人(所有保單按比例指定給配偶、子女、父母)
4.新投保保單規劃未來資產
自己的保單儘量是自己作為投保人。
如果你的家庭還沒有高價值保單,建議儘快配置起來了。因為房產、現金流等都是顯性資產,很容易被發現和分割。尤其是高淨值家庭,非常需要配置隱性資產。
怎麼保全孩子的個人財產?林生斌的事情讓我們知道,我們給子女的財產,最終有可能落入他人之手。怎麼才能保全呢?
1. 婚前買房
在子女結婚前全款買房,房產證上寫子女的名字,就是子女的婚前財產了。日後萬一婚姻發生變化,這個房子還是子女的,不會被分割出去。
但這一點也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子女“假離婚”,將房子分配給對方。
2. 給子女配置年金險或終身壽險
父母給子女買的保險,無論婚前還是婚後買的,都屬於子女的個人財產。像終身壽險、增額終身壽險這種用作資產傳承及財富規劃的產品,通常價值不低,少的幾十萬保額,多得上千萬。這種財產的好處是:
1、隱性,不易被發現。不會被人惦記。
2、可以指定受益人。不能被轉讓或再分配。
3、不管是婚姻關係變化,還是被保人身故,都不被分割。
4、收益穩定無風險、不斷增值。隨著時間的推移,現金價值會越來越高。
舉個例子:
父母給朱女士買了房子,朱女士假離婚後分給了林先生,房子就成了林先生的。
如果父母給朱女士買了一份年金險,只有朱女士能從這份保險裡領錢,如果朱女士不幸身故,因為指定了受益人,保險金回到了受益人手裡,無論如何都不是林先生的。
所以,如果想要傳承財富給子女,建議千萬不要直接給錢,因為很容易造成財產混同。如果是婚前,可以配置房產和保險。如果是婚後,最好就是配置年金或者終身壽險。很多終身壽險,收益也非常穩定可觀。
寫在最後我們當然都希望一段婚姻能夠白頭到老,但現實生活中存在太多變數;在離婚率驚人的今天,一份好的婚姻,或許很難把控。但是關於錢,我們還是可控的。
婚前做好財產隔離,可以做到錢情兩全兼顧。不要覺得不好意思,婚前規劃的意義就是,在愛情責任等道德保障的基礎上,再增加一層制度的保障。無論是單身、已婚還是離異,不管未來怎麼樣,至少手裡還有一份資產是自己的。這種人生的掌控感,也是一份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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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周沫紀事
我覺得主要是三觀不合,大s在臺灣長大,汪在北京長大,並出國留學回來。兩個人的生長環境和家庭教育都不一樣,所以三觀很難契合。
第二:夫妻本是利益共同體,當在一起發現不能共同發展的時候,自然就有一方想抽身。
第三:據說大s愛臺灣但不一定愛大陸。這也是一個大的分歧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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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實質就是利益的交換。汪小菲一定是不能給大S帶來實質性的利益交換了唄。而且從大S情商來看,她敢愛敢恨,比較有主見,自己的財產也比老公多,離婚當機立斷,可見就是我說的。